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12/06 07:21:20瀏覽2278|回應2|推薦28 | |
涼風拂面,陽光瀲艷,繁花似錦緞般,纏綿著古雅的英式建築,街頭藝人的吉他聲,風笛聲在觀光客及街車中週旋,仲夏的維多利亞市像罩在冷氣房裡的天堂,一切都是那麼美好幸福。 漫步在這充滿了英國風情的加拿大觀光勝地,陶醉在羅曼蒂克的氣氛裡,冷不防被身際喃喃聲嚇了一跳。『小姐!有零錢嗎?』站在街角的年輕白衣女子,無望卻堅毅地對著每一個擦身而過的路人開口。在維多利亞,多走幾步,會發現街頭的乞者(當地人稱其為街人)比賣藝的人多。像白衣女子打擾行人,張口行乞的不多,大多是靜坐街頭,身前放張瓦楞紙,寫些可憐的字眼,擺些零錢在其上,好像是店頭招牌,說明自己的行業。共同的特色是一個比一個年輕。其間不乏打扮極為艷麗,衣著入時的年輕女子,或者帶著極為美麗,乾淨的的名犬、名貓。其中絕少老弱殘疾者,沒有令人憐憫的苦境,想到省議會大廈前風笛手樂器箱中,常是空空如也的窘境,對於他們紙上只出現二十五分以下的硬幣就不足為怪了。為什麼以社會福利稱著於世的加拿大,會出現如此多的街頭浪人?上課時老師要我們做個案訪問調查,來磨練我們的英語會話能力時,我決定藉此一探究竟。在幾包菸,一瓶酒的通關下,『街人』撤除了防禦心,暢談起來。三十一歲卻有十八年『街人』歷史的道森(假名)眨者眼對我說:『比起小時候被父親凌虐,我覺得現在比較有尊嚴,被朋友尊敬。坐在這兒無所事事,每天約有三四十元的收入,有時晚上睡在朋友家的地板上抽抽大麻,日子好過的很!』曾因吸毒坐監三個月的溫斯,二十歲的生命裡,有六個月在溫哥華行乞,有兩年在維多利亞市當街人。『我喜歡自由,我喜歡旅行。我喜歡到處看看,拜訪友人。你知道嗎我現在在學其他國家的語言?我打算到其他國家旅行,去教英文。』『不當街人?雖然我討厭被警察追逐,但是平均一天一百塊錢的收入,可是比大學畢業生賺得還多呢!』垂著眼簾,低頭望著身前零錢的提姆沮喪地說:『我是逼不得已的,我原是在溫哥華上班的,可是已經失業三個多月了,也不知何時會找到工作,所以只得到這兒混口飯吃。通常一天有時多到七十多元的收入,碰到假日時收入會多些。唉!生存比什麼都重要。』畫著濃艷眼影,黑色眼線的羅珊,白皙的頸子上圈著碧綠的珠珠項圈,纖弱早殘的臉龐見不到二十歲女子應有的燦爛。『我是維多利亞人,我的家人絕對不會來找我,我也絕對不會去找他們。去年我生病,病的很重,沒有保險,沒錢看醫生,但我還是寧願裹在睡袋裡、睡在橋下、或者去投奔朋友,熬了一個多月病才好。現在我有時編項鍊,賣項鏈,五分鐘可賺五塊錢呢 ! 我的錢賺的比其他人容易,所以我常請朋友吃海洛英,大麻或喝喝酒。』對街人素有研究的珍說:『有百分十左右的街人是在十多歲時受到身體或心理的虐待而離家,由於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沒有謀生技能,加上本身的懶惰,好玩又吸毒,所以選擇不用工作,作個無拘又無束的街人,整日行乞為生,收入不好時會扒竊,典當贓物,所以為觀光客及生意人所厭惡。』
|
|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