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嘗、嚐的區別
2015/06/28 23:09:01瀏覽92733|回應3|推薦25

當在撰寫文章時,品嘗、品嚐,經常跳出來困擾我,於是乎有疑問就翻查字典尋求可靠之解答。

先查閱《遠流活用中文大辭典》,嘗作動詞時,有四種意思,1.試著吃一點,用口舌辨滋味(嘗鹹淡)、2.經歷(艱苦備嘗)、3.體會(嘗到甜頭)、4.試探(諸侯方睦於晉,臣請嘗之);另查「嚐」,僅一解「以口舌辨滋味、試著吃一點。初步查完之後,可以了解到嘗、嚐兩字都有以口舌辨滋味的意思,嘗的意思則較為廣泛,也有抽象面的涵義。

另查《國語活用辭典》(五南出版,周何總主編),「嘗」形聲,从旨,尚聲。尚有加意,加舌於物,始能品味,故以口試味為嘗。嘗作動詞時有以下四種意思,1.用口舌辨味、2.吃之意思、3.經歷、4.試驗。《國語活用辭典》中也提及,用口舌辯味,俗作嚐,但嘗字是指試一試滋味,所以从旨(甘美),嘗字常被誤寫為嚐,當正。

再查《國語活用辭典》中的「嚐」,形聲,从口,嘗聲,以口試味為嚐,僅作動詞使用,其中辭典也加註參考,嚐的用法和作動詞時的嘗完全相同,為後起字,本字作嘗。

《國語活用辭典》的編纂者,針對嘗、嚐兩字作了一番討論,並提出建議當在作動詞使用時,應寫為嘗,而且嘗本身就有以口舌辨滋味的涵義,再加一口用嚐字,確實有些畫蛇添足了啊!
( 知識學習語言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ssay&aid=25108745

 回應文章

楊朝吉
2021/10/05 08:42
國語活用辭典提及「用口舌【辯】味」,此【辯】字是否有誤,應為「辨」字?(r81_50_12_08@yahoo.com.tw)

Pamela巧手潘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7/01 21:46

同意隨寫人說法 

品嚐用到嘴

未嘗 嘗試沒用到嘴
蘋果媽&無尾熊爸(essay) 於 2015-08-29 22:20 回覆:
字典的說法  提供您參考唷

隨寫人◆ 封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6/29 15:22

我習慣寫品嚐 未嘗


蘋果媽&無尾熊爸(essay) 於 2015-06-29 22:11 回覆:
謝謝隨老師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