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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愚蠢法律》對狗狗做鬼臉,也違法!
2008/10/05 12:02:55瀏覽3273|回應5|推薦25

所謂「鷄啼日出天下白」,是農業時代的自然規律。現代都市人大概沒聽鷄啼,更沒有隨之起床的經驗。當然,現在公雞「工作時序」因現代化而紊亂,晨啼已變為隨時率性為之在古代,這種公雞稱為荒雞

但鷄啼必須有「工作規範」嗎?從前美國這麼做過:在加州安大略市,「公雞不可在本市啼叫」。伊利諾的肯尼爾沃斯村,公雞若要啼叫,必須距離任何住宅300英尺母雞下蛋後若想咯咯叫,必須距離200英尺。加州洛姆波克市甚至「擁有或飼養公雞都算違法,這被視為擾亂安寧。

主人不在,或沒有主人的荒雞,如果不識字或沒有熟讀法律,可能會遭逮捕送辦吧。真是敗給他了的法律。

至於,阿肯色州費耶特維爾市,「下午六點以後禁止狗吠」,可能是因人們晚上需要安寧,或怕狗狗半夜「吹狗螺」,引起鬼魅聯想

「動物聽令,不准啼吠!」當然是玩笑話,動物不懂得聽令,那主人怎麼做?嘴巴綁起來?這在現代,恐怕會被控虐待動物。尤其,佛羅里達州基威斯特市雞被視為「保育類動物」。

從前也不准虐待動物,譬如蓋爾斯堡市用棒球球棒打老鼠,罰款1000美元」。而科羅拉多州丹佛市虐待老鼠是違法的。更不可思議的是,伊利諾州諾摩爾明令:「對狗做鬼臉,是違法行為。

不准虐待動物,還包括菸酒。在芝加哥給狗喝威士忌違法。阿拉斯加費爾班克斯,給麋鹿喝酒精性飲料也是犯法行為。伊利諾州錫安市將點燃的雪茄給狗、貓或其他馴養的動物抽,都是違法的。印第安那州南本德市,也不准強迫猴子抽菸。

廿一世紀的現在,想把貓熊染色,給牠「彩色的人生」,鐵定是違法的。早期的印第安那州也相似,以染色、沾污或其他方式改變鳥或兔子的天然色彩,犯了B級輕罪。

蜜蜂聽令,不准亂飛!」

伊利諾州柯克蘭不允許蜜蜂飛越該村或通過任何街道。肯塔基州;「所有進入州的蜜蜂須附健康證明書,說明這些蜜蜂的養蜂場沒有傳染病。」也許養蜂場做得到吧,但怎麼指揮蜜蜂的飛行途徑?

《讀者迴響》對狗做鬼臉  法律的原意 

「對狗狗做鬼臉,也違法!」一文,讀者反應熱烈。尤其一些住在美國的華文部落客,依其對美國的瞭解,提出他們的看法、解釋。 

關於公雞啼叫,部落客nothing special寫道,「我猜想這些法律的原意是:養雞涉及環境衛生及噪音問題,住宅區本就沒規劃養雞場,設下200英尺距離,明顯是郊外或鄉村才可有執照。」 

nothing special,「現代人吃豬肉雞肉牛肉,但從來沒見過鴨雞豬牛走路。」這是實在話。在旅遊生活(Travel and Living 頻道,有個節目「波登不設限」,主持人安東尼波登(Anthony Bourdain有次到越南去,在市場看到雞販倒提著雞(抓雞腳,雞頭朝下),準備去殺。 

波登說:「美國人只看過雞塊,沒看過完整的雞,更別說活的雞。」 

另外,關於蜜蜂,nothing special說:「花開季節,養蜂人常租借小蜜蜂給果園農場授粉,所以常把蜂箱搬來搬去。蜜蜂採蜜回家,是認蜂槽,槽在哪,飛得再遠,都找得到回槽的路。租借授粉,是飛越某些地區市鎮的理由之一吧。」 

至於對狗做鬼臉,nothing special先呼喊Mama Mia,然後說:「在美國,只要狗一叫,就得想法子教狗閉嘴,不然罰單就來了。」但對這條法律,也表示不理解。 

「對狗狗做鬼臉,也違法!」一文請見:http://blog.udn.com/dk1858camry/2224949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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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2008/11/24 13:15
...打老鼠比
引爆核子彈
還要貴...

邱彼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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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 防止有心人作怪
2008/10/26 11:12
我猜想 防止有心人作怪扮鬼臉 故意惹狗 激怒狗讓牠叫 然後罰主人?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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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重貼回應:
2008/10/05 22:08

現代人 吃豬肉/雞肉/牛肉...
從來沒見過豬鴨雞牛 走路的 因為都是 它們都是受保護的麻...

蜜蜂一事... 哪里 哪里...
(其實 生態環境的事 大家要多關心些
近年發現蜜蜂的滅絕 因該與生態環境的化學改變有關 
人類五穀雜量&蔬果都會受隱響 無法培育...)

我看過多少次:
善意的對狗做鬼臉 狗心情好 陪你咧嘴一笑
心情不好 轉頭就走
臨走 還給個「你在幹甚麼」的表情!!
這是 多年與狗 交心的感觸

哈哈...


燈火闌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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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豐富,佩服!
2008/10/05 21:38

nothing special所貼一文的字較小,容我重貼,藍字是我的回應:

我猜想這些法律的原意是:

養雞涉及環境衛生及噪音問題,住宅區規劃本就沒把養雞的農場包括於內,設下200ft的距離,明顯的是郊外或鄉村才可有養雞場的執照。

但「雞是保育類動物」…怎麼說呢?


養蜂人倒是常租借小蜜蜂給果園農場,在花開季節時授粉,所以常需要把蜂箱搬來搬去。小蜜蜂白天採蜜,回家是認蜂槽。蜜蜂有高度方向感與磁場感受能力,槽在哪,飛得再遠,都找得到回槽的路。租借授粉,是飛越某些地區市鎮的理由之一吧。

關於蜜蜂,佩服!你的常識非常豐富。

在美國養過狗的,只要狗一叫,就得想法子教狗閉上狗嘴,不然罰單就來了。至於對狗做鬼臉?Mama Mia…,喜歡狗的人見了狗都是心花怒放的,哪會對狗做鬼臉?狗有本領、心靈感應人類的惡意,所以不可對狗做鬼臉的法律,其實是保護那些有惡心或對狗無知的人。

如果是善意做鬼臉呢?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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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
2008/10/05 20:50

我猜想這些法律的原意是:

養雞涉及環境衛生及噪音問題
住宅區規劃 本就沒把養雞的農場包括於內
設下200ft的距離 明顯的是郊外或鄉村才可有養雞場的執照.

養蜂的人 倒是常常租借小蜜蜂 給果園&農場
來擔任 花開季節時的授粉工作
所以常常需要把蜂箱 長距離(或短距離)的搬來搬去
小蜜蜂們 白天採蜜 回槽是認 它們的蜂槽
去喂養那在蜂槽的一個個的小空間裡 白白胖胖的餵孵化成蜂的小傢伙
或是 去伺候 那高貴的女王蜂.
蜜蜂有高度的方向感 與 磁場感受能力
槽在哪 飛得再遠 都有能力找得到回槽的路線.
租借授粉 是它們 飛越某些地區市鎮的理由之一吧.

在美國養過狗的 只要狗一叫 就得 威脅怒罵/說好說歹的
想法子 教狗閉上 那狗嘴
不然 罰單就來了.
至於 做鬼臉?? Mama Mia, 對狗做鬼臉...
喜歡狗的人 見了狗都是心花怒放的 那會對狗做鬼臉?!!
不喜歡狗的人 狗族的動務 就是有本領 心靈感應人類的惡意
當然是 只有用它知曉的防衛方式 來反應.
所以 我說那條 不可對狗做鬼臉的法律
其實是在保護那些有惡心 或者是對狗無知的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