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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9 07:15:23瀏覽992|回應1|推薦22 | |
女人爭權力,男人爭福利, 權力人人要,福利更重要。 (社會現象類,解[ 十八至二十世紀的民權革命主要著重在為男人爭平等權,當時所建立的所謂「現代國家」,其主要資源大抵用於保障(互相爭奪資源的國際關係中的)國家安全及(男性戶長的)經濟自由。這樣的國家,必然是國家威權及男性威權至上的,正義與權利被界定於公領域,也就是男人的領域,而生命的另一半領域,即私領域或家庭──照護和私密生活的領域,也是女性生活和職責所在的領域──則是公權力所不及之處,於此,處於弱勢之人(婦女和小孩)的權利不受保障,需求不受重視,形成國家資源分配所不及的死角。 多年來,我國已陸續通過「兒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老人福利法」、「殘障福利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暴力防治法」等等進步性法律,但眾所週知,各縣市僅僅配置為數極少的社工人員,除此之外,全國數百個鄉鎮完全沒有社工員額。在國家預算、政府員額架構沒有配合的狀況下,兒、少、老、殘福利,以及家暴、性暴力防治,可以說一直是停留在空的法條層次,不僅無法提供當即的救助,更遑論長期的支援和預防。 此外,婦女等弱勢的代表性及決策權,其比例也明顯嚴重不足。無論民選首長、民意代表、政務官、政府機關主管,婦女等弱勢比例嚴重偏低。以上權利管道的平等化,無疑是重要的。除此之外,讓公民平等參與決策的直接民主機制,是當今先進民主國家的新趨勢,對於攸關基層人民生活的種種政策,關係至鉅,此種機制在台灣亦仍闕如,亟待建立。 至於國家的定位,或許可以從女性的角度加以調整。由女性角度觀之,國家應該把重心擺在照顧人民,讓所有人民的基本需求得到合理的滿足。這些偏向社會福利的基本需求,在二十一世紀的世界,應該界定為較具陰(女)性特質的:人格尊嚴、身家安全、溫飽健康、親情友誼、性愛生育、求知學習、經濟活動、自我實現、休閒娛樂、環境保護、生態保育、國際和平。在這些項目中,男性的經濟活動不再具有優先的位置,而且,國家安全也被國際和平所取代。 今後實不應再將國家安全和(男性戶長的)經濟活動視為國家存在的首要目的,否則便會犯了時代錯誤的毛病,陷於民族主義(國際對立)、惡性競爭、社會階級化與男性優勢而無法自拔,反而有害人民的團結、性別平等與國家在新世紀的存活。(資料來源:婦女政策:國家架構與民主機制──參與式政府的實踐,劉毓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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