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3/07/27 04:46:41瀏覽671|回應2|推薦8 | |
史諾登揭開黑盒子 洩露國家安全局(NSA)機密監控計畫的史諾登,美國司法部已對他控以間諜等三項罪名,檢察官將在六十天內起訴,接著引渡回美,接受審判。 美國眾院情報委員會稍早召開一場罕見的公聽會,邀來國安局局長亞歷山大與聯邦調查局副局長喬伊斯說明監控計畫細節。亞歷山大說,從二○○一年以來,國安局的監控計畫「至少阻止了五十起恐怖陰謀,保障全球二十多個國家的安全。 美國窺探全球 不意外 史諾登案掀起的風暴,主要圍繞在個人隱私與國家安全的矛盾,這個議題在新聞學裡是個長久爭論不歇,譬如記者揭露國家機密,是否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否需要公開新聞來源,新聞自由主義者堅決捍衛其權利,兩派交鋒,迄今沒有定論。 史諾登目前的形象,有人視為英雄,有人視為叛國者。他揭開美國政府肆無忌憚監控情報的面貌,連歐巴馬都因此民調下滑,全球指責美國是「網路惡棍」的罵聲不絕。國安局辯解其行動都經法院核准,完全合法;歐巴馬也背書。美國民眾埋單者不少,有56%人民認為政府做法可接受,41%民眾不表同意。 儘管歐巴馬澄清,監控並非針對美國公民及其他居民。但這不代表公民通訊內容不在政府大規模的監控中,對美國政府窺探全球的消息傳出後,全球網友表示不意外。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托馬斯‧弗里德曼撰文捍衛國家安全這一派理論,他首先讚揚美國是個捍衛公民自由的國家,然而,「有些人的說法彷彿九一一從來沒發生過似的,彷彿我們唯一需要擔心的就是政府侵犯我們的生活,完全不用擔心那些在葉門、阿富汗、巴基斯坦的密室裏聚集的人前來進犯,密謀摧毀我們最高大樓,或用藏在內衣、網球鞋或列印機裏的炸彈摧毀美國的客機。」 發生九一一 才更恐怖 弗里德曼說,他並不是不在乎公民自由,而是如果再發生一次九一一,或更糟地動用核襲擊,恐怕百分之九十九的美國人都會告訴國會議員:「別在乎隱私權了,不管要做什麼儘管做吧,只要保證不再發生這種事就行了。」 弗里德曼的說法,是把國家安全的憂慮無限擴大。他說政府想在襲擊威脅之下保護公民,就必須在司法制約下使用大數據。但弗里德曼沒有說明,如果國安單位逾越司法,譬如電影「全民公敵」這樣的情形,該怎麼制裁這些權力無限大的情治人員? 幾十年來,消息來源保護法一直是媒體追求的目標。世界主要國家都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基本原則即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須經當事人同意。但批評者指出,道貌岸然的新聞界樂於把自己包裹在第一修正案的外衣下,他們卻不願承認,一些秘密是值得保守的。 對國會應讓記者免於承擔作證的公民義務的想法,美國很多的記者都提出疑問。今年去世的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法律學者安東尼‧路易斯六年前就擔心,如果記者擁有保護消息來源這項不可侵犯的權利,可能會讓毀於錯誤指控的人難以與指控者對證,並得到公正對待。 一個龐大的數據中心藏匿在猶他州的峽谷內,預期十月完工,將成美國最大監控中心,國安局否認將用於非法監控公民的電子郵件。歐巴馬為也辯稱,所謂獲取美國人的電話信息、郵件信息均非事實,「我們要做的是保護美國,不再受到恐怖主義襲擊。」 侵犯隱私 沒有受監管 不過,HBO劇集《火線》的創作者大衛‧西蒙寫了一篇文章,他說:「你可能以為政府正在監聽兩億美國人的秘密,你或許以為,這裡揭露了一些讓政府恥辱的非法勾當。不是的。這裡的問題更基本:政府獲取數據的目的在於正當的公共安全需求,還是損害個人自由、侵犯個人隱私,且沒有受到監管?」 西蒙補充道,這種收集數據的做法是美國反恐努力的基本邏輯,而反恐部門實際上被要求完成的任務是,在針插進乾草垛裏之前,就把針找到;在類似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這種規模有限的草根陰謀實施之前,就將其阻止。 西蒙同樣指出,「我們會容忍在美好的開放社會,再發生九一一襲擊嗎?」但問題是,對九一一再發生的擔憂要延續到幾時?國家安全可能隨時面臨威脅,那麼政府的「全面監聽」有終止的一天嗎? |
|
( 時事評論|國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