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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二十四章-孝道之真理
2015/06/27 21:41:13瀏覽362|回應0|推薦0

第一章:父母養育子女有義務,子女孝敬父母亦有義務。

為人父母,教養子女有“義務”,但為子女之人,孝敬父母,亦有“義務”,父母子女,雙方所擔之“義務”,能作得周到,方能符合敬親教子之道理也。須知為父母,初懷孕我之時,腳酸手軟,雖然有美味之物品,或粥飯,亦難得入口,顛顛倒倒,艱苦亦都忍耐,以待滿月,十個月之長期間,要生產我之苦處,或逢難產危險之時,無一人可以代替此苦難,至生產後,為保護我,時時抱負、提攜、牽行、指導,用盡無限量之精神,以及金錢物品,此謂之“恩”也。與我吸乳,賜我飲食,做衣服給我穿,建家宅給我居住,造財產給我享福,身中染病,即緊急醫治,若病體未得速痊愈,為父母之心,實不可形容之艱苦,比子女之苦,是更加十倍之艱苦,若能代替此苦,為你父母者,亦願擔當也。到七八歲時候,就送入學校讀書,若有能力,又要栽培到中學大學,在讀書當中,恐兒女精神不足,即買藥品補給,使精神充足,可以順序從學,至畢業後,即為兒女計劃職業,或托媒人,以選賢郎、淑女來配親,此謂之債也。為人子女者,既然受過父母,如此重大之恩情,以及深厚之債務,切不可忘棄,須要抱志,無論如何,當然要報答此恩情,及償還此債務,才有符合孝順之道理也。

☆譬如食過別人一碗飯,時常都思有何物品,可以叫別人來食,而報答此恩情;若有欠他人多少金錢,亦有思勤儉粒積,急速去還人,所以為人子女者,必須要現出良心善性,來孝敬父母,要時常買好物品、好衣服,以敬父母,能用愛妻愛夫,或愛子女之心,以奉事父母,而對待父母,要如容忍子女一般也。為父母之人,愛惜子女,是無所不至之疼惜,若為子女之人,應該亦要如父母愛惜子女一樣,無所不至來孝敬,人人若能依此而作,即可說已有還債,而亦有報恩,世人若知報答父母之恩,奉還父母之債,能完成此責任者,就是能互相盡義務,方可稱之謂嚴父孝子也。

第二章:孝道萬古常新,絕無新舊之別。

為父母之人,有保子教子之義務,由十月懷胎,至三年乳哺之保抱,以及十年教訓之養育,此乃萬古不移之道理,所以為人子女,對此孝道之理,亦要如天地日月一樣,萬古不變,來孝敬父母,方可謂之孝道無虧欠也。觀現在世人,自以為科學文明人,而誤解萬年不變之孝道,為陳舊腐敗者非也。亦非舊時之道理,已經敗壞,無新鮮,無合時宜,則不得用也。真理乃萬古常新,絕無新舊之別,若非真理,不久就消滅,何能永久留存,而自古續傳至今哉。若不信萬古常新之孝道,而忤逆父母者,大不對也。

☆如何謂之孝親,若我有金錢可用,定要思親有無缺用否。若我逢吉慶喜事,定要思親有歡喜安樂否。若我安樂,亦要思親有康健快樂否。若與父母相見,必須滿面現出笑容,歡歡喜喜,如見孩子一樣愛惜歡喜,即謂之孝也。所以孝子事親,須常娛親之樂,雖逢父母生氣,暴怒之時,反而冷笑,望安慰父母不氣惱,能用真情至意即孝也。實萬古不易之法則也。

第三章:孝行無偏,對待父母翁姑、祖父祖母、繼父繼母一同。

為人子女,有不念父母之恩情,而忘恩負義否?有厭恨父母,而放棄不顧否?有做過失,受父母責罵,不改過,而反抗,與父母斗氣否?而為子女之人,有希望父母早死,而獨占權利財產,自由行動否?有不顧父母之寒冷,而不做衣服給父母穿否?有不顧父母之飽,而有食物不奉父母吃,獨自享受滿足否?有放任父母受勞苦,而自己與妻子安閒否?有偏護自己妻妾子女,而刻薄虐待父母否?有放棄家庭而連累父母受饑餓,受寒冷否?有與兄弟姊妹不和睦恭敬,而為財物,則起相爭,致累父母生憂心否?有與不務正業而邪見奸詐之小人相結,使父母憂慮否?有生出凶惡之心,橫行四至,無惡不作,想奪父母之財產,而浪費無度否?有顛倒昏迷,亂談國家是非,或作國家最嚴禁之事,致敗父母之基業否?有強靠自己之才能,自高驕傲,不受教訓,而輕視父母否?有誇自己之富貴,而刻薄父母為其僕婢否?有在三餐吃飯,使妻妾子女先食,而不請父母同食否?有不孝敬祖父祖母(阿公阿媽)否?有奉待繼父繼母(後叔後母)不盡心誠意否?以上所講各條之中,若有缺一條,做無齊全者,對人道規格,即無完全,盼望為人子女,必須在夜靜心清之時,詳細思真,若有違背上說各條者,急速改過自新,回頭是岸,從速真心誠意,加持孝行,以補改前過。人生在世,不論犯何種罪惡,當不得一個悔字,人若有差錯,願認自己有錯誤之後,若能隨時反悔,則罪惡能消,若能反悔改過自新,猶足稱孝也。

第四章:能真心體貼父母,方可謂之孝子

你之父母富貴乎,可賀,但不可靠富貴而奢華,須要建功立業;你之父母貧賤乎,可惜,當然不怨恨父母,須要勤儉興家;你之父母康健乎,可喜,雖家貧食豆飲水亦歡喜;你之父母哀弱乎,可憂,當然要買藥培補氣血,使其健康強壯;你之父母雙全乎,可慶,當然家中大小要歡樂,遵守天理人倫,而安樂天命;你之父母鳏寡乎,可悲,父母有失一方,為子女者,當然要安慰母,或安慰父,除此苦惱;你之父母殘廢乎,可憐,逢父母年老,穿衣不整齊,應該加意周全,使其好看美觀,免被人恥笑;你之父母早亡乎,可傷,為子女之人,當然要勤儉節約,奮發成人,而建家立業;你之父母出外乎,可慮,為子女之人,若看父母外出,心口當然要關懷思慮,須遵守規矩,以等待雙親歸家;你之父母無蹤乎,可哀,為人子女,看父母外出,或往外方行商,許久無回家,亦無音信來往,遇此逆境之時,雖在千裡之地,當然亦要往尋;你之父母疾病乎,可危,為人子女,看父母身中染病,若有危險之處,則要急速,盡誠意請求醫師來調治;你之父母災難乎,可驚,為子女之人,看父母受災難,不論水深火熱,萬槍千刀之內,定要拼命救護,不顧自己,亦不貪生怕死,而急速解救之也。所以為父母之事,為人子女之義務,當然盡至誠體貼,方可謂之孝子也!

第五章:父母比較於金錢、妻子、職位、我身更重。

金錢乃世上之活寶,雖知金錢可寶惜,但父母更加可寶惜,何也,金錢雖然失去,若願意勤勞求儉,定可再得,但父母者,不能再得也。對妻子雖可愛,但對父母,定要更加可愛,何也,妻子雖然失去,妻可再娶,子可再生而有之,但父母,則不能再有也。職位事業要顧,而父母更加要顧,何也,因職位事業,雖然失去,亦可轉他業,或再尋而得之,但父母則不能另覓他人,為你之父母也。自己之身命要保,但父母之身命,更加要保,何也,須知你之身命,皆由父母,千辛萬苦,養育而大也。所以若無父母,如何有我身,可見父母,比較金錢、妻子、職位、我身,更加貴重,所以父母如此之貴重,勸為人子女者,當然在夜間,須要清潔床席,排被牽蚊帳,使父母安眠時候,免麻煩,若早晨起床,亦要收被蚊帳齊備也。

第六章:父母即是生神活佛、猶如王侯將相。

父母即是生神活佛,為子女之人,若知孝敬父母,勝往千裡寺廟拜神佛,父母庇佑我,是世上最第一厚,第一大福澤,不但如此厚大,且為父母者,對於家庭,可比如一國之君王,亦可比如朝中之良相,亦如護國之勇將,所以父母疼惜我,保衛我,是最大之保護,為人子女,須知拜活佛也。

第七章:學君子之態度,使父母無憂心。

孝子奉事父母,不敢露自己有莊嚴形威之態度,免使父母有駭怕之心;亦不敢露自己有枯淡衰微之態度,免使父母之不安心;亦不敢露自己有疲勞倦怠,懶惰之態度,免使父母之生氣心;亦不敢露自身有疾病之態度,免使父母之憂慮心;亦不敢露自己有愁苦困難之態度,免使父母之燥煩心;亦不敢露自己有怨恨怒氣之態度,免使父母之不歡喜不清心,無爽快也。

☆大凡孝子之奉事父母,不可使父母有冷淡心,乃為子女之人,對於自己所擔任之事業職業,或讀書,須要盡心奮發,使令事業、職業、讀書精進,以慰父母,免使父母有苦歎失望也。不可使父母有煩惱心,乃為子女之人,切莫作能損傷身體,或能損害名節財產之事,才免連累父母,使父母克生憂慮也。不可使父母有驚恐心,乃為子女之人,切不可作危險之事,方能使父母,免受害怕也。不可使父母有愁悶心,乃為子女之人,切不可作違背人倫道德之事,或對婚姻之事,定要順父母之意見,方免害父母之帶愁郁氣也。不可使父母有難言心,乃為子女之人,不可無聽順父母之教訓而忤逆,免使父母有怒氣也。不可使父母有愧恨心,乃為子女之人,若對父母,切不可用惡情意、呆面容、惡言語、呆聲音、而無禮貌,亂喝罵,免使父母之心中有懷恨也。人人若能學君子之態度,以孝順父母,使父母能歡喜無憂慮,如此 不只父母之身體能健康,家庭亦定和順平安矣。

第八章:父母衣食須齊備,依順環境行孝道。

為人子女者,要盡孝父母,無為難之事也。須要順父母之心意,依照父母所希望,父母所愛之錢財,或食物衣服,須辦齊備,無缺欠,免使父母去鄰近求乞,或對朋友親戚哀求,而受人之恥笑,若能如此做者,便是大賢人也。人人要享受安樂,亦是無為難之事也。只要做父母,能順應其子女貧富環境,但求有飯則食飯,有粥則食粥,兩無嫌怨,父母子女能安份守己,家雖貧不貪求,不濫取,無憂無愁,喜待天時,此就是得大福也。

第九章:父母在生前或死後,目中心內須常紀念。

父母是為天上天下,第一至寶至貴,故為子女之人,目中時時,須有父母在前,心中時時,須有父母牽掛,人人既然知父母,如此之寶貴,定不可忘去思父母之事,若有此良好之心,才可謂天性無虧,乃為人子女,對父母之孝義,未有缺陷,所以父母在生前,對奉事父母,無生出半點厭恨薄待,至父母死後,方免追悔奉事父母之薄,此乃為人子女,對孝敬父母之事,有徹底圓滿,做得周到,則能始終,以盡人力,克盡孝道之君子也。

第十章:孝子之敬親,不可貪求妄取,始父母能安心。

父母在世,是不能永久,所以能得在生一日,要加盡一日之孝敬,須知人生一定要死一次,若為人子女者,逢父母在世之時,當然用真心誠意,每時都要歡容喜面,以奉敬之,使父母歡喜安樂,但要求父母之歡喜安樂,定亦要使我心無愧,不作無禮義、無廉恥之事,且不亂取不義之財物,來敬奉父母,須要依照自己之環境,貧富之程度,若有一分之財物,則用至誠,以盡一分之孝敬,不分家富家貧,總要各盡自己之力量,就可以也。

第十一章:知做合父母之心意,大杖則避,小杖則受,便是孝子。

父母如天地,亦可比如神佛,所以為人子女者,雖然在視之無形,聽之無聲,在父母未表現形容,未發出聲音以前,為人子女者,須要先知父母所要發動之心意,則從順父母之心意,急速做去符合,對父母務求體貼周全,所以為人子女者,要作各項之事,定要先三思而後行,又要體念,對父母之面目名聲無損礙,才是做得周全也。不可使父母有難言之心痛也。所心為人子女者,若做事有差錯過失,定污染父母面目名聲,心害父母有口而難言,事事就無周全,若不謹慎注意,後悔就不及,反省亦遲緩矣。

☆小杖則受,大杖則避,乃為子女之人,若有做過失,受父母打罵之時,用小杖打者,可以忍受痛苦,但若用大杖來打者,須要急速逃避之也。所以逢父母太憤怒,無明火性大爆發之時,為子女者,定要暫避之,方免受意外之災殃禍患,而顧肉體安全,使父母無後悔之錯也。待至父母,火性降下之時,方可走到面前請罪,此時為父母之人,看子女知過請罪,而含有疼惜之心,就不甘加責備,而再重打,若不知如此作,當父母大怒,火性爆發之時,為子女者,若不知逃避,一時間被錯手打死,父母打死國家之人民,該當何罪,在一時要順其孝,忍受父母重打,反累父母犯法律,而受罪過,要孝反變成大不孝矣。自留終身,可使父母有追悔之悲也。

☆勸為人父母者,對教訓兒女,切莫粗心,雖然為父母之人,多數有愛惜子女之心,亦不可因愛惜之時,即如掌中明珠一般;若怒氣怨恨之時,如同牛馬一般,以亂打亂罵,若對子女常常打罵,乃為人父母,無真慈之表現,教訓子女,若用惡毒之手段,可說是愚蠢之父母,為父母之人,若有真慈心,子女定能真孝敬,家庭之中,亦能融融洽洽,家和萬事興,自然得昌盛矣。須知從古及今,有逆倫弑父母之原因,都是父不父,而子不子,父母視子女如畜類,動則亂罵亂打,不顧兒子之面目,積怨日深,父母子女,變成仇敵,由此而殺機頓起,一旦事發,難以收拾,造成逆倫慘劇,父母子女,則同受不慈不孝之罪,豈不是可憐乎,為父母若能以真慈心,而對待子女,子女雖然愚癡,不聰明,不知孝道之理,定亦不敢下殺父之毒手也。所以為父母之人,對教訓子女定要用勉勵法,乃最為上也。

第十二章:合理合法教訓子女為之慈,合理合法順從父母為之孝。

為父母之人,亦有慈者,亦有不慈者,既然為人父母,教訓子女,應該用慈悲以教導之,可使子女知人倫道德之理,又知孝敬父母之法,切不可有分別心,而對所疼惜之子女,則愛如掌中明珠;若自己所怨恨之子女,則看如馬牛,不用正法指教,而亂罵亂打,若對教訓子女,只用打罵之方法,此不是優良之教法也。須知為人父母者,雖能養子,亦要能教子,若只知養,而不知其教者,子女將未必變成狼不狼,獸不獸矣。此乃為父母之失教,即父母之過失也。所謂教訓子女之法,不在打罵上求優點,而要從何處求乎,就是指在為父母者,行為態度,待人接物,一起一落,一動一靜,全部都與教訓子女有關系,雖然子女在學校讀書,定受老師之教導,若在家中,定要靠父母之教訓,若一般未明理之人,對教訓子女,多用打罵法,若是優良之教法,則免用氣力,亦免動干戈,乃為父母之人,每日之行為態度,及對一切之動作,或家庭習慣,鄰裡之風俗,乃在此幾項,都有牽連訓導子女之要點,若子女之成功或失敗,總由此而習成性也。

☆譬如為父母之人,性情溫柔,而工作勤勉,用物節省,而言語謙遜,不生槓高,而亦不驕傲,盡孝父母,而奉敬翁姑,恭敬尊長,而友愛下輩,事物能相讓,而不計較,事事能忍耐,而對鄰裡知和睦,男女有別,而能守本份,無奢華,而亦不浪費,夫婦和順,而家庭圓滿,對一切能公平,而不貪求利己,為人父母者,若能用此行為,而表現良好之態度,給予子女看者,真是教子女成功之特點,外無特別之好方法也。須知人生,在幼童之時,無雜事燥煩,對諸般之事,都最容易習成慣性,所以為人父母,若做得好者,子女定看此好模樣而作,決定不作壞事而敗倫,在無意中,無感覺之時,雖有不好之子女,都變成好子女矣。所以近善者學善,近惡者學惡,近君子即學君子,近小人就學小人,此乃古今不易之道理也。

☆再舉例為父母之人,亦有性情爆急,遇事無明火就發,即打大打小,口言亂罵,工作懶惰,說話槓高,不孝父母,不敬翁始,亦不敬老尊賢,事物多計較,亦不相讓,夫妻相打罵,鄰裡不和睦,多奢華好浪費,不節約勤儉,夜間不早睡,早晨不早起,家庭不圓滿,致常紛爭,男女不分別,卻混亂失禮節,對事物不公平,只望貪財利己,為人父母,若有如此之行為者,其子女之將來,必定難得成功,依照此不好之模樣而學習,怎能成大器,做有用之人材乎,所以教訓子女,在父母日常生活,以及行為態度,所表現出來者,影響教訓子女,有甚大也。因為教訓子女,有遺傳性,若為父母之人,對自己行為態度,時時謹慎檢點,可使子女,有好模樣可學習,若能如此者,雖免用打罵,亦能變成優良品性之好子女矣。

☆為子女之人,若逢父母不慈善,必須用仁義,以盡孝敬之行為,使父母能得感動,自然能化父母之不慈善,而轉為慈善矣。切不可因逢父母不慈善,而反用言語激傷父母,此乃火中添油,不但父母惡性不能改善,反而變成更加凶惡矣。父母雖然如此凶惡,為人子女者,不可無孝敬之心,若忤逆而脫離父母子女至親之情,即拋棄父母者不對也。但慈與不慈,有不同之點,卻教導子女合理者謂之慈,不合理者謂之不慈,父母雖然嚴訓,而為子女之人,芳能順言而行,謹慎喜容奉敬之,父母自然轉嚴為寬,性情即變成慈善矣。切莫看父母不慈,自己就不理會父母,則由父母打亦可,罵亦可,滿懷怨恨之氣,一言不說,而傷自己身體,若有此種之人,當然要反省,將自己不欲之事項,對人參考才應該,尤不可憤激,而行入短路,食藥自殺,致累父母,受不慈之罪名,而自己亦做不孝罪人矣。

第十三章:莫說無錢,須知為子女之人,若知勤儉,不積私財,不求私利,始終行孝道,則免受忤逆,不孝之之罪過。

為人子女者,要孝教父母,切不可說,我無錢財,難盡孝也。當然要克己勤儉,須倍加勤勉,自己若能儉積一分之錢財,以奉敬父母,則父母能做十分之使用,所以為子女之人,若知勤勉節儉四字,乃是成家之至寶,能得進行勤儉,不但家道益加余裕,家人亦能快樂,父母亦可安心矣。凡有事務工作,勿說有兄弟可分勞也。若孝子之人,有工作定勤勉,而替父母做,切不可看工作而懶惰,則亂想我不去做,我兄長定去做,若你兄長亦如此想,我若無去做,我弟弟定去做,兩方都如此想,所有之工作,必定無人去做,父母看你兄弟無去做,為父母之人,定放心不下,自己雖辛苦,亦就去做也。所以人人,切勿放責任之心,且有兄弟者,定要不可使父母去勞苦,而為子女者,反安閒過日也。若逢此不勤不儉之子女,為父母者,必定受饑寒之苦慘矣。何也。你不勤儉,而懶惰,又愛浪費,對家庭之事,放置之度外,父母饑寒,你都不如,因此定害父母,受苦流淚也。

☆為人子女者,亦有一種,對家中之上作懶惰,只一味想食家中米糧,而對外面,即做私己之生意求利,在暗中隱藏,不但兄弟姊妹之中,有此不好之行為,且在妯娌之中,只顧私利者亦不少,今奉勸男女人等,若有此錯點,必須要改過自新,切莫再顧私己之富裕,而偏偏積私財,致放棄家庭之衰落,當然踴躍顧家庭發達,才免害父母翁姑,或主事者,利不及費之苦歎也。人人所知蟲類之中,即螞蟻之和氣,若覓得一項食物,就共同運用穴內同食,不敢獨得享受,若知而不改過者,已經不及蟻蟲矣。

☆勿說看父母仁慈,不能打我或罵我,即違背父母之命,若逢父母叫你工作,或叫你到何處,由你要做不要做,或要去不要去,若如此不順令者,乃不對也。勿說世道澆薄,我猶勝人,為人子女者,切不可亂想,我雖然對父母有薄待,但世上比我更加不孝之人,亦是多多也。若只如此想,而不急速反悔行孝者,完全不對也。勿說向來不孝,不必後來行孝,嗟呼,若此想者,真無良心矣。為人子女者,切莫生出如此橫心,而亂想今日既然不孝,後日亦無必要有孝,若如此想之人者,是無人道,又無良心,定做忤逆之輩,須知孝道,難以比盡,亦不定時,只能使父母歡心滿意也。

☆須知盡孝一日,可解雙親萬種愁,盡孝一時,不至終身皆忤逆,所以為人子女,要知行孝一日,為父母者,不論有如何之憂愁,都被此孝德感化消去,而為人父母,亦須勉勵子女,再倍加行孝也。但為子女之人,逢父母在世之時,若知孝敬,到父母壽終,一身都免受忤逆父母之大罪也。

第十四章:自己之安樂,當念父母之艱苦,能孝人,方可受人孝。

為人若得大機會,做生意大發財,當然要思著困苦之人,居安樂之場,當念疾病人之痛苦,必設法以消除之,何況對父母乎,故為人子女,若有機會,在安樂清閒之處,定要思父母有安樂否,若逢父母染病,必須用良方以調治之,使父母早日痊安,然後請去同位一處,享受快果也。值少壯之日,須念衰老人之辛酸,必多方以安慰之,為人子女,在長久成人之壯年,須要注意父母之身體,健康衰弱,或身中之骨節有酸痛乎,若逢衰弱,骨節酸痛,定要選用妙法,以調治之,使父母日夜能得安寧,快活睡眠也。所以盡孝,則勿辭勞,轉眼便為人父母,所以為人子女,對此孝敬父母之事,定不可怕苦,亦不可懶惰,盡心誠意,以孝敬之也。可見光陰過得真快,人自出母腹,幼而少,少而壯,到結婚配夫,不久生子女,就為人之父母矣。行仁休望報,回頭且看爾兒孫,勸世上作善之人,若用物品救人,或用金錢助人,不可思想對方來報答,到最後之結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乃天理之循環,所以知孝敬父母之人,以及不孝而忤逆父母之人,到自己子女出頭之時,就可以明白早前,對父母有孝敬,或多忤逆,其子女免教,都自然能露現,此乃冤冤相報,因果之定數,最公平無私偏也。

第十五章:不可罵父母不慈而虐待,反抗父母則成不孝之人。

為人子女,若說父母不慈者不對也。世間無不慈之父母,為父母之人,愛惜子女,是如掌中明珠一樣,若怨父母不慈者,是自己不知孝順之理,必不諒解父母之苦衷,至知諒解時,而父母已流無限紅淚矣,晚矣!所以若怨父母不慈之人,定害父母受苦遭憂,為子女之人,若不知體貼代替,到你知孝敬之時,為父母之人,未知流下幾多之血淚矣,若到此時,才知反悔而欲孝敬,已過遲緩也。天下無不是之父母,若罵父母不是者,必不知自己罪惡,待至知時,而父母已歸黃土矣,悲哉。所以天下間,為人父母者,要教訓子女而責罵,絕無不對之處;為人子女,若被父母打罵,而反抗以罵父母不對者,此種之人,定不知自己身上,有犯不孝忤逆之罪過,若到知改過遷善之時,為父母之人,已經壽終到陰府去也。到此時,雖知行孝,總不能受你孝敬,即永做不孝之人,豈不是可惜非慘哉,悔過晚矣。

第十六章:子之孝,亦要婦之孝,婦之孝,亦要孫之孝。

為男子之人,若結婚娶妻之後,當然要勸妻,對翁姑盡孝,此乃禮所該然要作之大事也。子之孝,不如率婦以盡孝,為人子雖知盡孝,必須要先勸妻盡孝,因婦常近親者也。所以做婦女之人,是料理家務,時時都近在翁姑之身邊,因為做翁姑之人,若得一位有孝順媳婦,比得一個有孝順之兒子加倍快樂,但為婦之有孝,皆當導孫以行孝,因孫能娛親者也。所以為人媳婦,雖然知孝敬翁姑,但亦要教導你之子女,孝敬祖父祖母(阿公阿媽),而為祖父祖母之人,若看著孫男孫女,亦盡此孝敬,必定更加歡喜快樂,所以祖父祖母,若得一個孝孫,可比再添一個孝子相同也。所以子孝、婦孝、孫孝,乃相牽連,切不可缺欠,而為下輩之人,應行之道也。

第十七章:揚名聲顯父母,盡忠就是盡孝。

揚名聲,即所以顯父母,雖遠游亦孝也。為人子女者,若知人倫道德,乃是人之根本,而將八德,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此八字之中,能得專心至誠,遵守一字,到壽終去世,此貴重之名聲,定留存在世間,即由此芳名,而傳聞天下,以顯揚父母之面目及名譽者也。所以若有做得到,受萬人歡迎之事業,雖然不能在家中,早晚奉事父母,但亦可以稱孝也。執干戈而能衛社稷,雖死亡亦孝也。若做官之人,對國家有盡忠,逢國家有內亂或外患之時,雖然為國家之事,而放棄父母之不顧,以保護國家民族,逢不幸犧牲戰死,亦有得來最大之光榮,對父母雖不能送終,但因能盡忠,即有盡孝也。人若不知忠孝之理,只知孝敬父母,而逢國家臨急之時,不極力扶救,若失去國家,家人分散,父母受難,反成不忠不孝矣。須知國能太平,家庭始能安定,國家若存在,父母方能安心,所以為國家盡忠,即是為父母盡孝,此忠孝是有牽連,故不可有孝而無忠也。

第十八章:男子愛祖國,就是愛父母,女人孝父母,須孝敬翁姑。

身為男子漢,大丈夫之品格,有五尺以上之身材,雖然愛父母,而知盡孝之理,尤當愛祖國,亦與愛父母,同樣至誠,所以國家若要用我之時,定要至誠效忠,才應該也。女子有兩重責任,既要孝敬父母,亦須孝敬翁姑(公婆),所以為婦女之人,若未出嫁,在家之時,雖然知孝敬父母,但若出嫁之後,已經做人之媳婦,當然亦要孝敬翁姑,此乃為婦女,所負擔兩重大責任,不可只孝敬父母,而看翁姑如外人,就不肯孝敬,此偏差即不對也。

第十九章:父母定不是永久,能得在世,所以為人子女者須要明知我根本,因此逢父母在生一日,必須要加盡一日之孝敬。

人生在世間,猶如做旅客,亦如過橋一樣,此乃日月推迫人快老,歲月如梭容易過,人生一定要死,因時間不能等待人,一日經過一日甚快,而且過去就難再回,舉例光陰如箭去難留,經過一日,就減去一日之壽數,所以為人子女,若逢父母年高,壽數已到,因老人要死之遲速,是無一定之時間,切莫違背良心,而放棄父母,須知父母是我根本,定要知此孝義,以盡心孝敬之也。倘一旦去世之後,才思要孝敬,定不能復生,以受你孝敬矣。故必須逢父母在世之時,克盡子職,以盡孝敬,方能報答父母,十月懷胎,三年褓抱,十年教育,所用去此物質精神之大恩,故為子女之人,既然有受過父母,此重大之恩債在身,若不知報答,以盡至誠孝敬者,就是無良心之小人,亦可說是與不知根本,無人倫道德之禽獸同樣也。

☆草木無根,何能茂盛,人無根本,何能繼傳,故為人子女,若不願孝敬父母者,應該要反思,自己之身體,是從何而來也,今有此健全之身體,而有家可安居,有妻子可作伴,此不是受父母之根本,何有此身體,且家庭亦能一代傳一代乎。所以為人子女,逢父母未死之前,若不知孝敬,到父母死亡那時,定受父母懷恨你,在生薄待之恨氣,永遠都不消,此時若知悔過前非,思要孝敬,亦是無效果,乃到最終決定之日,已經得到不孝之罪名,萬世亦洗不清也。今奉勸為人子女者,定要逢父母在生一日,人之流傳,亦可表現盡孝之舉動,使子女之留念,可得孝悌友愛傳家也。

第二十章:逢父母在世之時,為子女之人,若知奉敬一粒豆或粗衣淡飯勝過死後,虔心祭拜一席好酒好菜,及全豬全羊。

為人子女,逢父母在生之時,若不知盡孝,到父母死後,才思要孝敬者,已經過晚矣。萬金空奠思親酒,一滴何曾到九泉,所以父母生前,若不知孝敬,至父母死後,雖用萬兩黃金,而買好物品,或樂隊數十陣,用全豬全羊,上等好酒菜,盡心致意,來虔誠拜祭,雖然有此豐盛之好物在靈前,為你父母亦不能食,亦都不能送一滴半粒到陰府,使父母享受矣。故曰,與其死後祭之豐,不如生前養之薄也。為人子女,若逢父母在生之時,且不知孝敬,到父母死後,在喪葬拜祭之時,要用如此豐富之禮物來拜祭,何不於父母在世之時,克盡為人子之道而孝之乎。雖然父母在世之時,無好物品可奉敬,但若能誠心孝敬,父母定不會怨恨,雖用粗衣淡飯,無油青菜,為父母者,亦都十分歡喜,因此誠敬,為行孝之大根本也。

☆古語雲,孝順還生孝順子,忤逆還生忤逆兒,因為世上之人,對父母有孝順,或多忤逆,不但有因果報應之定數,且其子女,亦能顯露,若孝敬者,則報之以孝敬,若忤逆者,就報之以忤逆矣。所以為人子女,若對父母有孝順,其所生之子女,亦必定知孝順,若忤逆父母之人,所生之子女,必定亦忤逆,而不孝敬,所講孝與不孝者,乃有遺傳性也。蓋因見習其父母之行為,自然盡學其舉動也。若知孝敬父母之人,則可以說有良好之模樣,而使子女之學習,若不知孝敬父母之人,亦可生言,忤逆父母之不好模樣,其子女亦學習,在此好不好,有孝敬,多忤逆,為子女之人,自己都不能明白,只看父母之模樣而學習,以實行存敬忤逆之行為也。

第二十一章:有孝之子,定不敢忘恩負義,雖父母死後,如在世一樣,必知用神主牌紀念,墳墓亦知築堅固,以傳萬世。

為子女之人,若要孝敬父母,定要逢父母在世之時,以盡孝敬之也。亦不是父母死後,對此孝事就完結也。故君子有終身之喪,因本心不忘,逢忌辰日,猶存哀痛,若孝敬父母之人,雖然父母死後,永遠不敢放棄父母,對父母之忌辰日,都是如父母在生一樣,有存念孝敬之心,而拜祭敬禮,且君子有百世之養,因用情最厚,故墳墓必極安全,所以孝順父母之人,逢父母死後,對墳墓之建造,定建得安全堅固,以傳萬世,亦知用紀念牌,立在墳墓紀念,又知做神主牌,或相片安在廳堂上,可心早晚禮拜也。

第二十二章:男子順妻,須先順親,父母愛女,須加愛媳。

為人父母,以及為人翁姑者,心定要公平,若看世上之人,多數都是疼惜自己之女兒,而怨恨媳婦者不少也。女無不愛,媳無不憎,勸天下男女,本愛女之心,而愛媳,所以為父母之人,若對自己之女兒則疼惜,但對媳婦就怨恨,人有此種不好之習慣所致,才不能受媳婦十分盡情孝敬,因此希望為人父母翁姑者,特別要了解,可將愛惜女兒之心,用於疼惜媳婦,因女兒若不嚴教,而超過疼惜,將來出嫁,定擔不起家務,而懶惰不耐勞,此乃父母失教,亦是父母之過失,致連累其女兒,被翁姑丈夫看輕也。

☆妻常於順,親常於逆,願為人子者,將順妻之意以順親,觀世上之男子,若到娶妻之後,多數都是聽妻之言,而忤逆父母者也。所以勸眾男人,必須將愛妻子之心,順妻子之意,拿來孝順父母,乃禮所當然者也。

第二十三章:父母慈子女孝,翁姑慈媳婦賢,雙方並重齊全。

父母慈,而子女孝,兩者齊全,為父母之人,都有慈悲之心腸,以疼愛自己之子女,但為人子女者,應該知孝敬父母,所以父母慈,亦要子女知孝敬,才有辦法可慈悲矣。若子女都知孝敬父母,而為父母之人,都不慈者,定亦不能受子女之孝敬也。故慈孝不可缺一,定要齊全,方能孝慈也。

☆翁姑慈,而媳婦賢,雙方兼重,若做翁姑之人,都有慈悲之心肝,以疼惜自己之媳婦,而為媳婦之人,亦要賢惠,提出良好之方法,以奉敬翁姑,使翁姑之歡喜,倘若做翁姑之人,都有慈愛以疼惜媳婦,而為媳婦之人,反不知足,而顛倒愚癡,則用言話刺激,若如此就不能,得受翁姑之疼惜矣。若為媳婦之人,都有幾分賢惠,以知孝敬之理,則用溫柔之態度,盡心至誠,以孝敬翁姑,而為翁姑之人,亦反不知足,表現不慈悲之面容,即亂罵亂講,若如此者,定亦不能受媳婦之孝敬也。所以孝道,定要兩方慈孝,賢惠並重,才有辦法行孝,而得家道圓滿和氣,享受幸福也。

第二十四章:逢親染病急醫治,賣田借財不計較。

為人子女者,若逢父母染病,定要請有知識之親戚或朋友,來參考討論,所染何症,而有寒熱過度乎。然後即請醫師來治理,而為人子女,對此藥湯之煎奉,須要特別注意謹慎,在日夜間,都不可離開父母之身邊,倘不幸臨危,亦要盡種種之方法,以期挽救於萬一,若逢不幸,有生命危險之時,必須用家人,或朋友親戚,而輪流看護,若有一分之可望,必須盡一分之醫治,若是存有一分之氣息,定要再加調治,已到此時候,為人子女者,要盡所能知,以及所能行,種種之好方法,盡此一報身,以盡孝道力行之,可希望萬一,能挽救父母之生命,甚至棄產借債,亦所不計,在此父母之生命,如紙近火之時,不幸逢家內金錢都用盡,若做到賣田宅,或借錢財,才能繼續醫治,亦都踴躍不可計較,切莫計算所用去多少量也。

☆如慶生全,則是家庭萬福,乃為子女媳婦之人,若有盡心醫治,父母翁姑之病體,幸遇病症能得痊愈,就是子女行孝所蔭,乃家庭之大福也。倘不幸死亡,大家都無福份,父母翁姑死去,定不可追求醫治病症,所用去之金錢,亦不可怨恨苦歎,此乃天理人倫禮所當然,要開用之金錢也。且對此喪事,亦要用最感恩,而至誠來辦理,此乃為人子女媳婦,所要作之義務,又要還之債務,可謂人生最大之事,當此之時,定要萬分注意,切勿有絲毫之錯點,或違背,所以遇父母翁姑別世,此最終之時,為子女媳婦之人,若不知謹慎注意,恐犯不孝之罪難消,待至後日知時,始欲反悔忏罪者,已經過時期矣。雖然有悲淚,點點滴滴,滴滿胸前,順人跪跪拜拜,哭哭啼啼,對此祭事莊嚴,又對禮節順序,亦是瞞觀眾之耳目而已,至此時候,雖知父母之可寶重,而欲思行孝,亦無辦法,受你孝敬也。

孝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天性

孝是子女對父母應有的行為

孝是待人處世的根本

孝是立身行道的基石

孝子事親如事天

必以誠摯的心情 恭敬的態度

愉悅的臉色及委婉的口氣

愛惜自己不忘尊重別人

嚴謹端莊 不犯上 不作亂 不反敗道德

行仁蹈義 合人情 合禮節 也合乎時宜

不做非法 讓自身限於危險

不行無道 讓父母蒙受羞辱

只傳送美好的真理 宣講利人的道理

不談論是非 並止息謠言

所思所想 純靜清明

所作所為 正直坦蕩

善用父母賜予的身體 極盡所能 歡喜地博施濟眾

把握上天賦予的生命 殚精竭慮 快樂地闡道渡人

父母因為子女的照顧與體貼

既健康又長壽

孝子因為盡了人子的本分

樹立了優良的倫理典范

以致於親戚疼愛 眾人歡喜

不肖者也敬重佩服

人人希望他長命安樂

沒有任何憂患 不受絲毫傷害

這樣好德行的人 福祿必也降臨在他身上

要用畢生的力量實踐孝道 且發揚光大

由自己做起 感化家人 帶動親人

進而影響千千萬萬的蒼生

達到改造世界的理想

看人人恢復先天的率性 不再任性

個個展現原來的赤心 沒有私心

傳統道德重振 固有文化復興

家家和睦歡樂 民風敦厚純樸

社會自然清寧安定

堯天舜日必將再現

大同世界亦會到來

如此才能成就父母永垂不朽的美譽

報答雙親昊天罔極之恩德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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