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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開放第二家電子收費?
2012/10/09 12:54:38瀏覽3086|回應30|推薦30

 

國道計程收費的問題最近又吵翻天,藍綠立委紛紛跳出來靠么,彷彿反對國道計程收費才是為人民的荷包著想,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今天我們就來好好探討一下,看看這樣的機制,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如果大家都同意「使用者付費」是一個相對公平正義的觀念,那麼國道計程收費應該是最基本的原則,國道的興建,本就不是為了服務短程的通勤族,這些為數眾多的短程族利用國道收費站之間的空隙或是公務便道來逃費,不但增加國道尖峰時間的車流量,又不用繳費,成為國道行之有年的最大亂象,也讓真正需要長途使用國道的人權益受損。這樣叫做甚麼公平正義?

 

以現在交通部提出最可能實施的費率方案,前十公里免收費,十公里以上每公里一元來說,其實已經給了短程通勤的民眾一定的優惠,也落實了使用者應付費的原則,長途的用路人更能以更少的價格使用國道,這才叫真正的「國道正義」!立委憑甚麼替不想繳費的用路人說話?

 

有很多人質疑國道計程收費是圖利遠通電收,當初遠通電收是用甚麼手段跟扁政府拿到特許權,看過徐旭東拿著筆電在官邸向吳淑珍「報告」這樣的新聞,大家可能也都心知肚明。既然現在已經政黨輪替,馬政府確實不應該再讓遠通電收這樣的老舊系統繼續獨佔國道收費市場。平白落人口實,費用更是被遠通電收把持!如果馬政府真想要落實國道計程收費,不如現在就開始開放第二家電子收費廠商。甚至可開國際標,讓真正新穎方便的收費系統進來競爭。相信應該會有很多公司有興趣!

 

至於技術上,開放第二家根本沒有問題!計程收費後,感應裝置將設在國道入口處,一個閘門上要多放幾個感應器絕對不會有困難,新的廠商更可以想辦法結合車用導航系統或是智慧型手機手機的NFC(就是手機跟其他裝置接觸時交換資料的功能)及APP來提供即時可見的交易訊息,也逼迫遠通電收能改善其為人詬病的eTag無法即時查詢餘額的弊端。相信有新廠商的加入,多了競爭,才會逼迫原先獨佔的廠商做更利於消費者的思考!

 

至於有些中南部地區的農民有短程運輸的需求,因為農產品有保鮮的需求及時效性,版主認為可以做特殊考量,比如說用登記車號的方式或是特殊的eTag來減收或免收通行費,但非特殊目的的車輛則不應該再給任何優惠!

 

與其繼續讓遠通電收獨佔,不如現在趕快想辦法開放第二家,交通部要跳脫在既定的框框內思考,才能真正做出對大多數民眾有利的決定!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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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692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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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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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女人
2012/10/12 06:05

版主:

當初遠通的標就已經內幕重重, 流言不斷, 我覺得現在高公局只是一個被強姦又不能叫的角色!

=======

比那還糟,大家說她是壞女人(不把遠通eTag業務收回自辦)。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2 11:17 回覆:

由高公局自辦不見得符合經營效率, 台灣BOT又常常先用政府零出資來搶標, 到後面再擺爛要錢

所以各有優劣,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是開放外國廠商來加入競爭,以後大家可以在超商買aTag或bTag...買完往窗上一貼就好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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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營運公司"只有一家
2012/10/12 02:03

版主:

到時的利用率(如果強迫裝就沒有利用率的問題了)可以用兩家的市占率來依比例分攤!也不會以幫誰解套的顧慮,

這和合約不符,我沒有線上合約內容,但"建置營運公司"只有一家。  兩家三家來是按市佔率分攤,按投資分攤,或是一家管北台灣一家管南台灣,還有的吵的。

反而高工局現在的狀況是落人口實,像在幫遠通背書!

那不是高速公路工程局的決定(放過遠通一馬),那是協調委員會的仲裁結果。  我不明白為甚麼台灣民眾要把這筆帳算在政府頭上。 沒錯,協調委員會幾乎半數由遠通推薦,但另外一半則是政府(高速公路工程局)推薦,否則怎樣在台灣做到"客觀第三方"呢?  請小學生抽籤來決定名單嗎?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395314.shtml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2 02:39 回覆:

除了看到合約內容,其他都是猜測

當初遠通的標就已經內幕重重, 流言不斷, 我覺得現在高公局只是一個被強姦又不能叫的角色!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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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另一個廠商加裝感應器,電子收費利用率分年目標就必須重新議定,遠通就真正解套了
2012/10/12 01:15

版主:

我認為技術上不是問題,就算開放新廠商,也不會跟遠通共用系統,遠通並不擁有收費車道的所有權,只是在現有的設施上加裝感應器,既然遠通能裝, 為何別的廠商不行?

========

理論上沒問題,但這個遠通的BOT裏面包含條款說到哪一年電子收費利用率必須到多少。  目前為止這一直是讓很多人不滿的一點 -- 遠通沒有達成,政府早該收回,雖然協調委員會仲裁都不支持這個選項。  如果加上另一個廠商加裝感應器,電子收費利用率分年目標就必須重新議定,遠通就真正解套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2 01:35 回覆:
這其實要看到時如何談, 我的重點是引進新廠商讓民眾有其他選擇, 而非打死遠通,事實上目前一輛車通過電子收費遠通可拿到3.4元, 利潤其實很高, 如果有其他廠商, 到時的利用率(如果強迫裝就沒有利用率的問題了)可以用兩家的市占率來依比例分攤!也不會以幫誰解套的顧慮,反而高工局現在的狀況是落人口實,像在幫遠通背書!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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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BOT
2012/10/11 16:22

版主:

我文章強調的是開放第二家,而不是跟遠通解約

=======

這些系統是遠通BOT,可能在遠通花錢B之後硬加一個公司一起經營嗎?

http://www.maa.com.tw/common/publications/2000/2000-081.pdf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1 18:45 回覆:

我認為技術上不是問題,就算開放新廠商,也不會跟遠通共用系統,遠通並不擁有收費車道的所有權,只是在現有的設施上加裝感應器,既然遠通能裝, 為何別的廠商不行?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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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能做為毀約的藉口,除非合約裏已經這樣寫
2012/10/11 13:47

版主:

我是沒看到合約內容,所以也只能建議,但是當初的資料顯示評選第一名是宏碁,但最後勝出是遠通電收,其中的轉折是不是有人走了官邸後門找吳淑珍,那就不得而知!

=====

非常有可能,但那不能做為毀約的藉口,除非合約裏已經這樣寫。  美國NBA職業籃球逮到一個裁判涉賭,把他開除並且交警方處理,但他過去吹過的比賽及記錄包括季後賽全部照算。  李慶安被逮到沒有放棄美國公民身分失去立委席次,但她對法案及院長選舉投過的票全部算數。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1 14:43 回覆:

我文章強調的是開放第二家,而不是跟遠通解約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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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去太喜歡便宜行事
2012/10/11 02:15

版主:

所以我說高公局應該就合約部分檢討, 看能不能開放第二家,當初遠通電收用已過時的紅外線系統打敗使用RFID的宇通電收跟宏碁,拿到最優申請者資格, 結果現在遠通電收卻放棄紅外線系統及OBU, 改用當初競爭廠商敗下陣來的RFID (eTag), 不是很諷刺嗎?

那就要看當年合約怎樣簽,能不能部分重簽。  台北市為了木柵捷運打官司打輸法國馬特拉的教訓應該要記得。 現在台電還在和子公司孫公司討論重新檢討合約,對方不買帳。 至於你說的諷刺,我想不是大事,因為當年審議高速公路系統時應該不是討論技術的競爭,而是討論哪一家廠商得標。

不管直接減免通行費或是農委會補助,都是我說的特殊考量,我也說了可以討論

我覺得台灣過去太喜歡便宜行事,補助離島用電?   沒有問題,但應該是相關機關擬預算補助,而不是一個行政命令要台電虧本賣電。  過去的事要改正難上加難,現在高速公路的問題別再重蹈覆轍,一開始就該走正路。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1 12:28 回覆:

我是沒看到合約內容,所以也只能建議,但是當初的資料顯示評選第一名是宏碁,但最後勝出是遠通電收,其中的轉折是不是有人走了官邸後門找吳淑珍,那就不得而知!

至於補貼, 我覺得細節可討論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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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有甚麼農產品需要趕幾個小時的時效,問題是開了農產品的特例之後會有一堆其他的要求特例
2012/10/11 00:53

版主:

關於遠通的合約,高公局對外公布的是,若因遠通違約和解除合約,遠通電收所有的設備將無償交與高公局, 所以高公局是穩賺不賠,問題是,鑑於遠通已經有違約的事實, 但高公局並沒有跟遠通電收解約,其理由是"擔心解約後會有服務空窗期,影響現有ETC客戶的權益, 所以希望遠通電收就未達成目標之處提出改善"

我的了解是當初合約裏有仲裁條款,高速公路局要解約或上法院之前必須先走仲裁,而仲裁的委員未必支持解約。

我說的特殊考量可以討論,例如載運農產品的貨車可以優待,不見得要限定地區,之所以提中部,是因為中部東西向的替代道路不多, 基於鼓勵農業的觀點,應該鼓勵其運輸車輛使用國道,以增加物流效率!

這裏我同意alberttheijn的看法,沒有必要為農產品卡車開例。  台灣沒有甚麼農產品需要趕幾個小時的時效,問題是開了農產品的特例之後會有一堆其他的要求特例。  如果真有需要,應該是農委會或各縣市政府撥預算幫忙農產卡車付高速公路通行費,這不是高速公路局需要關心的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1 01:09 回覆:

所以我說高公局應該就合約部分檢討, 看能不能開放第二家,當初遠通電收用已過時的紅外線系統打敗使用RFID的宇通電收跟宏碁,拿到最優申請者資格, 結果現在遠通電收卻放棄紅外線系統及OBU, 改用當初競爭廠商敗下陣來的RFID (eTag), 不是很諷刺嗎?

不管直接減免通行費或是農委會補助,都是我說的特殊考量,我也說了可以討論


alberthei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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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行
2012/10/10 23:07

1. 合約是特許經營, 開放第二家就是違反合約, 這個政府穩輸不贏.

2. 遠通投下的建置成本誰要負擔?

3. 特別折扣沒有任何意義, 憑什麼南部的農民就可以減免? 北部的呢? 東部的呢? 中部的呢? 漏洞一開就沒完沒了.

不過這種政府從來不敢堅持做對的事, 所謂公平正義也被那些抗議的人糟蹋殆盡.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0 23:17 回覆:

特許兩個字並沒有排他性, 您可能搞錯了!

關於遠通的合約,高公局對外公布的是,若因遠通違約和解除合約,遠通電收所有的設備將無償交與高公局, 所以高公局是穩賺不賠,問題是,鑑於遠通已經有違約的事實, 但高公局並沒有跟遠通電收解約,其理由是"擔心解約後會有服務空窗期,影響現有ETC客戶的權益, 所以希望遠通電收就未達成目標之處提出改善"

我說的特殊考量可以討論,例如載運農產品的貨車可以優待,不見得要限定地區,之所以提中部,是因為中部東西向的替代道路不多, 基於鼓勵農業的觀點,應該鼓勵其運輸車輛使用國道,以增加物流效率!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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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高速公路局是否能要求民眾"不裝遠通Tag就不准上高速公路"
2012/10/10 15:52

版主:

現在裝Tag已經是完全免費,成本由遠通電收出,也沒有押金

=====

但恨透遠通的人還一堆,我不確定高速公路局是否能要求民眾"不裝遠通Tag就不准上高速公路"。  在台灣民意和媒體最大。

奇怪安心網友還沒指責我在你這裏洗版。

足感心耶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0 15:57 回覆:

所以我才說要開放第二家!

我在網路上找了一些資料,看來當初扁政府給遠通的特許合約是到民國114年,但不知道是不是有排他條款!

對我而言,把同樣的內容在不同的部落格一貼再貼就叫洗版, 網路上這種人很多, 你還差得遠呢!

呵呵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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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道要計程收費只有一條路,就是每輛車都必須有tag
2012/10/10 15:23

 版主:

我們現在談的是在高速公路入口處, 大家可以想想自己的開車習慣, 通常匝道入口都有坡度, 且進入之後還要注意主線的高速車流, 所以就算愛開快車的人也不敢衝太快,這一點你應該同意吧?

=====

我同意,但國道計程計費的必要條件之一是你知道一輛車甚麼時候在哪個交流道進入國道,也知道這輛車在甚麼時候從哪個交流道離開國道。  高速公路出口處的車速不會慢吧?   就以國道一號在台北市轉到建國南北高架道路來說,車輛離開時會慢到甚麼程度?    如果是黑夜加下雨,要如何克服技術困難?    如果加上減速條,會不會被民眾罵死?

其實這些都說太多,台灣國道要計程收費只有一條路,就是每輛車都必須有tag 。  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讓退款十分容易,或是幾乎是零的押金。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0-10 15:29 回覆:
現在裝Tag已經是完全免費,成本由遠通電收出,也沒有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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