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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2 16:45:44瀏覽1280|回應12|推薦84 | |
昨晚逛網街時,突然在別人的網誌裡看到自己寫的歪詩文章。 當我很『鬱卒』的將這件事告訴另一半時, 他竟然說,“ You should feel flattered ! ” 蝦米?我應該感到榮幸啊?! 老美不是比華人還講究私人智慧財產權嗎?! 是喔~我也在想,這歪詩應該是寫得還可以啦,否則也不會被人逕自拿去貼到他的網誌了。只是突然發現,自己辛苦了半夜、咀嚼推敲寫出來的東西,竟被去頭掐尾、掛在別人名下時,那種『見到鬼了』的錯愕,是遠超過我的『驚喜』了!! 我真的希望這網友,至少能在他所謂的『借用』前,先留言告知,而不是在我的質疑後,跑來反問我,這是我寫的嗎? 當然,不過就是首歪詩,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文章, 可是,是不是我自己寫的文字,我自己知道。 近幾篇我寫的文章,大都是在給網友的文章寫回應時,或和網友討論時,因為要討論的事很多,越寫越長,越寫意見越多,最後乾脆重新整理、增添更多意見後,再搬回自己網誌裡發表。 我覺得和網友的文章互動,是種文思泉源,我很珍惜,也很感激網友們給我寫文的動力。別的網友願意引用文章,更是給我的肯定。只不過,雖然我不出名,也不是什麼作家,可是『熊熊』看到,自己的小孩被人私下抱去養, 心還是會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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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