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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型社會/中產階級的遺產 是財富?是親情?
2007/04/15 21:59:11瀏覽1081|回應0|推薦8

現在觀點普遍認為,在M型社會趨勢下,富者愈富,貧者愈貧,中產階級逐漸減少,並淪為「中下階級」。可是我們政府卻不擔心,認為「中產階級多得很呢」不信?先來看看財政部的報告,以表格呈現如下:

財政部「93年度遺產稅實徵分布表」

富豪

資產逾一億

占申報案件的3.6%

中產階級

遺產在四千萬以下

占申報案件的88.7%

94年家庭所得分配表

家庭所得

年儲蓄

備註

第一層家庭

無錢可存

須動用儲蓄(如果有的話)或借支

第二層家庭

3.9

 

第三層家庭

9

 

第四層家庭

18.1

 

第五層家庭

65.7

將成為晉身「上層社會」指標

有四千萬遺產也算「中產階級」?年儲蓄65.7萬是成為「晉身上層社會」的指標?稅改方案中,遺產及贈與稅降低,財政部說是為了「簡化課稅級距」、「擴大課稅基礎」,因此最高稅率從50%降到25%,級距也由十級減為五級。下列是目前的「遺產稅級距與稅率」表,日後分成五級,開賓士、住豪宅的人與月薪三、五萬的機車族,遺產稅大概差不多,因為都是「上層社會」嘛。

遺產稅級距與稅率(適用95年起發生的繼承)

遺產淨額

稅率

遺產淨額

稅率

6.7萬以下

2%

668~1113

20%

67~167

4%

1113~1670

26%

167~334

7%

1670~4453

33%

334~501

11%

4453~11132

41%

501~668

15%

11132萬以上

50%

級距減為五級,還想擴大稅基,這已不是稅制公平、合理問題,而是邏輯有問題了。遺贈稅的課稅目的兩二:(1)防止社會財富過度集中、(2)代際間移轉造成分配不均。財政部目前都已承認,繳納遺贈稅者僅占所有申報者的百分之五,無法課到真正的有錢人。那麼迎接M型社會的稅制改革,達到上述哪一項課稅目的?可以說,遺贈稅不管是廢或降,恐怕都是圖利高所得者、財團。

每當政府被批評拚經濟無方,總以經濟成長率仍有4%來反駁,但去年12月內政部發表統計,75%的薪水階級認為自己的經濟屬於貧窮狀態,57%都有債務。而受僱勞工六年來的「實質經常性薪資」成長率,僅增加2.2個百分點。兩個成長率當然不能粗率直接比較,但多數人沒有「享受」到4%經濟成長率、薪資沒有成長甚至減薪,卻是事實,而這些人是佔總人口60%以上的薪水階級。中產階層是社會穩定基石,若中產階層減少,淪為「中下階級」,會造成社會不穩定。

M型社會來臨,遺贈稅制若要改革,真正要考慮的是中產階級。

降稅或廢稅當然很好,二○○○年召開經發會時,許多工商界的有錢人即提議廢止遺產及贈與稅。但鉅富是為小市民?還是為他們含金湯匙出生的下一代?廢除遺產稅,便無法達到「平均社會財富分配」的目的。至於最高稅率自50%降為25%,受惠的只是遺產淨額11132萬以上的富者,對中產階層幫助不多。遺贈稅降低或廢除,使國家稅收減少,影響政策、福利施行,倒楣的當然還是中產階級(中下階級)及低收入者。

許多上班族辛苦工作,繳納所得稅,一輩子不過買間公寓,價值幾百萬元,遠不如富豪買一輛跑車幾千萬元。請問政府,小市民幾百萬元的遺產,是財富,還是親情與愛?

有立委提議,調高免稅額、扣除額,讓更多小市民免於繳納遺產稅。這當然是個方法,不過,遺產稅級距不應該由十級減為五級,而是取消前五級,往上增加十級,讓財富遠超過1億的富豪,讓一個尾牙宴就花掉幾億的人,多回饋我們社會。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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