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生涯算一算快十年了,第一次遇到被受訪者嗆聲說「可以踢你嗎?」對方還是奧運跆拳道金牌女將ㄟ,當時率性回說「好阿!」要旁邊的小傑快拿起相機等著拍照,幸好這一切沒發生,否則這樣這一則「奧運金牌跆拳道女將踢狗仔」肯定做大,可是我並不想紅好嗎?那一天接獲讀者報料稱奧運跆拳道女將已秘密結婚,而且結婚的對象還因不當體罰學童上過水果頭版,心想事情大條了趕緊查證並回報,不料卻慘遭跑體育的狗仔陷害,把我們查證的方向全洩給了受訪對象,對方還氣得揚言要提告。消息傳回來我簡直氣炸了,跟小傑直接跑到受訪者家講個明白,我拿出名片給這位金牌女將,她竟用狠狠的口氣說「久仰大名」,讓我覺得莫名,這句話應該是我講才對吧,因為我們都是從電視看著她為台灣踢下奧運金牌ㄟ。原來她男友上過水果頭版,當時我負責採訪他說法,還幫他寫好話否認一切指控,但新聞出來後,標題下得卻是極度負面,讓他對我恨得牙癢癢,兩人見到我就不給我好臉色,極度不友善,心想怪了,我跟你無冤無仇有必要寫你壞話嗎?況且那則新聞是多人分工查證,只是我負責採訪被控的男方罷了,那些罵人的話全是學者的批判,又不是我說的也不是我寫的干我屁事。就這樣在他們心中我是「壞人」「惡質的狗仔」,這一點讓我很不爽,跟他們解釋半天,最後兩人才稍微了解原來標題不是我所能控制的。身為記者誰不想當好人,與人為善誰不要呢?偏偏我們的角色常常要得罪人,直接跟當事人對質,有人爆料指控你這樣還有證據ㄟ,你怎麼回應,當我們寫的內容送回報社時,還有編輯核稿會刪搞修改好嗎?好話不見了,就怪記者。地方記者經常要上火線當壞人,台北的記者最爽了,電話訪問完就可以發稿,拍照對質交給地方記者,他們永遠是好人,而我們卻永遠是壞人,真是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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