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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案,給雄檢的幾點建議
2014/09/01 06:19:23瀏覽5554|回應114|推薦43

高雄大氣爆發生到今天剛好一個月,在鳳祥義消副分隊長陶廷舟搶救一個月無效過世之後,死亡人數也達到31人。負責偵辦的雄檢到目前為止,除了將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列為被告,諭令2000萬元交保之外,對於下水道箱涵有監督管理之責的高雄市政府,至今卻只有養工處長趙建喬,初驗箱涵的楊姓退休公務員及負責監工箱涵施作的退休公務員邱炳文被調查及諭令交保,不禁讓人有意圖草草結案之感。而對於有關整個案情的疑點重重,雄檢至今還看不出有任何深入調查的作為與跡象。現在我們就整理出幾個至今仍無法解釋的疑點,希望雄檢能夠深入調查,找出真相,才能告慰犧牲的31條人命!

崗山仔二-2號道路與半截公文之謎?

氣爆發生至今,除了高雄市政府拿出的半截公文,對外宣稱爆炸箱涵的工程名稱是「崗山仔二-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管工程」。但是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資料可以確切證明,到底「崗山仔二-2號道路」究竟是哪一條路?高雄市政府到今天也沒有拿出任何資料,證明崗山仔二-2號道路曾經出現在高雄市的哪一個都市計劃書中?經過哪一屆的議會審議通過?在何時報內政部核准?這一個月來網友找遍歷年來高雄縣市的都市計劃,只要跟崗山仔三個字扯得上關係的都市計劃書中,只有民國八十年八月公佈的鳳山都市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計劃書的第138頁附表中,才有二-2號計劃道路的出現,也就是現在的鳳頂路,跟氣爆發生的二聖凱旋路口相差極遠,也是屬於原高雄縣鳳山市的都市計劃。但高雄市府拿出的半截公文,聲稱崗山仔二-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管工程是民國80年(跟鳳山都市計劃年代相同?)發包施工,設計監工驗收人也都是高雄市政府,而非高雄縣政府,那麼請問,到底崗山仔二-2號道路在哪裡?民國80年間命名此工程的依據是從哪一份都市計劃書而來?特別括號加註新富路的原因為何?工程名稱會這樣命名,總有原因吧?

有網友懷疑是誤謄,將三-2號道路,錯寫為二-2號道路,如果真是如此,高雄市政府何不公佈資料,讓大家了解是從哪一年開始誤謄的,為何這麼多年都沒人發現錯誤?還變成工程名稱?況且,誤謄也無法解釋半截公文中出現的(新富路)字眼,跟二聖路有什麼關係?因為二聖路以南到以北15公尺,從來都是高雄市,也從來不是高雄縣新富路的一部份,高雄市政府為何在高雄市發包的工程命名,出現高雄縣的路名,難道雄檢不應該深入查證嗎? 

高雄市政府的防災作為?

從七月三十一日晚間八點多起,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就接獲大量民眾報案,指稱氣爆區域有氣體外洩,消防隊也立即出動,但是消防弟兄不知道外洩的是丙烯,所以當然也不會知道不應該灑水!還用鼻子聞試圖尋找漏氣點。由於不知道現場有哪一家的管線,所以也沒通知榮化停止輸送。丙烯泄露之後由高壓液體瞬間氣化膨脹數千倍,再順著灑水而沿著下水道箱涵竄流,最後因為濃度達到臨界點而爆炸,現場的消防弟兄因而死傷慘重。高雄市政府真的沒有責任嗎?

為了搞清楚到底是誰害死這些消防弟兄與無辜市民,我們就來看看高雄市政府對於防災作為,到底有沒有疏漏之處?請大家看看下面這個聯結:

102年災害防救演習確實逼真 陳菊指示各單位加強防災整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HkX8FU5x5s&noredirect=1

要防災,就必須制定發生災害時的處理程序,並時常演練,各縣市政府每年都會舉辦大型的防災演習,除了熟練技能,更要從演習中驗證救災程序有沒有問題並作修正。那麼高雄市政府做了嗎?答案當然是確定的!但是做事還是作秀?就請大家看看。上面的第一個連結就是高雄市政府吹噓其防災演練的網頁,大家可以看到,高雄市政府在102年的38日,在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及夢時代購物廣場舉辦了防災演習。第二個連結就是媒體拍到的演習畫面,請大家注意從影片的00:25秒開始,是消防弟兄演練毒氣外洩的救援,下面請看截圖:

請大家看看畫面右方牆上掛的紅布條,上面寫著「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演練」,演習現場的司儀說:「場內應變人員兩人著A級防護衣,灑消防廢水,以避免災情的持續擴大」不知道大家看清楚了嗎?對於有毒物質外洩,高雄市政府的處理方式就是「讓消防隊員著A級防護衣灑水」?那麼在高雄氣爆之前,為何現場消防弟兄沒有穿A級防護衣?什麼毒性物質都不知道就先灑水,高雄市政府已經在防災演練中演給大家看了!難道這樣不是害死這些消防弟兄的重大疏失?

橫向聯繫根本是擺設?

根據網友Talisa及草山兄找到的資料,請大家看看下面這個連結:

高雄市毒災聯防小組聯繫表

這是高雄市環保局土壤及水污染防治科為了因應毒災而製作的聯繫表,高市府環保局在網頁上強調「為強化區內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商的責任照顧與互救精神,並落實縱向及橫向通報機制,藉由資源整合,透過互助及經驗分享的方式,建立緊急應變機制,進而提升業界形象,並和環保局建立環保工安夥伴關係及對話管道,強化相關法令政策之修訂及推行。 而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順利完成籌組之工作,遴選出各組之組長、副組長外(各毒災聯防小組組長、副組長聯絡名單如下表所示),並安排緊急應變等相關訓練課程,以提升廠商緊急應變及毒災防救能力。」

說得真好!那麼實際編組呢?我們就拿這次氣爆的前鎮跟小港區來說吧,這兩區是屬於第四組!請看下方截圖:

大家看到了嗎?聯繫的組長是中油大林煉油廠,副組長有四個,分別是中石化前鎮儲運所、中鋼公司、李長榮化工高雄廠及奇美油倉公司!上面明明白白就有李長榮化工,那麼為何從氣爆當晚的八點多一直到午夜氣爆的三個多小時,現場消防局主秘沒有這份資料?為何環保局沒有照這份資料聯絡李長榮斷料?打這幾個電話不用3小時吧?

更惡劣的是,高雄市政府在氣爆之後居然一口否認知道現場有李長榮管線,還在半夜三點把只有高雄市政府及管線單位有權登入的管線圖交給柯文哲競選總部發言人潘建志,讓他在網路上先栽贓給中油跟欣高?陳菊還有臉說是「橫向聯繫出問題」?「高雄市政府沒有說謊」?高雄市政府真的把別人都當白癡嗎?

明明有的資料,卻是拿來擺好看的!華而不實的大拜拜防災演練,不管是什麼毒性物質外洩就先灑水,高雄市政府不知道地底有些什麼管線、不知道有箱涵、不知道箱涵水的流向、不知道自己對基礎建設的管理權責、不知道工程怎麼驗收、更不知道怎樣叫做管線清查完成??

這樣的高雄市政府團隊,雄檢真的要輕輕放下嗎?對得起死傷的市民及消防弟兄嗎?

PS:另外,將高雄地檢署偵辦氣爆案相關新聞稿聯結置於下方,請大家關心雄檢進度!

http://www.ksc.moj.gov.tw/public/Data/4919535871.pdf

http://www.ksc.moj.gov.tw/public/Data/4827102827949.pdf

http://www.ksc.moj.gov.tw/public/Data/4827101549545.pdf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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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16805519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3 12:27 【udn】 我還找到這個網站!退休 快樂 快活 一秒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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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先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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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 10:50
高雄地檢署以瀆職罪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高雄市長陳菊,陳菊表示心情坦蕩準時赴高雄地檢署說明案情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3 17:43 回覆:
現在只是偵查階段,尚未起訴!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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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8 00:53
丹尼爾兄、小浪兄、 talisa 小姐 &眾網友中秋節愉快!

但願人長久   千里共嬋娟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08 03:07 回覆:
謝謝草山兄,也祝您闔家佳節愉快!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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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秋興:氣爆前陳菊在抓龍
2014/09/07 19:02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907002692-260407

楊秋興爆料說,731氣爆當晚,陳菊從旗津宴客後返回官邸,立即找來黃姓視障女按摩師抓龍,根本無視氣爆現場處處都是白霧霧濃濃不明氣體,也不管即將陷入水深火熱中的市民,只顧自己舒服快活。

他說,陳菊當晚10時30分至12時在官邸抓龍,氣爆現場各局處沒有指揮中心的調度,群龍無首,只能各行其事,喪失關鍵的黃金3小時先機,以致優秀的消防人員及無辜市民慘遭波及,不僅財產受損,白白犧牲32條人命,還有數百人面臨長期復健的折磨。

楊秋興並用手機秀出工務局的地下管線圖說,工務單位的管線圖早知三多路及凱旋路根本沒有瓦斯管線,只有丙烷等石化管線,就是沒有指揮官的協調調度,消防人員才會以瓦斯外洩的處置措施處理,否則應該不會造成如此重大傷亡慘劇。

他強調,只要調出731氣爆當晚官邸附近的監視帶子,相信真相即可大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08 03:10 回覆:
雄檢已說不會調查!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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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09:30

甘道夫:
這使得我一再懷疑這個『前鎮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在台鐵機場境內真有施工嗎?


如果是指E箱涵,檢方已確定E箱涵只施工7.2公尺就盲封了。

現在要釐清的是『前鎮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186公尺到底是指哪一段路?

是「E箱涵」往東穿越臨港線鐵路、再穿越台鐵高雄機場的186公尺路段?
還是「C箱涵」往東穿越臨港線鐵路、再穿越台鐵高雄機場的186公尺路段?

若是指「E箱涵」往東穿越臨港線鐵路.......這段路,那檢方就不能說E箱涵有照設計圖施工。

若是指「C箱涵」往東穿越臨港線鐵路.......這段路,那菊市府說「C箱涵」是幽靈箱涵,所以十多年來才沒管理,就是公然說謊。


甘道夫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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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08:56

借用這張圖片,爆炸後冒煙點往東最遠只到mh-1 人孔, 這使得我一再懷疑這個『前鎮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在台鐵機場境內真有施工嗎?

再往東邊,沒有水溝,沒有人孔,一直要到接近臺鐵前鎮調度場的限高門附近才又出現人孔蓋,若這段真有施作,冒煙處應該要更往東延伸才合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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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11:55

123樓. talisa
續#116、#117 及 #122小浪的推論,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雄檢整個辦案方向就被誤導了→→〈無工程驗收〉誤導為〈有工程驗收,只是相關文件遺失〉。


我是比較傾向該包商已請領該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我質疑的是,雄檢至今還向以完全相信菊市府的說詞,箱涵E與箱涵C是同時期同工程一起施作完成的。

而一開始的新聞報導是說,該包商是先施作箱涵C後,發現施作位置錯誤,才又施作箱涵E以通過驗收。(以此證明高市府說C箱涵是幽靈箱涵的說詞)

後又說,是箱涵C比箱涵E晚施作,後又說,箱涵E才是幽靈箱涵,但又說,箱涵E有一這設計圖施工。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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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連結
2014/09/06 11:46

123樓. talisa
不知版上各位大大,沒有沒看這這則新聞稿: http://news.m.pchome.com.tw/public/kcg/20140806/index-40731560015141128016.html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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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所以小浪兄別苛求了,走第一步不容易呢!
2014/09/06 11:04

我沒有質疑asperger88的意思。

還是...的意思是說,會不會是asperger88找到民81有「前鎮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時,沒注意到完工日期沒有填寫日期,所以查民82時,沒特別留意一下民82有沒有列出該工程並填上完工日期。

還是真如前所推測的,該工程變更過或二次施工,所以民82才沒再列出來。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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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10:22
118樓. 小浪:『不知是 高雄市工務建設, [第14期],民82 沒列出「前鎮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還是 asperger88 疏忽沒在 [第14期],民82 找到?還是......?』

mobile01原本已經沉寂,asperger88 網友找到新資料後,mobile01又開始活躍,asperger88 網友功不可沒。

所以小浪兄別苛求了,走第一步不容易呢!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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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09:59
talisa 小姐請看妳的訪客簿。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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