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5/01/08 09:15:33瀏覽1069|回應1|推薦167 | |
1968年,披頭四樂團因爲他們唱片賣得太好,收入太高,遂將利潤進行投資成立了蘋果公司 Apple Corps。 這個團體不但有創作的才能,對經營也有一套。當初披頭四的蘋果王國涉足了電子,以及唱片,電影,錄音室,甚至還有蘋果服裝精品,勇於多角化;不過商業畢竟是俗氣的,所以最後還是專心於音樂的創作,除保留相關的企業,其餘與音樂創作無關的,如電子和服飾則在第二年就結束。 ![]() 批頭四的蘋果(公司)至今仍然存在。 所以今日有兩個蘋果公司。 兩個蘋果免不了有衝突,尤其是其中一個蘋果歷經:牛頓,彩虹,黑色,銀灰色(商標的改變),説其成了“金蘋果“也不為過,之後。 據説蘋果電腦創辦人賈伯斯是批頭四的粉絲,所以為他的電腦公司也取名為蘋果。不知道賈伯斯當時爲何沒想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以致日後發生長達20年的蘋果戰爭! 主要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