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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故事:真理與自由
2008/01/31 15:46:24瀏覽2663|回應0|推薦2
    前一陣子因為工作的緣故到上海出差,走過名聞遐邇的十里洋場,親眼目睹了上海的進步與繁華。在人民廣場旁的五光十色中,有一棟寧靜而古老的教堂在熱鬧的西藏中路上格外顯眼,那是上海最大的基督教堂-沐恩堂,在教堂門口和屋頂的十字架之間的扁額上有六個斗大的字:「真理使爾自由」。有人或許會問,真理和自由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真理可以帶來自由呢?

  現代人常常把「這是我的自由」掛在嘴邊,「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廣告流行語也曾經風行一時,可見每一個人都喜歡享有自由,但是每一個人真的都擁有自由了嗎?上帝藉著耶穌在新約聖經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一至三十六節裡告訴我們:人是不自由的,這不自由不是指外在身體不能自由行動,而是指人在心裡面的不自由。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所傳的道,你們就是我真正的門徒,你們會得到真理,而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的信徒們回答說:「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從來沒有失去過自由,你怎麼會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然而天父的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的,所以天父的兒子如果讓你們得到自由,你們就是真的自由了。」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兩個途徑,可以使我們得自由,這是上帝承諾給那些信靠及跟隨祂的人。

  第一方面,是上帝的真理讓我們脫離恣意而為的後果而得到自由。許多人認為信仰的前提是限制人的意志和行為,因此是不自由的,其實正好相反。絕大多數的人認為只要自己的行為不妨礙他人,沒有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因此許多人隨著肉體的需要去揮霍青春,像是成天泡網咖、流連夜店、酗酒、性行為開放等,表面上看起來這些都在人身自由的範圍內,但實際上這些行為的後果是人們成了這些行為的奴隸,幾天沒去網咖、夜店、喝酒就覺得全身不舒服,男女之間只剩下肉體關係,因此這些表面上自由的行為最後反而限制了人的自由。上帝透過聖經告訴我們,上帝造人時「神看著所造一切甚為美好」,每一個人在上帝的眼中都是極為寶貴的,祂在每一個人身上都有一個美好的計畫,在神的愛裡我們清楚自己的地位、分量與價值,因而不需要浪費生命在沒有價值的事情上,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第二方面,是上帝的真理讓我們脫離禁忌和恐懼而得自由。許多人被諸多傳統的禁忌所捆綁,例如西方人對於十三號星期五感到恐懼,也有人將占星術的占卜結果當作每週行事的準則;東方人則對農曆七月(鬼月)或四這個數字感到害怕,凡事皆怕犯沖、剋、煞得罪了鬼神而招來厄運或災禍,也有人對算命深信不移,深怕自己刧數難逃,做任何事都要趨吉避兇。對於禁忌和靈界的恐懼,上帝在聖經哥林多前書告訴信祂的人:「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既然上帝都已經讓聖靈在身上與信祂的人同住,自然對於鬼怪與刧數不用害怕。

  耶穌曾說過一個關於趕鬼的比喻:如果一個人想要從壯士家裡搶奪一些東西出來,這個人一定要比壯士更強,才有辦法綁住那壯士,搶他的東西。耶穌這話是說世界上的誘惑很多,黑暗的權勢也很大,好像是壯士一樣,除非有一個比那壯士更大而有力者才能勝任,這是說若我們要從不自由中釋放出來,就需要一個大有能力的人才能拯救我們脫離這些力量和權勢,神的兒子耶穌就是那個大有能力的人,但同時祂也願意降卑成為人,為我們而死來償還我們的罪債,然後把我們從罪中贖出來,使我們得以自由。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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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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