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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0 14:51:16瀏覽394|回應0|推薦1 | |
生命教育協會(志工個案報告)五大議題:家庭/車禍 編號:車990702 參與志工人員:方惠玲 事由: A機車自巷弄行駛出來,未減速(無燈號).未注意來車.以致撞上B機車 (B機車正常行駛) ,造成B機車騎士受傷,鎖骨,肋骨及右腿骨多處嚴重骨折. 處理過程:二車事故,強制險可賠項目 : 1、車禍事故中:強制險醫療收據最高20萬 (包含: 收據, 看護費用, 病房差額費, 伙食費,計程車費, 門診費, 醫療上所需輔助器材支)。 2、A車 只投保強制險 , ( B車 傷重另外請求額外賠償) , A車車主本身生活上已經很困難,無法付出鉅額理賠金 。 如果事前加購:第三人責任險(費用一年/500元)責任將由保險公司分擔,也不致於影響現有生活開銷. 溫馨小叮嚀:多一分準備,少一分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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