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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與審判(三)從珩珩闖的禍談起
2009/11/11 23:10:03瀏覽980|回應0|推薦2

上一則提到,聖經中所啟示,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與生機的兩面;也就是「法理的救贖」與「生機的拯救」。用英文說,就是 Judicial redemption Organic salvation 

法理的救贖,解決人「罪」的問題,是神救恩的手續,由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所完成。基督救贖的完成已經是歷史的事實,所以人的接受是瞬間,立時的。 

生機的拯救,解決人「死」的問題,是神救恩的完成,由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信徒的裡面實施。這生機的拯救是常時的,漸進的,是「現在進行式」,因此人的應用也是天天,時時,且是一生之久的。 

在這一則,我們要來談審判的問題。

上次談「得救」的兩面,是從我們家珩珩吃藥闖禍談起的。

這一次談審判,讓我們還是從這裡說起。 

珩珩沒有聽父母的話,吃了一整瓶她不該吃的抗生素。 

(喔,後來我們叫了救護車,車裡下來了三位醫護人員,問了問狀況,打了通電話,就給珩珩口裡塞個漏斗,插一根橡皮管直到胃裡,灌了三公升的水,才把她剛吃下肚還來不及消化的藥都反沖出來…當時為防止她掙扎,我雙臂死力緊抱著珩珩,看著整個過程,口中直叫珩珩別怕別怕,自己卻七上八下,兩腳發軟…) 

好,回到珩珩接受「治療手術」之前。

她的狀況,就像當初的亞當,違反神的話,吃了那有毒﹑能致死的知識善惡樹。

亞當的問題是外面犯了法,得罪了神;裡面有了毒,生命垂危。

他這問題,是全人類的問題。

從此之後,全人類,人人都是生在罪中,邁向死亡,死後且有審判。

於是,神進來施行救恩,如本文開頭所言。

但是另一面,神也要來施行審判。

祂是愛的神,祂也是義的神。

在祂的愛中,祂為罪人捨命贖罪,並分賜神聖的生命;

在祂的義中,祂要來審判所有的人。 

祂審判的對象有兩班人。一班是信的人,一班是不信的人。

在時間上,信的人要先受審判。聖經說,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

對於神家裡的人,也就是已經信耶穌得救的信徒,審判的標準是生命的成熟。

生命未成熟者,也就是失敗的基督徒,將在「外面的黑暗裡哀哭切齒」一千年之久。這就像是一種補課。考上大學的人若不用功讀書,到了時間畢不了業,就需要重修補考。只是這樣的「重修補考」,時間是一般人生的十幾倍,而且是「像是從火裡經過」一樣,最好不要嘗試。

對於不信的人,因為他們拒絕神的救恩,就留在自己罪與死的網羅之中,至終要與撒但一同下到火湖,永世沈淪。

現今我們正處於恩典時代,神的救恩是隨時都是便利的。

一切境遇,特別是逆境﹑困境,都是祂在恩典中,呼召我們前來得祂的救恩!

驚人恩典!何等甘甜,來救無賴如我!

前曾失落,今被尋見!前盲,今不摸索!

恩典教導我心懼怕,又將懼怕除掉;

恩典在我初信剎那,顯為何等寶貴。

主已應許向我施恩,祂話就是保證;

祂要作我盾牌﹑永分,帶我經過此生。

當我見主萬年之後,仍像太陽照耀,

比我開始讚美時候,讚美仍不減少。

~ John Newton 1779 ~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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