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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訓第二篇改過之法(B)
2013/08/10 19:13:18瀏覽44|回應0|推薦0
了凡四訓第二篇改過之法(B)
二、改過方法
一般人改過,有從事上改,有從理上改,有從心上改三種方法,工夫不同,所得
功效也不同。譬如前日殺生,今日戒殺。前日暴怒,今日靜心反省。這是從事上
改的方法,這種只在行動上勉強壓制,但病根不除,不是根本辦法。

比較理想的改過方法,應該從理上改。
譬如想改殺生之過,就想:「天有好生之德,物物都珍惜生命,殺他養己怎能心
安?而且殺他,不但宰割,又放進鍋裏去燒,受種種痛苦必痛徹骨髓。
健康之道,首在本身元氣之運化,而不在物品之希罕珍貴,就算山珍海味,吃過
了也不一定能供養身體,蔬菜素品儘可充飢果腹,何必把自己的肚子當成化屍場
!折損自己的福份?」再想:「血肉之類必有靈性,與人同體,縱不能修養品德
,使他親我敬我,怎可再殘害生靈,使之仇我恨我呢?」若能想到此理,那就對
吃肉感到傷心,下不了口,而不敢殺生了。

想改掉暴躁的壞脾氣也一樣,就想:「人不可能一模一樣,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
,沒有十全十美的,因此應該互相體諒遷就,就算不合我意,而互相干擾,對我
們也沒啥損傷,有何可怒可氣的。」再說天下也沒有自以為是的豪傑,也沒有怨
天尤人的修養法,怎麼可以只要求別人,而不要求自己呢?日常生活有不能稱心
如意,是自己德行未修,涵養不夠,必須再求反省,如再有人毀謗,那是要磨煉
我,玉成我的,我歡迎都來不及,為何會發怒呢?
如聞謗不怒,毀謗也會如舉火燒空,必將自消自滅。若聽到毀謗就動怒,想盡辦
法加以辯論維護,正是作繭自縛,自取其辱的作法,況且發怒不但無益,反而有
害。其他尚有種種過失,都可依此類推,細細思考,道理若能明白,過錯就不會
發生了。

何謂從心而改,一般說來,人的過失雖然有好幾百種,但歸根究底,都是從心所
起,若能心不動念,無私無慾,就不會有過失了。也不必逐樣檢討好名、好利、
好色、好貨、好怒,諸過失,只要一心向善,正氣所鍾,邪念自然一塵不染,就
像太陽當空,鬼魅盡消一般,這就是精一的真傳。因為過從心生,也當從心上修
改,如斬毒樹先斷其根,則必枝葉盡落,就不必枝枝去剪,葉葉去摘。

最好的改過方法是修心,使心裏馬上清淨。妄念一動即察覺,並加以克制,則過
不生。若做不到這種高深的境界,則只好明理以改過。再辦不到,就只好隨事而
禁了。

能修心並明理兼禁過,是再好不過的事。若只懂禁過,不明道理,不知修心是笨
拙的改過方法。
因此發願改過行善,最好能有親朋提醒督促,或請神鬼為鑑,一心懺悔,晝夜不
得鬆弛,經過一段時日必有效驗。到此境界,自然感到心曠神怡,智慧頓開,或
處雜亂環境而不動心亂性,或見仇人而不怒反善,或夢見吐出黑色的東西,心腸
舒暢,或夢見聖賢提拔引接,或夢飛上天空,或夢見各種佛旗寶傘,以及種種罕
見之勝跡妙景,這就表示過消罪滅,行而有徵之象。但不可就此心滿意足,自鳴
得意,不再求進步。

像古代賢人蘧伯玉在二十歲時,就已經覺得以前的不是,而馬上完全改過了。
到了二十一歲,又覺得以前所想改的過失,還沒完全改掉。到二十二歲,又回頭
看看二十一歲的時候,還像在夢中一樣糊糊塗塗的。這樣一年又一年的,逐漸改
去過失。直到五十歲那年,還覺得從前四十九年的不是。
古人改過的方法竟像這樣,吾輩凡夫俗子,過失像蝟魚身上之刺一般之多,若冷
靜思考,還看不到自己的過失,必是粗心大意,迷糊之人。

凡是罪孽深重之人,大都心神昏庸,失神健忘,無事煩惱,見到正人君子,則顯
出慚愧沮喪之狀,聽到了真理大道則不高興,有時施恩反招憎怨,或做一些顛顛
倒倒的惡夢,甚至於神經兮兮的自言自語;上列種種都是自作孽之相,若有了上
述情況,應該即刻發奮圖強,改過向善,以免自誤。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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