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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權開槍 只要你這樣認為…
2013/07/25 01:37:30瀏覽1387|回應5|推薦22

美國佛羅里達州白人守望相助隊員辛默曼槍殺非裔青少年馬丁案,宣判無罪。案子發生在去年,正在巡邏的辛默曼認為穿帽T的馬丁形跡可疑,開車尾隨,隨後兩人發生衝突,辛默曼開槍打死馬丁。

這件案子引起有關種族貌相、擁槍權、自衛權和司法公正的激烈辯論。無罪的消息傳開後,各地都有抗議遊行,群眾高呼「沒有司法正義就沒有和平,不要種族歧視的警察」。許多美國人思考,為何司法體系能做出這樣的判決?

可避開危險 仍可開槍

審理辛默曼案的最重要標準是法院制定的,法院告訴陪審團員,辛默曼有權使用致命武器槍殺馬丁,不僅出於他是否面臨死亡或傷害威脅,還在於他是否「這樣認為」。

檢方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場官司贏不了,辛默曼有佛州的自衛法保護。佛州擴大的自衛權允許某人在擔心受到重傷害或有生命危險時,得以使用致命武器,即便可以選擇避開危險。馬丁的支持者表示,他們永遠無法理解,免罪的法律基礎和他們的認知存在著差異。

陪審團須知指出:「辛默曼面臨的威脅無需是真實的,為確定使用致命武器的正當性,任何審慎的人在當時的場景中,都會認為只有通過使用致命武器,才能避免危險。」

檢方控告辛默曼謀殺,必須證明他開槍時充滿惡意、仇恨、惱怒或有邪惡企圖。由於沒有目擊證人,馬丁又已喪生,死無對證,因此只有辛默曼的片面之詞。而他的律師掌握有力證據:他受傷的照片,鼻子流血,後腦勺有割傷和腫塊。

辛默曼的傷,顯然很有說服力,他根本不需要這些證據,他只要證明掏槍時害怕自己受傷或喪命就行了。根據佛州二○○五年通過的自衛法,即使自己可以安全撤退,或攻擊者已撤退,仍可以使用致命性武器。目前已有廿多州通過此法。

歐巴馬 呼籲阻擋槍枝

美國人民對辛默曼案判決的不滿,快速演變成蔓延各大城市的民權運動。上千位民眾頂著大熱天身穿「長袖帽T」在紐約聯合廣場集合,因為十七歲少年馬丁去年就是穿這種衣服被槍殺。

美國總統歐巴馬呼籲人民冷靜,接受司法判決,並再度提起槍枝限制法,敦促民眾「捫心自問,是否已竭盡全力阻擋槍枝暴力的浪潮。」歐巴馬說這不僅是馬丁家庭的悲劇,對任何社區以至於整個美國來說都是悲劇。他希望民眾擴大慈悲範圍,試著理解社會,遏制住槍支暴力。

他說:「我們應自問,是否已竭盡所能阻擋槍枝暴力的浪潮,這些槍枝暴力每天在全美各地奪取許多性命。我們應自問,身為個人和社會一分子,應如何才能防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司法問題 種族問題?

一名馬丁支持者說,「那個男的有槍,小孩沒有,結果開槍的傢伙被判無罪。這絕對是種族問題」。高喊「沒有正義、沒有和平」的遊行群眾裡有很多黑人,但也有白人與西班牙裔。

美國選出第一位非洲裔美籍總統已有五年,種族主義仍在折磨這個國家。全美引發又一輪迴盪在教堂講經台和街頭抗議人群之間的討論,涉及種族和犯罪,以及美國司法系統對一樁種族分化嚴重的殺人案的處理方式。

亞特蘭大高級牧師沃諾克博士說,「馬丁之所以死於非命,是因為他和其他黑人男孩和男子一樣,被人視作一個問題,而不是一個人。」陪審團沒有一個黑人,沃諾克說,「這對非裔美國人意識的覺醒是個關鍵。黑人被打上恥辱的烙印。」另一位牧師譴責「污染美國空氣的種族主義和不公」。

辛默曼和他的支持者否認此案存在種族因素。但在這個國家的許多領域,尤其是與美國司法體系和警察有關的領域,種族關係依然呈現兩極分化的局面:

「我非常清楚辛默曼會被釋放,因為如果司法不分膚色,陪審團裡為什麼沒有少數族裔?」

「判決是對司法體系失效的一個提醒。黑人得不到任何正義,先入為主和針對黑人的作法並未停止。」

「黑人要是殺死一個白人孩子,肯定會進監獄。」許多黑人和部分白人質疑,如果有部分西班牙血統的辛默曼是黑人,而馬丁是白人,是否還會被判無罪?

齊默曼無罪 佛州有罪

辛默曼的律師之一奧馬拉說,他也覺得,如果辛默曼是黑人,結果會有所不同。他說,「可是,那天晚上的事實並不能證明他的行為帶有種族主義色彩。」

的確,辛默曼未必有種族主義色彩,但佛州州法的自衛條款的確有瑕疵。網路雜誌《石板》資深主編貝茲倫寫道,齊默曼無罪,但佛州有罪。她指責該州的惡法,讓民眾只要覺得自己可能受害或受傷,就可以動用武力置對方於死地。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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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6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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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7 05:29

佛州居民三分之一是退休老人﹐他們是暴力犯罪主要目標﹐因此要求STAND YOUR GROUND自衛權﹐開槍有理以武止暴。

辛案前不久佛州發生一件槍擊案﹐死者沒槍也沒動手﹐雙方都是白人﹐因小遊艇買賣後尾款和執照登記費等事爭吵﹐開槍者是60歲小個子老頭﹐死者三十多歲人高體健還帶一個同伴﹐到小遊艇碼頭找老頭理論﹐老頭說對方口頭威脅要殺他﹐所以開槍自衛﹐檢查官認為自衛有理﹐沒有把老頭提起公訴。

最近佛州又發生一起白人槍殺黑人﹐雙方在商場停車搶位起衝突﹐白人向坐滿黑人青少年的車開槍﹐一名少年死亡﹐這位五十多歲白人說青少年威脅他而開槍自衛﹐青少年們說他們沒武器也沒下車﹐只是隔車窗說話語氣較重而已﹐警檢正在調查研究如何處理。

STAND YOUR GROUND自衛權確實引發很多爭議﹐辛案後﹐上至總統下到馬丁父母都要求佛州廢除此法律﹐但支持自衛權的人多的是﹐雙方有的鬥。


Dr. Lee
2013/07/26 01:22

“The Juror, B-37, is a white woman and her husband is an attorney. She said she and her husband used to have concealed weapons permits.”

Without her, the verdict would be “George Zimmerman was guilty”.

Why did the prosecutor choose her during the jury screening stage?


ereryo@yahoo.com
2013/07/25 13:51

對於不服判決的, 顯然法律素養很有問題的.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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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種族有關
2013/07/25 07:49

不見得是白人歧視,而是黑人自卑。

自卑的人有自卑的行動反應,陷自己於不利。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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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膚色、種族(與判決有絕對關係)的問題
2013/07/25 07:38

純依法律來看
真的 無法判他有罪.

問題就在 這條法律本身就是 擁槍權立場而定製的:
右手握把槍 左手以此法 為屏障
真的就少了無上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