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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1 10:34:34瀏覽6324|回應5|推薦35 | |
《國際震動及控制期刊》 (JVC)撤銷陳震遠論文自審造假案相關的60篇文章,其中五篇教育部長蔣偉寧共同掛名,蔣因此一風波請辭下台。JVC回函蔣偉寧,信中明確指出,蔣五篇文章被撤與抄襲無關,而是投稿審查過程有疑義,以致對論文內容與品質無法評量。JVC澄清說,相信很多列名共同作者的人,包括蔣偉寧在內都是無辜受害者。 在學術論文上「掛名」共同作者,是從蔣偉寧開始嗎?恐怕大家都知道,這是台灣學術界的普遍性現象,沒做過這種事的教授恐怕是屈指可數!不過既然要掛名,除了榮耀共享之外,責任也該共同承擔,相信大家也都能認同這樣的觀念才對。問題是,蔣偉寧的事件,讓人不由得想到2007年曾經發生過的類似風波,對比起來,卻讓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 2006年十二月,中興大學某教授刊於世界頂尖期刊「細胞(Cell)」的論文遭人檢舉其繪圖造假。事後,該教授辯稱繪圖是由其學生經手,且一時疏忽,並未保留圖檔。當時,國科會生物處長對記者表示:若學生做假而教授不知情,則教授不會受到處分。但此說法隨後遭當時國科會主委陳建仁更正。陳指出:不論圖檔由誰製作,「科學家都須為自己發表的論文負最終責任」,所以中興大學的教授不能以不知情而卸責。他更希望國內學者以此案作為警惕,「在學術研究上,所有細節都要非常注意」。當時,學界人士大都肯定陳的嚴格學術標準與責任理念。 然而事隔一個月,違反學術倫理的主角換人,當事人的態度竟然也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台大醫院內科一位醫師論文投稿到知名國際期刊「癌症(Cancer)」,被發現有部分抄襲而遭退稿,該事件醫學院內部提出檢討,而此醫師的指導教授、台大醫院副院長楊泮池院士列名通訊作者,也收到規範信函,要求「以後對論文撰寫的正確性務必更加嚴謹」。最令人驚訝的是國科會主委陳建仁也列名共同作者,而且他明白向記者表示「事前並沒有真正看過相關內容」,如果他「有機會的話,會更謹慎處理。」 國科會與教育部是台灣處理學術最重要的兩個機關,如今,國科會主委自己是抄襲論文的共同作者,這事情不尷尬嗎?國科會要怎麼處理自己的主任委員呢?陳建仁是不是該如自己所說,「為自己的論文負最終責任呢」?這個責任難道只是「有機會的話,會更謹慎處理」? 陳建仁一再強調,他並非論文真正撰文作者,所以絕對不是媒體所稱「論文抄襲案主角」。事後,陳建仁向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表達請辭之意,在蘇強力慰留之下,陳建仁不但續任國科會主委,更在2011年榮升中央研究院副院長一職。 蔣偉寧是陳震遠論文的真正作者嗎?有參與審查造假嗎?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同樣的,非抄襲論文真正作者的陳建仁,卻不用像自己在事件爆發前所說:「為自己的論文負最終責任」,而蔣偉寧則是千夫所指,黯然下台。蔣偉寧與陳建仁,果真命運大不同? PS: 本文刪節版同步刊登於2014/7/21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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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