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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0 16:39:07瀏覽663|回應0|推薦2 | |
生命教育協會(志工個案報告) 五大議題:家庭/車禍 編號:車990707 參與志工人員:方惠玲 事由:夜間行駛到路口,對方無預警撞上我車,責任是誰錯? 處理過程: 1. 夜間車輛行駛要更小心,路口一定要減速,注意無來車,再行通過,閃紅燈一定要讓閃黃燈先行,一般判例,責任:閃黃燈30%,閃紅燈70%,並非我被撞就是全部對方錯. 請不要移動現場,等警方來製做記錄 不要忘了 “△”三角架一定要放 ~事故發生依 “ 路權 “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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