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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4 15:22:35瀏覽4803|回應90|推薦48 | |
台灣選舉史上首次成案的罷免投票今日在台北舉行;上午天氣晴朗,8時後,民眾陸續前往北市港湖區各投票所投票,秩序良好,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於上午8時20分前往西湖國中「視察罷免投票秩序」;不過,罷免案主角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表示,「今天情人節,我要在家裡睡大覺。」 北市選委會指出,公告第四選區選舉人數31萬7434人;換言之,需要有15萬8717人出來投票,然後投出的有效票要有二分之一同意罷免,罷免案才算過關。 新聞引用至此~ 版主不知道大家對於爛民意代表的定義為何?不過請大家看看下面這段舊聞,也就是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被連署罷免的始末。請大家比較看看,誰比較應該被罷免? 1998顏聖冠當選市議員後,因長期在馬歇爾大學攻讀博士滯美不歸,直到引發民怨才在總質詢中回國露面,短短數日又再度赴美,民進黨議會黨團反應激烈,黨團三長要求對她作出停權處分(中央社1999.5.10)。為了學位長期缺席議會,綠黨 因此發動罷免行動,顏聖冠表示,她已經回國並準備「善盡議員責任」,所以綠黨的罷免已喪失正當性。(中央社1999.5.24),即使引發社會強烈反彈,顏聖冠竟然說「出席議會不比學位重要」,又稱自己在美求學「仍然關心市政」!顏聖冠與父親顏錦福在滯美留學事件爆發之初,氣焰高張地批評對其長期缺席行為有所質疑的媒體及人民是「民主素養不夠」,侈言「出國讀法律也是盡議員的責任」,結果當時綠黨發動連署罷免顏聖冠!後來在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鞭藍美津發佈民進黨團決議,1999年5月12日顏聖冠若不出席大會將除名處分(自由時報,1999年5月11日)的壓力下才回台灣,最後其父顏錦福以其表現是「小孩不懂事」,攜同顏聖冠向社會致歉保證不再缺席,並要求原諒後才使得整個事件落幕,綠黨當時對顏聖冠的行動也因而終止。缺席期間,顏聖冠領取的兩百多萬元各項補助費,卻只退還的台幣三萬多元的出席費。 請問一下顏聖冠議員,妳欠台灣人民的補助費還了嗎?比起蔡正元,妳難道不應該被罷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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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