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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1 04:57:25瀏覽722|回應3|推薦27 | |
搖旗吶喊為愛國,揭竿起義為救國, 一己私利卻害國,難稟初衷來治國。 (社會現象類,解[960717b]:中國大陸貪汙腐敗問題日益嚴重,北京重拳嚴懲貪官汙吏,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上午對食品藥品監管局原局長鄭筱萸受賄、玩忽職守案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摘錄自2007年5月2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整個過程,從起訴到執行死刑,前後耗時僅一個月,以表現北京當局鐵腕整肅貪污的決心,並收殺雞儆猴之效。 國際上並沒有直捷了當的統計學方法來測定腐敗的程度。但有一個叫做「透明國際」的反腐敗非政府組織,每年會公佈三項指數:清廉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CPI,基於專家對不同國家腐敗程度的印象);行賄指數(Bribe Payers Index,BPI,工業化國家的公司在外國行賄的意願度);全球腐敗壓力表(Global Corruption Barometer,通過公眾調查訪問獲得其對各國腐敗情況的態度與經歷)。以兩岸三地的腐敗程度來比較,香港的清廉指數為8.3,名列全世界第15位;台灣的清廉指數為5.9,列第32位;中國大陸的清廉指數為3.2,列第78位。 那麼到底有什麼條件讓貪污腐敗有滋生的空間呢?據分析,主要有:不良的行政體制,決策權力集中於不須對人民負責的人手中,缺少民主機制,或民主機制運作不良,資訊匱乏,決策過程缺少透明度,蔑視或忽視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利誘機會或機制,公有資本的大型投資,低收入的公務員,法律漏洞,法治不健全,法律專業人員不健全,選舉活動不完善,競選活動過於昂貴,不能用正常的政治資金支付所有花費,沒有足夠預防賄賂或非法獻金的措施等。(維基百科) 由以上分析可見,在台灣,不完善、過於昂貴的選舉活動,法律制度不健全對政治腐敗提供很大的成長空間。候選人在參加選舉當初,或許滿懷希望,滿腔熱血,為國效勞,要為民服務,在聲嘶力竭,甚或聲淚俱下的演出之後,獲得了選民的認同,如願擔當大任。但是,在手握權柄,道德不敵利益之下,利用前述的各種縫隙,鑽營私利,自肥壯大,很快地就忘掉當初信誓旦旦的謊言。 反觀香港,在1974年就成立了廉政公署,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香港的反貪污受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果,廉政公署成功的祕訣就是推行三管齊下的反貪方法,這三管包括執法、預防和教育,三個環節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而且只要民眾舉報貪污,無論是大貪還是小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處理,祇是調查力度不一樣。在接到舉報電話後,立即有一支快速反應隊,隨時待命出擊。因為,廉政公署認為,對於這些腐敗高官而言,教育對他們所起的作用很小,送他們去學習,結果很可能是讓他們一邊嘴裏說著改正,一邊手裏忙著收錢。 如果貪污受賄的結果像一個天平,一邊放著1000萬元,一邊則是坐牢甚至殺頭,貪官們權衡之下,自然不會貪。但這些高官都是有知識的聰明人,如果能把證據消滅乾淨,並且有很硬的後台,被抓的幾率很小,那麼這些人就會貪污。(香港廉政公署-貪一塊錢也不行) 看來,要消除這中國官場上數千年的文化惡習,在兩岸三地裡,應該屬香港績效最為卓著,值得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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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