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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01:57:33瀏覽440|回應1|推薦0 | |
其實N年前那個愛裝時尚知識份子(有這種鬼東西嗎?)的我,買過賈柏斯(Steve Jobs)的傳記(不知叫蘋果傳奇還啥的),當時i-Pod還是傳說中的神秘商品(江湖傳言,容量足足有1G,哇~,1G耶,電腦科技真是讓人無言),i-Phone根本連個鬼影都沒有。 那是個G4 i-book紅翻的年代,當時身邊的女性朋友每次看見i-book都會驚聲尖叫:哇!小白~好~可~愛~喔,把你帶回家養好不好? 然後男性友人也不惶多讓,紛紛在某些個課堂報告間若無其事的拿出我們可愛的小白然後: 接下來我要報告有關卡塞爾文件展中,幾件作品的定位與疑意(拿出小白),尤其我們要討論Duchamp,現成物究竟是狗屎還是藝術(流暢的使用OSX介面)? 關於當代藝術中,行為藝術的脈絡與衍伸(把一堆頁面流暢的收進底層),巴拉巴拉嘻哩嘩拉……….(根本沒人在聽他說什麼,只是一個勁的看著小白,他的外殼閃耀著楚楚可憐的白色光芒) 嗯,可愛?喔~你說小白啊,沒有啦,我看他蹲在NOVA的店面裡怪可憐的,所以就收留了他(欠踹的背影與正面與全部)。 就是這個樣子啦,i-book就是給他絢爛的不得了。 我到現在都還有看著i-Book休眠燈就陷入失神狀態的困擾。 嗯,總之當時(現在搞不好也一樣)的阿宅們都認為,如果比爾蓋茲與微軟是人人敬畏不已的混世魔王,那蘋果與賈柏斯就是如天使一般的存在;微軟是絕對的黑(心肝),蘋果則是純粹的白(外貌協會)。 當時怎麼會有人寫書嗆賈柏斯?不行啦,他是製造天使的人欸。 那寫書嗆微軟好不好?更不行啦,如果你現在寫一本書叫做「暗陰的角落,陳水扁的真實面貌」,這種書會有人要看嗎? 結論而言,我今天看到這本書的宣傳,稍微看了一下,沒想到一直ㄎㄎ笑個不停,搞不好會很屌喔,就讓我拭目以待吧。 http://www.books.com.tw/exep/activity/activity.php?id=0000015854&sid=0000015854&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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