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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07:49:54瀏覽4113|回應40|推薦148 | |
背景音樂:陳淑樺&李宗盛-你走你的路 (手動播放) 今年夏天回台探親時,和從前的報社一些女同事聚餐。十多年之後,大多數都成了已婚媽媽,一個是頂客族( 已婚雙薪沒有小孩),還有一個資深單身同事。 一群人聊起從前和現在。這些住在台北的朋友,沒有一個人在玩部落格,我成了異類。 我的未婚女友感到非常不解,一直問我:[妳有三個小孩,有老公,還有時間玩部落格?不會陪小孩老公嗎?] 面對朋友的質疑,一時不知如何回答? 我聳聳肩沒有多說什麼。我的女友應該比我更有當個好媽媽的資格,她如果結了婚,一定是個賢妻良母,既不會一直沈迷於部落格,也會陪丈夫和小孩。但是良人何在?十幾年前我們都是雲英未嫁的女記者,有一次我出國採訪,在智利的百貨公司,買了一個皮包和一雙皮鞋,帶回台灣。我根本不知是名牌,因為當時有團員建議去那家商店逛,我跟著進去,一眼看上了皮包和皮鞋,便很大手筆的買下來。 回到台北上班後,我這名女友,在我自己都不認得名牌的情況下,一眼看出我新換的皮包是Gucci。我的女友當時專門採訪消費路線,對一些名牌的認知比我強太多了。 我那名頂客族女友,出手比我更大方。十幾年前她就穿著三宅一生的衣服去採訪。我仔細想想我這些女友,在我結婚前,我的生活型態其實和她們很類似,都是時髦的都會女子,衣櫃裡永遠有穿不完的新衣,鞋子和皮包。 但是離開台北後,我的生活便完全和她們脫節。 幾年前我回台灣時,曾經想替我這名單身女友,介紹對象。男方是我家熟人的兒子,是留學美國的企管碩士,比女友大個三四歲吧,熟人夫婦都很著急兒子的婚事,我的朋友在我遊說之下勉強同意,結果竟然被男主角打回票,他的說詞是我的女友比他妹妹還老。(請大家看看上面這張相片,我的朋友難道不美豔動人嗎?噓,如果有人認出她來,千萬不要告訴她我在這裡貼她相片,替她宣傳。我還要活命呢!) 我接到男方父親打來的電話時,簡直無法置信。當然我對這位女友很不好意思,心懷歉疚。 我和其他女友談到這件事時,大家都很遺憾,男人無論如何就是比女人吃香,一過了三十歲,女人的青春易逝,男人的魅力暴增。 當時我的女友一點都不以為意,她還曾經和我討論一個問題:究竟該不該買LV皮包?我其實贊成她買。對一個工作穩定,有車代歩,穿著時髦的單身都會女性而言,讓自己快樂一下應該無妨吧! 今年夏天,我在台灣遇到熟人,詢問他兒子近況如何?仍然未婚,一樣住在父母家。我是個難養的女子,心理不免有些疑惑:那麼當初要替你介紹時,幹嘛雞蛋裡挑骨頭呢? 我和女友見面那天,她真的手提 一個LV皮包,氣色很好。她看到我兩個黑眼圈時,很好心的要介紹我去看她的美容醫師。 女友說她定時找這名醫師作脈衝光,養顏美容。我根本聽不懂,我還想成是麥沖光,以為是什麼麥片品牌?她好心解釋後,我還是矇矇懂懂。 我想,我根本心不在焉不想懂吧,美容醫師似乎和我的世界距離非常遙遠,如果脈衝光真是麥沖光,我可能還比較有興趣。 十幾年前,我和女友應該是同類,但是十幾年後,我已經不再是個時髦的都會女子了。 我的女友穿著昂[貴]名牌,過著逍遙自在的單身[貴]族生活,我則成了媽媽[貴]族,逛街買菜動不動就嫌[貴]。 我的女友在LV和脈衝光之間尋求人生的慰藉時,我在BJ(類似大潤發的賣場)和部落格之間尋求人生的平衡點。 十幾年前,我的女友就擁有三宅一生,十幾年後,我希望我也有三宅一生:一生可以擁有三棟住宅,最好是一個女兒一棟。 人,總是要有希望和夢想。我想,我的夢想可以讓我撐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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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