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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3 23:36:40瀏覽962|回應1|推薦3 | |
轉貼 媒體報導: # 馬英九總統昨(2/8)上午率行政院長劉兆玄視察台北縣塔寮坑溪治水工程,對北縣治水預算從47億元追加到149億元,卻因捷運與桃園縣政府協商問題未解而停工,強烈不滿,質疑有浪費之嫌,要求政院檢討,劉揆則要求水利署長陳伸賢在2周內提出報告。由於北縣副縣長李鴻源昨陪同馬、劉南下屏東視察,政壇揣測水利署長將換人,但府院皆否認。
============================================ 評論 1.即興式指揮方式八年不變: 總統(一級)、行政院長(虛一級)、 水利署長(三級事務官)、縣長(三級政務官)、共處一地,當場找原因,下處方,感覺非常神,給人劍及履及的印象。其實完全解決不了問題,只是作秀而已,腦袋瓜裡還是選票。記不記得當時陳扁也是現場大聲斥責某官員,謝挺也是將尹次長換掉,結果八年下來還是原地踏步,年年照淹,甚至於進一步輪流淹,以前從來不淹的也淹了。但是換人做了後管理方式有變嗎?依然是一狗票大小官員齊集現場,然後由最大官員開罵並下指示,小官委屈申辯,這種場景還要胡鬧到幾時才休呢? 2.組織及指揮系統紊亂:越級指揮是犯兵家之大忌的,這個ABC的道理連最基層的軍官如排、連長都懂的,何以馬劉不懂呢?參謀總長可以現場越過軍長、師長直接指揮團長、營長嗎?第一級的當場下達指令給第三級的,那第二級的事後要如何接辦下去呢?又假若第二級的事先已有指示給第三級,現在更高一級的變更原先的指示,那叫第三級的是聽最高級的,還是次一級的呢?是否以後治水都由總統親自直接指揮呢?那麼現行的體制即除了外交兩岸國防國安由總統管之外又加入了治水。但是這樣的改變不是要經過修憲嗎?法務部長可以直接指揮基層檢察官嗎?教育部長可以直接指揮國中國小校長嗎?交通部長可以直接指揮民航局下的一個場站主任嗎?國家分層設官,層層節制,這樣責任非常清楚,否則出了差錯歸那一層負責呢?像現在治水這個例子,總統現場指揮,若事後證明錯了那究竟是總統、院長、部長、署長、縣長那一個層級來負責呢? 要監察院如何彈劾呢?這次我們看到了馬先批浪費,跟着院長責怪,署長不敢吭氣,但民選縣長卻是不肯白背上任黑鍋,當場反駁,這就是一個亂七八糟的指揮體系紊亂運作的絕佳例子。 這種打游擊式的現場即興式的運作何時能夠改善呢?劉兆玄上次在陽明山第二屆內閣研討會(25/7)不是親口說過,「新閣上路兩個月,政府終於可以漸漸脫離這種打游擊戰式的執政方式」嗎?是隨口說說而已嗎?拿人民當白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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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