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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沒相信「口罩聯盟」!
2013/08/05 15:50:58瀏覽8246|回應36|推薦88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洪仲丘案讓39名素不相識的網友,在網路上串連組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號召民眾上街頭討真相,短時間內二度促成逾20萬人的集會遊行活動,撼動各界。1985行動聯盟新聞發言人陳同學今天感謝各界響應並說,活動獲得之熱烈回響,超乎他們的預期,他一再強調「這真的是公民的力量!」也相信社會上還是有很多人願意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向政府發聲、表達對這個社會的關心。

 

全文網址: 1985行動聯盟:感謝大家願相信我們 | 凱道新公民運動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新聞引用至此

 

洪案發生至今,版主心裡一直有個很大的疑問,那就是「動機」!洪案的真相,其實就在簡單的「動機」兩個字。一個義務役的下士,到底說了甚麼?做了甚麼,會讓從資深志願役士官到少將旅長,對一個只剩一兩個禮拜就要退伍的下士,寧願不擇手段,違法加速所有程序也要關他?版主常常說一句話:「喜歡一個人,常常沒有理由;但討厭一個人,一定會有理由!」洪案到現在已經一個月了,媒體報導的違紀、以下犯上、竄改體測成績、不願背值星等等的情況,也引起很多人的質疑。有些事甚至還是洪家自己媒體透露的。難道質疑這些事,就是抹黑死者、或是袒護國防部嗎?

 

洪家的訴求,版主可以理解。無論如何,洪仲丘不該死!不該死的洪仲丘死了,家屬要真相也是天經地義。問題是,到底真相是甚麼?現在看來,很多人在關洪仲丘這件事上違了法,但是「想整他」跟「想要他死」,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一開始媒體說的「集體虐殺」,結果也沒人能證明洪仲丘有單獨被操或是特殊虐待,現在媒體說法變成了「枉死」,洪家要求由軍檢轉司法偵辦,結果由司法偵辦的滅證案,網民質疑的「國防布」也經科學證明沒這回事。現在唯一還不是很清楚的,就是「動機」兩個字而已!

 

至於那個由39個網路鄉民組成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因為帶著口罩,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版主就稱他們為「口罩聯盟」吧!這個口罩聯盟,名義上是要洪案的真相,不過鬧了這麼多天,大家也越來越清楚,口罩聯盟不過是利用洪家的悲劇,當政黨的打手團體罷了!昨天的所謂25萬人上街抗議,其實也只是媒體灌票的老伎倆!凱道就那麼一點大,固定的表面積上可以站多少人,是可以用科學方法算出來的!至於像民視那種媒體,只要反馬的活動就會習慣性的灌票衝人數,一般而言民視會將人數乘以五到十倍,所以民視說的25萬人,其實真正的人數會落在兩萬五千人到五萬人之間,跟以表面積估算的3萬人出頭,大家就能知道,到底哪一個比較合理!

口罩聯盟一位自稱柳先生的成員說:「藍綠惡鬥、人民反感;成熟國家的公民運動,只要有正確的理念價值,就會有很多人站出來。」老實說,口罩聯盟真正訴求的,就是政治議題。在台灣,只要是政治議題,大概就能聚集兩三萬人上街,以民進黨而言,只要說「反馬」,那麼會出來的人也就是這麼多人。口罩聯盟這次的活動訴求,其實也只是把「反馬」隱藏在「要洪案真相」的糖衣中,洪案的真相,其實口罩聯盟並不關心,因為口罩聯盟,其實跟網路上反馬的那一群人,並沒有太大的不同。

版主想告訴口罩聯盟的是,我們可沒相信你們!別往自己臉上貼金好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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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808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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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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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20:05

唉,連我都上當以為口罩聯盟有 20 幾萬人,原來「真相」如此。

洪案並不複雜,事實證據顯示的真相是(緣於洪某違規+態度問題+惡人當道+人際衝突導致的)合謀(假操練真)凌虐+意外致死。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沒有證據的揣測叫想像,不叫真相。天馬行空的想像不能做為證據,只能被人拿來利用,用以遂行一些見不得人的目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20:26 回覆:

老衲兄對科學很有研究,您知道凱道有多大嗎?那樣的面積,大約平方公尺可以站3~4個人,當天還有大部分的人是坐著的,人坐著會比站著占用的面積還大, 所以合理的估計是三萬人左右!

這不是甚麼真相,而是簡單的數學!


何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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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9:22
戴口罩的人說要追求真相就像拿刀追人說要幫助他一樣荒謬,只是懦弱的馬英九經不起驚嚇!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20:00 回覆:

這些人只是不想暴露自己跟民進黨的關係,所以才蒙面!

他們的目的本來就是霸凌馬英九,但是馬英九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實在是讓人覺得

只有一個蠢字形容!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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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7:53

版主:
我認為戒護士有責任,如果移轉司法審判,最多只會判業務過失致死!


有時我在想,如果洪仲丘能撐過這一關,關禁閉這事對他未來出社會,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我們常說,當兵可以讓一個男孩轉男人,不就是因為年輕人血氣方剛,加上自小備受父母寵愛,或多或少都會比較狂妄不可一世,在處事上也比較會容易與人起衝突,而在講究服從的軍中可少可以將磨掉年輕人的一些狂氣,對其未來與人相處上多少有幫助。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20:02 回覆:

在以前或許如此!

不過大家看吧,以但廢除軍事審判,以後會後患無窮

主官管不敢操,不能操,兵稍微不爽就攜械鬧事! 反正沒軍法管!

國軍就敗在洪家手裡了!


見素 - 與癌偕老(3)-罹癌的好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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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2:53

羅蘭夫人: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我給改一下,送給今天的台灣社會:真相!真相!多少偽詐假汝之名而行。

要說台灣現在有公民運動,打死我也不信!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15:24 回覆:
那不叫公民運動,叫做集體霸凌!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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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09:29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MDCNJ1C2cY

由上面洪母接受媒體採訪的視訊談話中,可以做出幾點推論:

一、洪仲丘多次與洪母談及軍中事,可證洪與洪母無所不談,若洪是爛媒體名嘴所說的是因為擋人財路,才被集體預謀虐殺,那洪應該會跟洪母談起過,可是洪卻只跟洪母多次談及,為管教問題跟長官鬧得不愉快。(視訊04:02-05:00處

二、洪送悔過室前一天,洪母有打電話給洪,洪若是因為擋人財路才被送悔過室,必會跟洪母說,可是洪只說「我的長官要整我」,至於洪母說可能是長官在旁邊,洪不敢講原因,這純是洪母事發後受媒體爆料的影響所致,如果洪母與洪通話時,長官在旁邊,洪不敢講原因的話,洪也一樣不敢講「我的長官要整我」這話。(視訊07:39-08:28處

三、洪自己也承認接受違紀帶手機入營違反資安是很重的罪。(視訊08:37-08:48處)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12:10 回覆:

違反資安的是真的可大可小, 畢竟帶照相手機或智慧型手機的軍人一拖拉庫!

不過既然違紀,就別怪別人用這個當理由整你!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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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08:47

5238:
軍高檢說洪仲丘很懶,不揹值星惹眾怒才被送..但是桃檢的畫面卻顯示洪仲丘雖胖,動作卻比其他禁閉生到位,沒有打混摸魚,連快要活活被操死,還是堅持做動作,可見兩者矛盾,軍高檢說謊,有殺人之故意,卻飾詞狡辯。


呵呵,換句話說,你也認為是洪仲丘自己堅持做動作的喔,不許再改口了,這點我同意你的看法。

所以,石法醫的「他為」不僅狗屁不通,跟本就是錯的,不是「他為」,而是「自為」,若石法醫的「他為」等同「他殺」,那「自為」也等同「自殺」,而就是說洪仲丘是「自殺」的啦。

每個人的體能各不相同,但自己的身體自己最清楚,如果你是一個體能教練帶領一些人做體能運動,有人因某些原因自己硬撐,不幸猝死,你會認為你是殺他的兇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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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12:08 回覆:

我認為戒護士有責任,如果移轉司法審判,最多只會判業務過失致死!

軍高檢的求刑太重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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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08:32

udnusuck:
不改革,那天版主你的孩子去軍隊不小心就被人搞死,而你卻還在替加害者找動機呢!你相信與否是你的自由,但這聯盟敢站出來和軍隊對抗,讓國防部改革,至少它們還有貢獻。版主你呢?


有小孩的家長最應該擔心的是,自己的小孩是否有跟洪仲丘一樣的人格特質。

和軍隊對抗?
洪仲秋就是被你們這種人給害死的,若非你們這種人長期灌輸年輕人錯誤的觀念,洪仲丘或許不會老是以下犯上...,引起眾怒(今天換做是你們,你們也一樣會想整洪仲丘),也就不會有今天的悲劇了。

理盲濫情的台灣社會害死了洪仲丘
http://classic-blog.udn.com/tsaixiaolang/7984894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12:06 回覆:
如果在軍隊犯錯可以不用被處罰,那台灣真的也不用軍隊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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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08:28

版主:
媒體報導的違紀、以下犯上、竄改體測成績、不願背值星…等等的情況,也引起很多人的質疑。有些事甚至還是洪家自己媒體透露的。


其實洪母早已不自覺說出洪為何會被關禁閉的原因了,只是她一直不願面對、接受真相罷了。

也就是說,洪仲丘極有可能因為自負高學歷,瞧不起士官出身的士官長或軍官,時常為了如何帶兵的「管教」問題,以下犯上嗆士官長..,而洪母屢次勸洪,洪也都聽不進去。

證據在此(視訊04:02-05:00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MDCNJ1C2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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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12:05 回覆:

所以我說,動機才是真相!

洪家若不是自己講出來,大家可能還搞不清楚為何有人要整洪仲丘!


丹尼爾(Dan In T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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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就是天才!
2013/08/06 01:26

有位網名叫做"我有話想說"的鄉民在本版的留言版發表了以下評論,雖然觸犯本版版規被列入黑名單,不過還是將他的天才評論轉貼於下! 也讓大家想想,到底口罩聯盟值不值得信任?

另外,對於我不信任的團體,又何需浪費時間查證?我又沒質疑他的經費, 也已經有人要對此團體提告了! 那就讓檢察官調查就好!我文章也說得很清楚,凱道上有多少人已經有非常科學的計算方式, 其他的說多了也是浪費我的時間!

 

看了洪案真相, 1985聯盟亂臺灣那篇

才深深了解到古人說 捕風捉影 就是在說你這種人

你大可以花個幾分鐘查證這些人的上車經費來源

而不是用以極度懷疑甚至鄙視的眼光看待這群團體

你這樣做 只顯示出了你的無知 你知道嗎?

你這樣不付責任的言論 又跟那些政論節目有甚麼差別呢?!

不過暱稱取得可真是好阿~!!

果然不是作家 像作家就要像李敖一樣肯花時間查證後再去批評他的對象

你加加油啦~說不過人家就說人家鬧你

可真是非常好笑阿~~哈哈哈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01:35 回覆:

本人回應如下

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01:18 回覆: 刪除

鬼話扯一百遍,也不會變成真相!

閣下犯了本版"不得在留言板發布政治性言論"的版規,所以公告將你列入黑名單!

 

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01:34 回覆: 刪除

另外,我認為自己不是作家,是因為像九把刀這種貨色也能自稱作家

讓我深深以"作家"二字為恥!


我愛臺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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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00:43

我們可沒相信「口罩聯盟」!: 投一贊同票!

我沒有看到口罩姐她給任何證據,只提供口水, 只要洪家持續以仇恨的想法做下去口罩姐,這麼指揮辦案下去,一堆理盲又濫情的人當他們的後盾,這件事情無法善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8-06 01:29 回覆:

反核四,大埔案等等的抗議場面,都被灌水變成幾十萬人,其實有多少,大家心知肚明!

洪慈庸在這場活動中,也只是個被利用的人頭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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