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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17:24:10瀏覽5041|回應3|推薦52 | |
這些年來版主談了這麼多台灣拼裝遊覽車的問題,從一開始根本沒人重視,到漸漸有人質疑。一直到這次蝶戀花的33死意外,討論的人越來越多,版主還看到中天的新聞龍捲風,多次引用版主在文章中找到的圖片及撞擊測試連結,來質疑拼裝遊覽車的安全性。有人注意到是好事,只是政府還在裝傻護航,尤其是交通部長賀陳旦,不但繼續護航拼裝車,還戀棧官位,簡直令人傻眼。 昨天,聯網鳴人堂刊出一篇由中研院社會所博士後研究員劉清耿先生在臉書發表的文章,原標題為「再談遊覽車的安全問題」,聯網將標題改成「劉清耿/重拾遊覽車信任,從公開透明實車翻覆測試開始」,版主仔細拜讀過後,對於劉先生的觀點,版主基本上都能認同。雖然說這篇文章比較偏理論,要理解消化需要一點時間,但不失為一篇專業持平的討論文章。版主希望關心拼裝遊覽車問題的朋友,可以看一下這篇文。比起之前某位自稱車體業者的蘇先生對於拼裝遊覽車定義的鬼扯文,劉先生的文章值得一看。 劉清耿先生在文章一開始,認為把問題歸咎於拼裝車,是過於簡化的說法。他還舉了兩個實際的意外案例,一個就是2004年美國阿肯色州的MCI巴士意外。這輛MCI巴士(台灣整車進口的國光號就是由MCI生產)在下55號州際公路時在交流道翻覆,車頂也與車身分離,造成15死15輕重傷,車上除了駕駛座外皆無安全帶。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照片: 圖片來源:劉清耿先生臉書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劉先生認為,就算MCI這樣台灣人認為非常堅固耐用非拼裝的車,一樣也會車頂分離,所以不能以此判定拼裝車就是紙糊的,整車就比較安全。因為每件事故的情況不同,不能簡化而論。這點版主能夠理解與認同。不過若是大家仔細比較MCI跟蝶戀花兩起意外的照片,就會發現還是有些不同。MCI的意外,車頂雖然分離,但形狀仍保持完整,蝶戀花的車頂則完全粉碎。而且MCI在翻車後,所有座椅仍固定在車架上,蝶戀花的車則是除最後一排以外,所有座椅皆脫離車體飛出,版主相信,若是當時MCI的座椅有裝置基本的三點式安全帶,死傷數字會大幅減少。而蝶戀花遊覽車就算有安全帶,因為座椅都脫離,死傷還是會一樣慘重。 劉先生接下來提出資料,認為遊覽車是一種地域性極強的交通工具,所以整車製造廠無法根據各個國家不同的特性量身打造大客車,而解決的辦法就是輸出底盤,由各國車體廠自行打造。劉先生也提出資料,光是歐洲就有86家車體廠,澳洲也有9家。這一點基本觀念上版主也認同,但是劉先生所提出的是其他國家的狀況,問題是到了台灣,卻不是這麼回事!怎麼說呢?劉先生說這些歐洲跟澳洲的車體廠,會跟整車製造大廠如Volvo、Scania、MAN、Mercedes Benz進口底盤,然後打造車身。看來跟台灣一樣是嗎?錯了!別人是進口整個底盤來打造車身,而台灣拼裝廠是將底盤分拆成零件進口之後再拼裝回去,這中間除了有組裝品質的問題,還有切割大樑或修改而導致強度減弱的問題,或是像高層遊覽車應該用三軸底盤,台灣拼裝廠為了省錢卻用兩軸底盤打造而導致的穩定性問題。再說,國外許多車體廠都有數十年以上甚至百年的歷史,在設計跟技術上,都不是台灣的拼裝廠能望其項背的。 三軸底盤(大家看到後面有兩排輪子嗎) 蝶戀花的車 就是兩軸底盤 劉先生接著提到法規問題,因為有人質疑台灣的法規不合時宜,劉先生舉出證據,告訴大家,台灣因為2006年的梅嶺車禍,促成了2008年12月起施行的「大客車車體結構強度審驗項目」,而這個審驗項目的法源依據,就是參照歐洲現行的「UNECE R.66」法規,另外有人質疑的電腦模擬撞擊測試,也就是台灣從1998年10月開始實施的「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type approval),其法源《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就是調和自UNECE Regulation。 好了,劉先生的理論版主還是可以認同,但是劉先生又再次忽略了台灣對於法規執行的細節,跟理論上是有很大差異的。也就是說,在理想的情況下,這樣的審驗制度應該能保障設計上的基本安全,但是台灣的現狀是設計圖歸設計圖,施工是另外一回事。設計圖是應付審驗用的,實際上不按圖施工是常態。如果不能確定按圖施工,那麼這樣的形式審驗,會有意義嗎? 最後,劉先生認為,車體強度的安全規範是一種信任問題。他也建議「請交通部以隨機匿名的方式,至大客車的中古市場購買2009年後出廠的中古遊覽車,進行公開透明的實車翻覆測試,ARTC早在UNECE R.66導入車安法規前,就已經建置完整的硬體及軟體分析設備,具備完整的檢測能力。「假設」中古大客車的折舊率低,一輛日系小馬力底盤的遊覽車仍有約300萬的車價計算,隨機購買5家不同車體廠所出產的車輛,不過1,500萬的經費,對台灣政府來說,1,500萬多嗎? 假若實車翻覆的結果符合法規對於車體殘留空間(residual space)的強度規範,那麼,消費者自然會對台灣的車安法規、法規執行、乃至產業的技術能力及道德自律產生信任。」 這點版主完全同意,政府不過花個幾千萬,做公開透明的實車測試,如果結果跟形式審驗結果一樣,不就能杜悠悠之口,洗刷拼裝業者的名聲嗎?如果結果不是這麼回事,那麼表示台灣的拼裝車問題很大,更應該用其他方法解決,而不是像賀陳旦一樣,先推給司機,再說質疑拼裝車不安全的人是抹黑吧? 到底怎樣的遊覽車才叫安全,相信是大家都想知道的答案才對!我們的政府,還要繼續和稀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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