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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安泰全體同仁一封公開信(歡迎傳閱、轉載)
2009/05/28 16:49:49瀏覽1412|回應0|推薦1

權益是不會主動給予「睡著」的人,  

法律也不會積極保障不敢伸張自己權利的人! 

如果您或者您週遭同仁還沒有加入工會,勸請儘快加入工會!

千金難買早知道┘,工會幹部一定會堅持立場,向資方爭取研議優離優退辦法,並且將其納入─團體協約條款內。根據團體協約法第13之規定,如果你不是本會會員,絕對無法得到應有的工作保障及優離優退權益的行使。

敬請同仁千萬不要抱持著自私、事不關己的心態,以為可以置身事外,甚至認為單位主管或直屬主管會打壓等,那可能是您自己揣摩上意之詞,但也是主管在殘害您自身的權益,任何人都無法剝奪您加入工會的權利不分先來後到只要具勞基法保障之勞工身份(勞基法第二條第一項),工會都展開雙臂,誠心歡迎您加入我們的行列,且依據工會法第12凡在工會組織區域內,年滿十六歲之男女工人,均有加入其所從事產業或職業工會為會員之權利與義務。也請千萬不要抱持著:等到時候再加入也來得及想法,本會亦將俟工會法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目前逕付二讀中,依其進度,將在本會期通過〉,將修改本會章程,提出懲罰性條款,對於投機、游走觀望之同仁,提高入會費及繳費金額,以保障現有會員之權益,工會幹部一定會提出相當的機制,以更公平、合理的保障對工會會員權益的條款。譬如:每一位會員的入會時間、繳費情形、主動參與工會活動率,都是工會未來處理優先順序的參考依據。

勞工團結權,是凝聚並證明我們是以行動來展現彼此信賴的力量,我們有堅定的決心與無法撼動的意志力,我們不在乎少數主管或同仁對工會的蔑視與冷嘲熱諷因為他們是既得利益者,別人看不起我們,我們自己要看得起自己,為什麼單位主管不主動讓我們申請加班費?為什麼部份營業單位違法超時工作時,而經理人卻視若無睹,現在連申請特休假、病假代理都成問題,更諷刺的是:為了業績手收,甚至有的營業單位主管暗示或明示性地要求大家自掏腰包,購買不一定保證獲利的理財基金商品,來達成分配的理財業績,因為他們只會顧及自身利益與個人前途,是以犧牲我們基層同仁的權益所換取來的位置再請您想想看,這些由外借將高渥薪俸的主管與行員,我們在如此不公平的勞動條件下,試問,您能接受嗎?這些都是事實,所以工會幹部們不需要用花言巧語來哄誘您,我們沒有豐厚的資源,但我們有一顆堅實真誠的心,來竭誠歡迎尚未加入工會的同仁,一起為我們自身勞工權益來打拼,成為一個不分你我、職級,彼此攜手同心,團結合作的大家庭。

工會保證對於所屬之會員同仁,一定克守保密之義務絕對不會將會員名單提供給資方或公開揭露,以避免影響您工作權益。倘若發現有單位或部門主管,無論公開或私下宣達反對同仁加入工會時,請立即向工會幹部檢舉,本會一定依法向資方提出最嚴重的抗議行動。

理事長:林旦川

請將入會申請書及會費存款條影印本併寄

10499 台北郵政112-709號信箱

戶 名臺北市安泰商業銀行(股)企業工會

帳 號安泰銀行營業部 003-22-6002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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