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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5 15:22:22瀏覽1321|回應3|推薦24 | |
(圖片引自網路) 江湖上盛傳有作者將稿件寄去出版社,日後卻發現自己的文章被未經同意的截取、甚至重新發表,產生著作權糾紛的事情。而從我進入出版社以後,也很常聽到作者打電話來詢問出版事宜時,編輯們耐心的解釋著作權歸屬的問題。 許多作者非常害怕稿件被流出、盜用,總是直到最後一刻、不得不交給我們的時候才願意寄來。一開始我還覺得這些作者也太小題大作了吧,在我們的出版作業上根本不會有盜用或流出的問題,不過最近我漸漸的開始能夠體會這些作者的心情了。 因為公司獨有的簽約前看稿服務(給予客戶文稿建議,提供市場性的觀點增加書籍豐富度),當客戶寄文稿來時我們必須從頭看過,分析利弊、與市場比較,與編輯部討論這本書以什麼樣的方式呈現會最好,最後再給予客戶完整的建議。聽起來沒有什麼了不起,就是給予客戶一些內容上的規畫建議,但是這是需要一點思考與巧思的工作,當客戶最後可能因其他種種因素沒有與公司簽約合作,我們對文稿所作的獨特建議又不可能收回來,最後就是眼睜睜的看著客戶使用我們的建議,但書上印的卻不是我們的名字,那種無奈、不舒服的心情真是求訴無門呀! 想想我對文稿作的建議被別人用去,我就有不舒服的感覺,更何況當作者想要將作品出版被更多人看見時,就必須將自己可能是花了好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誕生的「孩子」白白的交給一個全然陌生的人,那種不安、疑懼自然非常巨大,萬一被盜用、產生著作權不清問題,自己的心血可能就這樣付之東流了。 現在我光是想像那情景,心中產生的無奈、生氣、不甘心與心痛,那複雜的情緒很難用筆墨來形容。當我更懂得體會作者們的心情,我就注意到其實出版社有一定的流程在保護著作權的歸屬,像是當作者將稿件寄來出版社時,不論電子信件或是實體郵件,雙方都會有信件的寄送、收取記錄,公司在收到後也會回信告知我們確實收到了,並附上收件者姓名,作者可以依此作為日後的證明。還有在出版合約上,也都載明不論稿件重新編修或是由專人幫忙撰稿,每本書籍出版之後,著作權都是『屬於客戶所有』。 原本看似基本的著作權歸屬問題,在這些流程與合約的保護下更為清晰,作者們可以安心的將稿件寄來公司而沒有疑慮,也讓我工作的更加踏實了。 張雅劼◎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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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