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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愛情與幸福
2012/06/11 00:01:54瀏覽678|回應0|推薦0
我們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的生活,幸福是什麼,怎樣才能叫做幸福呢?通常幸福是可以這樣解釋的,就是在精神與物質上的需要都被滿足了,不再有匱乏的感覺時,就會覺得幸福了,物質上的需要被滿足時,更是需要精神上的滿足,物質上匱乏時,會一心一意的去追求物質上的得到,對於精神上的需要,反而不是很在意!物質上的需要很多,一是要有錢,能夠買到需要的東西,像是房屋、汽車、美食、旅遊等等都是,二是健康,身體健康沒有病痛,能吃能睡能做能玩,有好的體力去享受物質上給你的一切。三是社會地位,有好的名聲與成就,被社會尊敬、推崇,可以在社交圈中得到別人的讚賞。精神層面呢?一是愛情、二是親情、三是友情,在生活中有許多人愛你,許多人關心你,需多人安慰你,你在一切人與人的感情生活中有溫暖如沐春風中的感覺!

很少人覺得自己很幸福的,幾乎每一個人無論是在物質或精神上,或多或少都覺得有許多缺乏,沒錢的時候總是想著發財,病痛時想著健康,默默無名總是想著飛黃騰達的一天,對於愛情與家庭覺得沒有溫暖,對於父母兄弟姊妹多有所不滿,交往的朋友也是各懷鬼胎、互相利用、各取所需而已,人生既然是免不了生老病死,人與人又免不了爾虞我詐,所以、幸福是離我們的人生很遠的!尤其是在追求物質上的需要時,一方面需要面對挫折與挑戰,難免灰心喪志,感覺苦悶痛苦孤單,一方面又會忽略了家庭、親人及朋友,沒有時間與他們在一起產生良性的互動,就算是精神上也是苦不堪言!

保羅在獄中寫給腓力比教會的一封書信,鼓勵與堅定他們的信心,在聖經中稱作腓力比書,書中4章11節說到:「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接著在19節說到:「我的 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這就是我們追求幸福的方法,無論是在怎麼樣的處境裡,都能夠憑藉著信心得到力量克服一切險阻與困難,因為知足的不強求物質上的需要,而能在貧窮與缺乏時,心中平靜的為已經擁有的感謝神的供給,我們不再為了物質上的慾求傷神,也不會在意別人對你的傷害,也不會因為病痛所受的苦埋怨,因為相信神凡事都能做,就在4章6~7節中說到:「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這是多麼大的信心,但卻是幸福的來源,唯有藉著信心,才能得到神一切的滿足與喜樂!

當我們學會了如何得到幸福的時候,就開始懂得愛情了,我們要享受愛情,必須先學習充實自己內心的愛情,當內心充滿愛,能夠充分滿足自己所需時,我們所看到的外在世界,所選擇的終身伴侶,也能反應我們內在世界的現實,很少人能瞭解愛情存在於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在於別人的給予,我們通常以為愛是由於另一半的給予而存在,然而不論另一半如何給予,內心原有的那份欠缺感覺仍然無法填滿,於是我們以為對方變心了,當初的愛情在結婚之後就埋在墳墓內,我們在抱怨的時候,一方面是想要尋求別人的肯定,另一方面則在博取別人的同情,無非是想從別人的反應,去感覺到自己夠好、是對的。抱怨無法解決問題,也改變不了情況,只是在自我可憐,述說那曾經有過的創傷又被觸痛了,抱怨甚至是在加強現狀,再一次地確定自己的痛是別人的錯,再一次滿足下意識對自己及對外界世界的判斷。「千年修得同船渡,萬年修得共枕眠。」可能是前世修了數百年,甚至千年、萬年,才換來了今世的相識相知、相親相愛!今世能夠相識,已是緣分,能夠在一起相濡以沫地共度今生,更是來之不易,更應該珍惜,希望人們都能夠善待自己身邊的愛人。

在愛的層次上,有三個境界,一是形影不離的生活在一起,像是初戀一般朝思暮想,二是藉著溝通情投意合,能夠妳儂我儂,最後,就是無怨無悔、永世不分,可愛的時候要愛,不可愛的時候也要愛,值得愛的時候要愛,不值得愛的時候更要愛,成功發達的時候要愛,顛沛流離的時候更需要愛。相愛是一種感覺,覺得來電,覺得彼此同心,覺得心心相印,覺得很有默契,覺得心有靈犀一點通,除非達到這種境界,要不然男女相歡其實也沒甚麼吸引力或耐人尋味之處。我對愛是執著的,不因為對方是否對我好或不好的感覺而改變,而是相信這是神配合的,人不能分開這樣的意志!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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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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