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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完、教懂、教會
2011/01/07 10:07:16瀏覽580|回應0|推薦4

辦公室老師在喊99課綱內容如何又如何,教不完等等。

我說:「要教完很簡單啦」。

是啊,要教完很簡單,要教懂,得學生配合(他的背景知識、專心度等)。要教會,就更難了。其實,「會」:不是老師教出來的,是學生自己學出來的,而且,「會」:是有等級的。--------這就是為什麼同樣範圍的教材,只要題目出靈活一點,就會倒一堆人的原因。

再者,要把教材教到什麼程度,也考驗著老師的智慧與能力。教材本身的目標在觀念闡述,但有些老師偏偏把重點擺在做計算題,再來說教材很難、學生基礎數學不夠等等。

課綱(課本)在教書過程中其實僅供參考,有些東西,課綱說不涉及公式,但一個簡單的公式反而能「說盡無限事」,而且,刻意忽略跳過,反而在後面的學習會舉步維艱。

例如:轉動慣量

課綱是這麼說的: 定義單一質點的角動量並說明其與作用力矩之間的關係。

‧可類比角動量與力矩的關係,及動量與力的關係。

‧不提轉動慣量。

但教書經驗告訴我們,不提轉動慣量,只給他二個類比出來的公式,整個轉動等於沒教。而且,日常生活中接觸到最多的轉動現象,例如芭蕾舞者的旋轉、跳水水手的旋轉,沒有轉動慣量的概念,根本不可能懂。

說明:轉動慣量沒教,就等於牛頓運動定律中不給質量觀念(或符號),而要他理解力與加速度關係一樣。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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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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