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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4 12:49:30瀏覽623|回應1|推薦10 | |
請勿對號入座! 昨晚,損友Babe在電話中氣急敗壞:「千千啊,妳快把朋友得罪光了。」我聽了是一頭霧水:「我又做錯什麼事了。」Babe苦笑:「妳的部落格把我從前失戀的形象描繪得活靈活現,朋友們問起,我都能一笑置之。」我說:「文章中有寫出任何關於妳的資料嗎?」Babe沒好氣:「誰都看得出來妳在寫我啊!因為那是幾百年前的往事,而且只屬我個人承受,倒也罷了。」 我仍沒理解她打這個電話的目的:「多謝妳大度能容啊!」Babe生氣了,音量放大:「妳別再莊孝維!康某某的二任夫人都氣得跳腳了,是康明向白草透露的啦。別的被妳寫到的人,目前大概敢怒不敢言,說不定不久就會沸沸揚揚了,看妳怎麼做人?如果妳再不知悔改,以後就活在妳的網路虛擬世界中,別回到現實世界來。」 噢,噢!我老天!有這麼嚴重嗎?重新翻閱我bolg過去的篇章,確認沒有出現任何友人的相關資料,我就比較坦然了。通常一般寫者都不能沒有任何根據就可以寫出完全虛構的故事。至少要有一分根據,藉以虛構出九分的情節,才能編織成一個完整的故事。 是否當初不該向諸親友公告部落格的網址?寫起來可以肆無忌憚,說不定更得心應手些?~而我竟然唯恐人不知,通知了Dear All。當初是懶怠社交,設想若有至親好友想知道我的絲縷情況或點滴思維,儘可逕自從網上得知。若寫得可以,博君一粲;我也能自其樂,於願足矣。 至於是否得罪朋友?敝人在此致歉。 並呼籲至親好友:本網誌所有章節都是「一分根據九分虛構」,請勿對號入座!千千感激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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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