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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干擾了司法權嗎?
2008/09/17 22:17:37瀏覽525|回應1|推薦4

轉貼媒體報導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六日電)媒體報導,監察委員李復甸在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之際,約詢承辦檢察官,引起特偵組強烈反彈。李復甸今天表示,監委辦案自有分寸,媒體報導根本是亂說,應該是有人放話。監察院長王建煊對此表示,監察院尊重檢察官,不會干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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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目前我國實施的是五權憲法,而在行政院之下的法務部,本就屬行政權。而真正司法權是在司法院,目前並未看到監委有干預法官(司法權)的情況.檢察官只要是隸屬行政院一日,他就是行政權的一部份,難道檢察官既歸行政院同時又歸司法院管轄嗎?因此為了防止行政權獨大,監察院的監察權行使是必要的.否則隨誰來監督法務部呢?是三不管嗎?

行政權的坐大是全世界所有人民的惡夢。如果代表人民的監察委員不能行使憲法賦予的監察權來監督行政權,那麼這個政權是專制政體嗎?當然正在進行的案子,監委若是有人民陳情,作適當的了解是不應有違憲之虞的。須知人民最擔心的是政府獨裁專制、一權獨大,至於相互間的制衡,乃至民意機關的監督,本就是憲法設計的意旨。即偶有溢出權力,亦屬瑕不掩瑜是無關宏旨的。何況監委只是進行了解。

但緊跟著就很離譜了,可能在全世界是空前絕後的。那就是當天居然特偵組八位檢察官一字排開,力挺檢察總長。這麼大的政治動作,不覺得讓人瞠目結舌嗎?跟着今日法部王部長表示:檢察官可婉拒監委約談,除非有重大貪污事件。緊跟著監院王院長也表示:並非監委干預查案,而在了解是誰在干預查案。其實憲法已實施了50年了,五院運作至今還弄不清楚嗎?若是上市已50年的公司他的財務長搞不清楚公司的股務發行規定,那這個財務長還要混嗎?

事實上臺灣的司法基本上是屬於第三世界級的,檢察官系統老早就是不能自主的。咦!檢察官想升級還是要看長官打的考績,不是嗎?在美國想幹檢察官至少先幹過律師五年以上,且尚須經過選舉才能幹檢察官。而且他們法學教育是大學本部畢業,再進法學院,且考律師不是法律系未畢業就可考(如陳扁)必須先進律師事務所實習取得一定歷練才可去考的。

總之,檢察官一天到晚喊司法獨立,但卻是最喜歡攪進政治泥淖裡的(如開記者招待會)。因此台灣的檢察官體制問題要想澈底解決,接受監督是首先必要的一步。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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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體系當然有問題
2008/09/18 08:47

台灣的檢察體系長期以來都是被干擾的‧這是事實。

不過   正因為如此    此時任何人與機關都要尊重特偵組檢察官的辦案空間

即使 監委是"好"意  同樣是沒必要的

何況 監委對於偵查中的案件進行約詢 絕對落人口實

李監委,您該學學馬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