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性與春宮之四
2010/06/04 11:41:28瀏覽383|回應0|推薦1

性與春宮之四

 

明晚期,春宮畫既不受政府限制的影響,在民間達到高峰。而在實際生活上呢?女人被閉鎖,男人卻是春風得意馬蹄疾,無邊春色來天地。但既然女性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男人即便開放,除勾欄院以外,又往何處去?別急!不用找別的地方!男人與男人就可以在家裡互相同居試婚,解決性事。多開放!

 明末清初起,福建地區,男人娶妻前即在家蓄養男人,與之同居,在當時為流行的風俗。雙方互稱:「契兄」、「契弟」。娶妻後,另一男性未必離去,而妻子亦隨丈夫稱對方為:「契兄」或「契弟」。閩南語「契」「客」同音,「客兄」是「契兄」的訛音,今人不察,以為是妻子「討客兄」。其實,「討客兄」一詞在開始時,並不是說妻子不貞,而是丈夫在婚前「討契兄」試婚。

 

    中國人早先對同性戀的看法並未強烈排斥,男人與男人雲雨纏綿是很正常的事。遠在春秋時,各國的公侯伯子男等國君,除后妃外,也蓄養男寵。男女俱收,左右開弓,逢山開路,遇水搭橋,前鋒兼後衛,只能說他胃口好,不挑食。

  

   《韓非子》裡,彌子瑕為男兒身,仗恃衛靈公的寵愛,分桃而食,(好聽叫分桃,實際上是將吃剩的桃子塞給衞靈公,這個傢伙顯然智商不高,小白臉英俊漂亮但無腦袋!與當今的多位帥哥名星頗有血緣關係。)又斗膽挪用國君的賓士轎車,這可是要砍腿的刑罰(刖刑)。結果衛靈公不但不追究,反而將彌子瑕的罪過,說成是美德。但等到彌子瑕年老,色衰愛弛,卻又被衞靈公將以往的美德翻舊帳開罵清算。

    

    漢朝從高祖開始、惠帝、文帝、景帝、武帝等等漢家皇帝,全都一脈相傳,陰陽兼容並蓄。後花園內的龍床上,並非都是女人趴著,時常男寵也據一隅,與天子坦蕩做相撲戲。斷袖之癖”,說的就是漢家郎漢哀帝與董賢的故事。(諡號為帝,確也悲哀。)

 

漢文帝寵幸鄧通,鄧通既無文采,復無其它能力,但文帝寵愛非常,賜予四川的銅山一座,得自行冶礦鑄錢,發行天下。等於是送他一座專印鈔票的中央印製廠,鄧通錢流佈天下,富可敵國。看起來,男人被男人所愛,比女人被男人所愛好的多。因為男人與男人在春宵一刻值千金之後,不會生娃娃,不會牽涉到皇位繼承的腥風血雨,而且收入不止海角七億。

 

    不過愛的過火,遲早要出事,鄧通之前常幫漢文帝吸惡瘡中的膿血,太子卻做不來這種事,文帝因此認定鄧通比太子還愛他,太子於是心懷怨恨,到後來即位,是為景帝。他挾舊怨把鄧通富可敵國的家產全抄了,可憐的鄧通,竟至貧窮到寄食人家而死。

 

    令人好奇的是,古時中國人重名器,講稱謂,但是身為子女,要如何稱呼爸爸床上的男人,是叫叔叔,或假爹假姨,還是假媽

  不過,男人與男人卿卿我我,思之令人頭皮發麻,渾身哆嗦。

西方人就慘了,在中古時期,歐洲受教會的影響,把性視為罪惡。教會那些出家人,自己不能春風一度枉少年,卻要惡行惡狀,死纏爛打的規定信徒也不准。難怪晚上曾經偷偷跟修女約會偷情的馬丁路德要叛教。

依當時教會那些出家人的看法,性只是為了繁衍後代,只能在褲襠剪一個洞,允許暫時的一種行為,但不允許有性事的快感,所以很多人終其一生,都没有見過丈夫或妻子的裸體。

英國更無趣,夫妻今晚要共譜春曲,照法律規定,必須在門上懸掛一橫牌,上寫:「奉國王陛下之命行房」。(“Fornication Under Consent of the King”前面的大寫字母為”F.U.C.K”.,這正是英語粗話Fuck的由來)。夫妻尋幽探祕的過程中,如未懸掛告示牌,而被捉到即觸犯法律。但掛牌上去,不就等於敲鑼打鼓,請大家告訴大家,老公老娘今宵微風細雨拂楊柳,雌雄一決。「誰家玉笛暗飛聲,散入春風滿倫敦。」窗外如有人因飛聲而偷窺偷聽,那還有何性趣可言?又不是股票上市,掛牌公告,以求眾家男女聚合炒做。這種政府,真是讓人不得不送上一句三字箴言!或著上述四個英文字母還給他!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tet0837&aid=409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