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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15:59:07瀏覽682|回應0|推薦4 | |
撰文發表時,偶爾也有幾則回應,謝謝賜教與扶持。其中有些回應與回覆,覺得可以當作文章發表,有助於澄清或進一步說明故事中來不及交代的細點。所以新增一個分類,叫「回應與回覆」。 先登這一則: 如何才能為人施浸?是否得具備某種資格身份? 謝謝你,這是我的回覆: 從新約聖經中的事例來看,施浸者本身應該是基督徒,除此之外,並沒有什麼資格上的要求。給使徒保羅施浸的亞拿尼亞,就是一個不為人知的小弟兄。他去為保羅施浸時還相當膽怯。 這事記載在使徒行傳九章10~19節如下(保羅原名掃羅,在這段記載前,是逼迫基督徒的,基督徒都怕他。): 徒九10~19 當時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亞拿尼亞。他說,主啊,看哪,我在這裡。主對他說,起來,往那叫直的街上去,在猶大的家裡,尋找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看哪,他正在禱告,在異象中看見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亞拿尼亞回答說,主啊,我聽見許多人說到這人,他在耶路撒冷向你的聖徒行了多少惡事,並且他在這裡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要捆綁一切呼求你名的人。主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因為這人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子孫面前,宣揚我的名;我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亞拿尼亞就去了,進了那家,按手在掃羅身上,說,掃羅弟兄,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耶穌,就是主,差遣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溢。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浸,吃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在了一些日子; 其他事例中,聖經都沒有強調是誰在施浸。如保羅受浸後,成為一位使徒,到處傳福音。有一次到了馬其頓地區,有一個事例聖經的記載如下:(使徒行傳十六14~15) 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一直聽著,主就開啟她的心,叫她留意保羅所講的。她和她一家既受了浸,便求我們說,你們若斷定我對主是忠信的,就請到我家裡來住;於是強留我們。 信而受浸是得救的完整步驟,受浸是必要的。但是對施浸的人,聖經並沒有給予什麼特別的權責。相反的,人若過份強調施浸者的資格或身份,只會落入組織儀文的窠臼,或是因抬舉個人而引起分門結黨。為此緣故,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責備信徒分門結黨時,特別提到這件事:(哥林多前書一章12~17) 我是說,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分開的麼?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或者你們是浸入保羅的名裡麼?我感謝神,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以外,我沒有浸過你們一個人,免得有人說,你們是浸入我的名裡。我也浸過司提反家;此外浸過別人沒有,我就記不得了。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浸,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言論的智慧,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或有人說,只有神職人員,或者教會中某些具備特別資格的人才能施浸。那是人為組織出現在召會歷史中之後的事,聖經並沒有這樣教導。這種說法乍聽之下似乎「合理」,但卻是宗教的作法,從起初並不是這樣。 如何才能為人施浸?是否得具備某種資格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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