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12/16 07:43:11瀏覽3621|回應13|推薦86 | |
最近城邦一些懂法文的網友,義憤填的指責,粉紅巴黎的文章渉嫌抄襲法國雜誌,我不懂法文,無法評斷抄襲一說,但是從一群網友的文章所言,覺得粉紅巴黎的寫作方式其實是編譯,不是新聞採訪。 從前當過兩年新聞編譯,對於引用國外新聞媒體,綜合整理的處理外電作風,並不陌生。但是,當時我們所用的媒體來源,都是新聞部購買,取得使用權,如果未經許可,便任意翻譯國外媒體,形同侵犯版權。 駐外記者工作,自然是比在台灣工作更辛苦,得自己建立人脈關係,找新聞點來寫作,但是,記者工作不等於編譯,記者是去挖掘新聞,採訪新聞再寫成新聞稿,編譯是拿著外國記者寫好的新聞稿來翻譯,兩者完全不一樣。 沒錯,駐外記者很可能免不了做編譯的工作,重點是在於如何綜合整理,而不是從頭抄到尾,再者,綜合整理時,也一定得註明出處,才不會混淆視聽,讓讀者誤會是記者自己的作品。 網友義憤填膺另一點,是粉紅巴黎過去被指控抄襲時,並沒有道歉,反而寫文企圖為自己的行為辯白。 不免想起當小記者時,寫了一則更正啟事的故事。 當時,我才剛跑新聞沒多久,到外貿協會去採訪新聞,和某位組長談話,他提到了一個國家的名字,我採訪時必定帶著一本筆記本,和迷你錄音機,因此便把他說的話紀錄下來,然後回到報社後發了一條新聞稿。 第二天新聞便見報了,我到了外貿協會之後,那位組長一見到我,就告訴我把國家弄錯了,我有些錯愕,因為我明明記得新聞全部是照筆記整理發稿,怎麼會寫錯呢?我把筆記本找出來,找到那次談話的紀錄,果然我寫的是同一個國家。我心裡開始 懷疑:是我真得寫錯了,還是組長說溜了嘴? 我馬上向組長道歉,並且表示回到報社後,會向長官報告,要求刊登更正啟事。 回到報社後,我向長官報告這件事,長官第一個反應是:有需要嗎?我報告長官,已經告知外貿協會組長,會刋登更正啟事,長官沒再說話。 沒有多久,聽到另一名長官很大聲的問:是誰寫錯稿?要寫更正啟事?我聽見自己的名字被提了出來,看到兩名長官彼此搖搖頭。當時心裡很難過,覺得自己才剛進入報社沒有多久,便捅出個紕漏,說不定長官從此把我牢牢記住,是一個不可靠的小記者。 但是,不管是我抄 錯,還是組長說錯,新聞見報後,便成了報社記者的責任,我選擇了承認錯誤,昭告天下自己寫錯了,而不和那名組長辯論:是他說錯了。 隔了幾天再到外貿協會去採訪,那名組長一見到我,便非常高興的說:[看見那則更正啟事了。] 然後,他告訴我,從前他遇過一名對手報記者,同樣寫錯新聞,他向這名記者反映,記者置之不理,沒有任何反應,讓這名組長非常不滿。他說:[後來這名記者再來問新聞時,我都隨便敷衍了事。] 我心裡捏了一把冷汗,幸好我告訴長官要發更正啟事,幸好我的長官同意讓我發更正啟事,否則,日後我採訪新聞將更加困難,自己身為記者的信譽掃地不說,只怕更讓人誤解新聞記者的道德標準。 我還在新聞界時,也發生過一次電視台記者出錯事件。那人是個當紅記者,事情發生在她出國採訪時,詳細情形我不記得,印象中她似乎被電視台處分。此人現在仍在新聞圈工作,我在台灣時,從不看她播報的新聞,因為我對她的專業水準,心知肚明。 但是,事件發生後,她在接受平面雜誌專訪時,仍然表明自己沒有錯,對自己被處分感到委曲。 我對此人印象深刻,是因為她常常出錯,但是仍然屹立不搖。 有一次,她出了狀況,竟然還在平面媒體(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是中國時報),撰文辯白,大意是說新聞工作困難至極,如果偶爾報導失誤,大家應該諒解新聞工作人員的辛勞,而不是不斷批評為何出錯。當時,我是新聞編譯,讀完那篇文章,差點暈倒在地! 新聞工作處處是陷阱,地雷隨時都有,一個不小心,小則影響到新聞事件當事人,大則影響到國家安全。 有一次,我隨團到印尼採訪,某個電視台攝影記者興沖沖的告訴我說:[有人在說,等下印尼副總統要來哦。] 我便打電話回報社報告長官,詢問長官是否需要把這段新聞加入我的新聞稿?幸好我的長官不像小記者我一樣無知,他們沒有修改稿子,後來證明根本是空穴來風。那名攝影記者也說不出個所以然,究竟是誰告訴他這個消息。 新聞工作難為,眾所皆知,隨著有線電子媒體和八卦媒體的興起,新聞品質日益低落,記者素質更是經常引起爭議,駐外記者由於單槍匹馬在海外工作,依賴外電尋找新聞,本來就是工作的一部份,如何在編譯新聞和採訪工作中取得平衡點,端賴駐外記者的專業訓練和本身的新聞敏銳度。 |
|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