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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11:48:08瀏覽3702|回應9|推薦30 | |
洪仲丘案一審宣判,桃園地院合議庭認定洪是意外死亡,十八名被告最重判八月徒刑,五人無罪;聆判後,洪母泣訴「判太輕,無法接受」,白衫軍罵「司法不如軍法」。 「我們也不服!」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聆判後表情淡然,透過律師說「勇於面對,堅持無罪」,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和陳以人等被告的律師也說「沒人要害洪,應該判無罪,我們要上訴」。 桃園地院對「雙方都不滿意」表示尊重,不做評論。桃園地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新聞引用至此~
洪案一審宣判了,對於判決結果,實在一點也不令人意外!當然,對家屬而言,人死了就是死了,沒有任何刑罰能讓家屬得到安慰,這也是人之常情。洪慈庸說:「一條人命才判六個月?」乍聽之下好像很委屈,洪家其他人更是氣憤難平。認為當初馬英九到洪家說要還洪仲丘清白「都是謊言」!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洪慈庸說,她們推動的是一個改革,會繼續上訴,不會放棄。上訴當然是家屬的權利,如果不服判決,當然要上訴。同樣的,被告也有一樣的權利!尤其當初洪家堅持要將洪案由軍法轉移至司法審判,口罩聯盟也號召了數萬人上街。結果馬英九不是照洪家的期望,促成了軍法制度的大變革嗎?結果一審判決出爐,這些人又認為司法不如軍法?難道自己當初是在莊孝維嗎?
更好笑的就是已經承認自己是瘋子的市長參選人柯P,柯P從洪案發生開始就到處放砲,先是說洪仲丘被灌了八公升水致死,又說只要花30分鐘隔離訊問相關人員就能真相大白。結果不但灌水說完全沒有醫學證據,30分鐘真相大白更是屁話。現在判決出爐,柯P又放砲說:「到底發生什麼事?在判決書看不出真相,而把制度上、系統性的問題,抓這幾個小咖承擔,不是一個文明國家該做的事。」奇怪了,不是說灌水八公升又證明不了,說三十分鐘真相大白又做不到,這種人還能當醫師?還好意思選市長?
桃檢的調查結果認為洪仲丘並非被「凌虐致死」,所以此案唯一被以「上官藉勢凌虐部屬致死罪」起訴的陳毅勳,若此罪刑成立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最低也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結果法官認定他並無凌虐致死的惡意,所以只能依凌虐罪判刑六個月。其他人也分別依照涉案事實起訴。連長徐信正,被判八月,沈威志、何江忠、劉延俊、陳以人、范佐憲等五人都判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議庭認定他們明知士官帶照相功能手機不能悔過處分,仍簽公文把洪送禁閉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私行拘禁罪論處。郭毓龍未經旅長批可就把人關進禁閉室,依兩個職權妨害自由罪分判拘役卅天和徒刑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李念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六個月,副室長羅濟元等四人均判五個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請大家看看這些起訴的罪名,如果你是法官,該怎麼判呢?
除非洪家上訴二審後有新事證讓二審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或是能證明涉案人有凌虐致死的犯意連結,那麼重判才有道理。否則以現在被告的罪名,是要判多久才叫重呢?
與其情緒化的謾罵牽拖,不如好好跟律師研究,找出能讓上訴二審後能重判的證據跟理由,才是正途!
畢竟,軍法轉司法的這條路,是你們自己選的,國家也照做了,那就讓法律回歸法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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