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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08:06:51瀏覽11598|回應6|推薦77 | |
五月底,暑意染紅了鳳凰花顏,金燦燦的陽光躍上了阿勃勒樹上,結成穗般金鈴隨風飄逸,雞蛋花馨甜的香氣總在鼻翼間隱約著。安平古堡,沸動著的人流,讓人絲毫嗅不出台南市區內其他各景點遊人拮据的困境。
為避人潮,兩次過門不入,挨到假期將屆,選了個週間前往。揣度:人少好清淨。不意 : 畢竟是台南旅遊景點的人氣王,連非假日也有著假日時節的熱鬧。
安 平 古 堡 入 口 處 花 開 滿 樹 的 阿 勃 勒
安平古堡古稱熱蘭遮城,是17世紀荷蘭人建造的『台灣第一城』。歷史如此顯赫,來此第一站當然獻給景區內的『熱蘭遮城博物館』,好瞭解一下安平古堡的前世今生。
熱 蘭 遮 城 博 物 館
前身為『安平稅務司公館』的『熱蘭遮城博物館』是耗時3年設計、施工,耗資3千多萬改建,於2009年正式啟用。以『情境重現』、『固若金湯』、『王城故事』、『片鱗半爪』等主體,用當地考古出土的文物史料,搭配現代的視聽設備,來說明安平古堡與荷治台灣的歷史。
1624年,荷蘭人來台拓展轉口貿易。先在台南一鯤鯓的竹岩舊址上構築城垣,由於缺乏磚石建材,先用砂土、竹、木等建造『奧倫治城』。後逐步改建為磚石構造,改名『熱蘭遮城』,於1633年竣工,為初期台灣城。
熱 蘭 遮 城 模 型 圖
當時熱蘭遮城的規模,廣277丈6尺,高3丈,分三層。分內城與外城兩部分。
內城為一四方形三層建物,最底層位於地面下,為儲藏彈藥及糧食的倉庫,第二層僅有城牆四面圍繞,每面牆中央有凸出的半圓形堡壘,可加強防禦。第三層上方為行政中心,包括辦公室、士兵營房、監獄、彈藥庫及糧倉,都是一棟獨立房舍;外圍也築有牆垣,牆垣四個角落各有一方型凸出物,稱為『稜堡』,上面設有巨砲,並於西南稜堡設有觀測所。
外城僅一層,與內城西北隅相連,為向西方延伸的長方形城郭。外城城牆在西北與西南角設有稜堡,置砲數門。城中房舍林立,有長官公署、教堂、倉庫等。
1622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人後,因覺得『大員』閩南語音似『埋完』,不吉利,加上懷念其閩南第二故鄉,遂將熱蘭遮城改為安平鎮,內城改建為內府。鄭氏王朝三代統治者都駐居此城,故人稱『王城』。
日曉的熱蘭遮城…1935年,日本政府為慶祝始政40週年紀念,委託小早川篤四郎的畫作
1683年,清軍入台後,將政治中心移往台南府城,城堡改為軍裝局,重要性日減,牆垣多傾圮失修,終至荒廢。
就是因為曾為軍裝局,才招來英艦炮火,內城被炸毀的命運
1868年,英商因壟斷樟腦貿易,引發衝突,導致兩艘英艦來犯,船砲命中城內軍火庫,引發爆炸,成為廢墟。
熱蘭遮城大門(約翰‧湯姆森攝1871年)
英國攝影學家John Thomson攝於1871年,同治10年。
1874年,因牡丹事件,清朝將安平城外城牆的牆磚運至二鯤鯓,做為建造億載金城的材料。同時民間也將古堡的磚瓦城牆拆去,蓋自家的房子,所以在安平古堡外的民宅內,也留有幾段外城牆殘蹟。
民 宅 內 外 城 牆 殘 蹟 1897年,日本人剷平存留城牆,以紅磚砌成長方形階梯平台,並在上方興建日式房屋,做為海關長官宿舍,後又於磚台上遷建白色燈塔。內城荷式建築全毀。
日 治 時 代 的 斷 垣 殘 壁
1975年,民國政府加建新式瞭望台,現在成為安平古堡的觀光地標。
出博物館,左轉,拾階而上,為一寬廣平台,右側有鄭成功雕像,左轉繞行平台,可見古堡石碑和古砲。平台中央砌三層磚台,磚台上有史蹟紀念館和瞭望台。
現 今 安 平 古 堡 內 的 觀 光 地 標 …瞭 望 台
三門古砲在平台上一字排開,居高臨下,炮口對準下方民房,很難想像這是『滄海桑田』的真實寫照。四百年前,初建熱蘭遮城時,城牆濱海,需設稜堡砲台,以為防禦。四百年來,河砂堆積,台江內海陸化,昔日滄海已為今日綠野平疇、櫛比民宅。今日的安平和昔日的安平,已有著完全不同的面貌。
和往日面貌不同還有安平古堡石碑。
現今的石碑原是日據時期所建,石碑上原刻『贈從五位濱田彌兵衛武勇之趾』…是紀念1628年日僑濱田彌兵衛向荷蘭人抗稅所引起的『濱田彌兵衛事件』。台灣光復後,政府將石碑前後文字磨平,改刻成現狀…『安平古堡』。
被緬梔樹簇擁的史蹟紀念館,是1930年日本人為紀念台灣文化300年所興建的西式洋樓,內部展出圖片及少許文物,來解說安平古堡/熱蘭遮城的演變。瞭望台除了可登高鳥瞰安平市區外,還兼賣古堡愛情鎖。
延石階而下,至內城半圓堡壁古井,是荷蘭人建造熱蘭遮城目前尚存的部分古蹟。望著斑駁紅磚牆的殘跡,被鐵條錮鎖的古井,映著白牆紅頂的瞭望台,很難想像古籍對它的紀載 : 『城基分兩層:上層有瞭亭幽宮,複道重樓,下層四面加圓凸,南北規井,下入於海,上出於城,以防火攻。』
行走至此,很難嗅出台灣第一古堡歷史況味的蘊籍與渾雄,眼前盡是孤立海隅的單薄。再行,近出口,乍見殘牆城廓挺矗道旁,磚垛高聳厚實,牆面斑駁,有蒼勁古榕根群盤纏糾結爬行其上。這段充滿歲月滄桑的牆垛是台灣一級古蹟…台灣城殘蹟,是古熱蘭遮城保存最好的一段外城城壁。
它的殘敗與堅實,印證了當年鄭成功圍城九個多月,仍無法將其攻破的艱苦與實力。也讓人稍能窺探荷蘭人在台灣叱吒風雲38年的歷史。
數千年來,偏居海隅的台灣一直為歷史遺忘,重視陸權的中國漠視也忘卻了它的存在。直至十六、七世紀地理大發現後,世界開始進入了海權時代。歐洲強權國家紛紛組船隊出現在世界各處的海洋上,尋找新的貿易路線和貿易夥伴,以發展歐洲新生的資本主義。在遠東海上,葡萄牙、西班牙及荷蘭人先後進入駐足設點,位於太平洋島鏈中央的台灣,因為地理位置重要,在外來強權的干預下,被迫躍上國際世界,走進歷史的舞台。
歐洲人初識台灣,是在1543年。一艘前往日本的葡萄牙船隻,途經台灣海峽時,船員從海上望見台灣秀麗的景色,不禁讚美說:『Ilha Formosa』(意指「美麗之島」)。雖然這艘船並未因此上岸,但稱台灣為福爾摩沙(formosa)卻不脛而走。
其實全世界被讚定為Formosa的地方不下14多處,但歐美人到二次大戰結束,一直都稱台灣為福爾摩沙。這得歸功於1858 年,英法聯軍打敗清朝,簽訂天津條約,依約開放台灣的安平、淡水、雞籠、打狗等港口給外國通商。自此運銷歐洲的台灣北部茶葉,包裝上均印有『Formosa tea』字樣,給予外國人的印象。
荷蘭船隊仗恃著高超的造船及航海技術,浩浩蕩蕩東航亞洲,開拓貿易
素有『海上馬車夫』之稱的荷蘭,原隸屬西班牙,經過了長達80年(1568年-1648年)的艱苦戰爭,不但終於擊敗西班牙,成為獨立的國家,更一躍成了歐洲的海上強國,繼西班牙之後成為世界霸主,在東亞擁有最大的殖民地,是世界最大的殖民國家。
1595 年 4 月 2 日,第一批艦隊的四艘船艦,揚帆出航前往印尼,歷經兩年多的艱辛萬苦,死傷慘重,終於於1597 年 8 月 14 日帶香料回荷蘭,為公司帶來三倍以上的投資報酬率。
1597年,荷蘭船隊從印尼摩鹿加群島採購香料運回歐洲轉售,大發利市,荷蘭商人紛紛組織船隊前往印尼從事香料貿易。因為彼此競爭,獲利不大,1602年,各貿易公司整合,在阿姆斯特丹成立『聯合東印度公司』。擁有東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的貿易壟斷權,是發展遠東商務的大本營,更是全球第一家跨國公司。
東印度公司大樓在阿姆斯特丹的總部(現為阿姆斯特丹大學校舍)
該公司由六家公司出資,每年付費給政府,政府再拿這筆錢入股,並供應軍需品,公司的虧損可由國庫補助,是一個官民合營的武裝貿易公司。為保護荷蘭人的亞洲貿易,它得到國會授權 : 可自組傭兵、發行貨幣、與其他國家訂立正式條約或宣戰,並有殖民及統治的權力。
東印度公司六大商會商標,從左上開始,依照順時鐘順序,分別為阿姆斯特丹、密德爾堡、鹿特丹、台夫特、荷恩、恩克森
刻有荷蘭東印度公司標誌的錢幣 荷蘭東印度公司阿姆斯特丹會所徽章
1602年-1799年,將近兩百年間,荷蘭東印度公司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將近有一百萬人次的歐洲人,隨著4789個不同航次,航向海外各地。
17世紀巔峰時期,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擁有歐洲70%船艦。1600年成立,後來稱霸全球的『英屬東印度公司』,當時只有它的十幾分之一,根本無力與它競爭。
1557年,澳門成為葡萄牙人的通商據點,貿易轉口站;西班牙人則於1571年占領菲律賓的馬尼拉,做為對中國大陸和日本的貿易據點。
1602年,起步較晚的荷蘭在爪哇建立根據地,在日本設立商舘,臺灣海峽成為荷蘭重要航路。
荷蘭海事博物館中展示的VOC商船「阿姆斯特丹號」原寸模型
1619年,荷蘭在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設立東印度公司總部。
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攻佔澎湖後,為了在風櫃尾建築城堡,在閩南漳、泉一帶大肆劫掠,強拉民伕為奴,行徑形同海盜。
1622年,再度攻打澳門,慘敗,於是二度再次入侵澎湖,並在風櫃尾建築碉堡。
這些建築碉堡的工人是1623年四五月間,荷蘭艦隊在中國沿海劫掠帆船時,俘虜的1150中國漁夫(行為與打家劫舍的海盜無異)。可憐這些工人有一半因水土不服和過度勞累死亡,倖存的571人送到巴達維亞做奴隸,到達時只有98人存活,65人又因飲水中毒喪生,最後只有33人活下來。
1624年,荷蘭人遭明朝福建巡撫南居益率艦逐出澎湖。在海商李旦的斡旋下,同意轉往不屬明朝版圖的大員(台灣)發展。將台灣做為對中國、日本、韓國與東南亞貿易據點的樞紐,並切斷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與中國間的貿易。
荷治時期,台灣對外的轉口貿易圖
荷蘭人據台後,以大員為轉口港 : 將台灣生產的鹿皮、蔗糖輸至日本換取白銀。再將台灣生產的稻米、鹿茸、鹿肉、烏魚、烏魚子、硫磺,和取自日本的白銀輸往中國,換得黃金、生絲、絲織品及瓷器。再將部分黃金和生絲、絲織品輸到日本。部分生絲、絲織品及瓷器銷往歐洲,蔗糖銷往波斯。再將印尼的香料、錫、棉花、鴉片經由台灣買給中國。如此將各國產品運來運去,獲得極為巨大的利益。
荷治時期,台、中、日間的貿易圖 如 : 至日本售貨取得白銀,運至中國換取黃金後,再將黃金轉售到日本,可獲得一倍以上的利潤。(在中國4到5兩白銀可換1兩黃金,到日本變成10兩白銀才能換1兩黃金)
吸食鴉片的器具(鴉片自印尼進口)
又如 : 輸出大宗鹿皮到日本,供製作日人武士冑甲。1637年輸出量高達15萬多張,致令荷治時期結束時,台灣已少見梅花鹿蹤跡。
原住民獵鹿圖
台灣轉口外貿收入高居荷蘭19個亞洲貿易中心的第二位….1649年佔亞洲總收入25.6%,僅次於日本的38.8%…. 1633年日本實施鎖國政策,只開放荷蘭人可赴日(長崎)經商,獨佔市場。
1626年台江內海圖
荷蘭人據台時,台南西部是一個狀如倒甕的大潟湖,稱做台江內海。內海外圍有七個沙洲,其中最大的沙洲就是大員,又稱『一鯤鯓』(即今日安平地區;鯤鯓是潟湖外的沙洲)。
一鯤鯓為一南北走向,長約3.5英哩,寬約0.25英哩,南端有六個鯤鯓沙汕幾乎相連,低潮時可涉水而過。大員與台灣本島間所形成的海域是『台江內海』。台江內海以西是一連串沙洲,從台灣海峽要進入台江內海,必須通過沙洲與沙洲間的空隙。其中沙洲北線尾與一鯤鯓間的水道稱『大員港』,是當時最深的水道,是出入台江內海主要門戶。
熱蘭遮城及大員附近海灣河景。資料來源:安平區志
荷蘭人一到大員,就在台江內海西岸的一鯤鯓設政務廳,以竹、木、砂土建築簡陋的『奧倫治城』,防止原住民來襲,做為統治臺灣全島和對外貿易的總樞紐。並在北線尾建築商館,有效扼守台江內海。
熱蘭遮城與長官官邸鳥瞰圖。約翰‧芬伯翁,約1635年所繪。根據此圖,當時尚未有四角附城
荷蘭人初來台時,見台灣氣候溫和、土壤肥沃、陽光和水量充足,適合種植稻米、甘蔗,可供輸出。由於荷人在台人數頗少,見生性自由的原住民多屬母系社會,農耕工作由女性操作,技術原始落伍產量少,僅供自給自足,於是自福建引進大量貧農來開墾。
荷蘭人鼓勵漢人移民來台種甘蔗,並給予免稅優惠,奠定了台灣糖業的基礎
除以兵力及法規保護漢人免於原住民的干擾殺害外,還供給農民土地(王田)、水牛(自印度進口120頭),種子,並給予四年免稅鼓勵。此外,又招聘漢人的搬運、木工、水泥工等勞工,從事碼頭搬運,房舍建造 。
前6年,多以勞力移工為主,從事建築碉堡等工程。後32年,因日本德川幕府實施海禁,禁止海外貿易。荷蘭人轉為農業移民,期發展能自行生產的產品,同時供應本地需求與出口,既可省開支,又可獲利。
載運甘蔗的牛車
所謂『王田』是對平埔族(平地原住民)及漢人來台移墾者,或借給資本,或配給耕牛,或借給農具,或引進各種新作物,並修築陂塘堤圳等,等到農田開墾好了,就屬荷蘭王國所有(由荷屬東印度公司管理),稱為『王田』。人民要墾耕王田土地須向荷屬東印度公司承租。有王田的地方,後來形成聚落,就以王田為名,如:今日大肚鄉王田村。
招募的漢人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須以佃農身分進行開墾。開墾組織是由數十佃合組一『結』,合作開墾耕作。推一為主導,稱為『小結首』。再由數十個小結首合推首領,稱為『大結首』,由大結首對荷蘭負責。
荷蘭時代漢人家居圖
由於大員沙洲面積小,缺乏建地與良好水源。加上漢人移民日多,為紓解中國商人無地可建屋的窘境,1625年荷蘭人以15印度花布,向新港社原住民換得赤崁一帶的土地,建立『普羅民遮市』。設商館、市街、倉庫、醫院等,意圖安置移民,吸引漢人及日本人,並計畫推動農業。
可惜第二年,瘟疫流行,許多荷蘭人罹患熱病(瘧疾),外加原住民騷擾,中國人紛紛遷出此處,市容蕭條沒落,只剩數十戶,荷蘭長官韋特決議拆毀普羅民遮的砦堡,再將商館遷回北線尾。
1633年荷蘭人設漢人醫院,再次鼓勵漢人移墾,但未見起色,直到1644年明朝滅亡後,大批難民湧入台灣,才展開台灣農業的發展。1640年後,可生產稻米、蔗糖以供出口。
1627年,在對岸的北線尾沙洲建一砲台,稱熱堡,與奧倫治城互相拱衛,控制台江內海入口,防衛當時航道安全。
1630年動工,重建『奧倫治城』。以土、石、磚改建成更大、更堅固,分內外兩城的城堡,外城城牆設有稜堡,置砲數門。1634年竣工,更名熱蘭遮城( Zeelandia,荷文海中地之意,又稱紅毛城或大員城,即現安平古堡),做為統治臺灣全島和對外貿易的總樞紐….是臺灣史上第一個統治政權。次年在熱蘭遮城北方建築烏特勒支堡,做為防衛。
大員沙洲上的熱蘭遮城及熱蘭遮市
接著又在城堡的東邊200公尺,與城堡隔著一個大廣場,開闢棋盤式街鎮『大員市/台灣市鎮』…清代稱為台灣街、安平街,供漢人居住。
1645年,將街道舖設路面…以樹枝墊底,上鋪蠔殼,用木頭搗碎蠔殼夯實,再鋪貝殼、細沙。道路兩旁鋪設磚頭,做為排水溝。1651年,再將路面全部改成石頭、木屑鋪設。
初期,只有5個街廓,後來中國海禁開放,大量移民湧入,1652年後,擴建為南北向、東西向各三條道路,三橫三縱分為19個街廓,最靠近熱遮城的一排多為公共設施。
市內房舍林立,多為商賈宅院、醫院、民房和具交易所性質的廣場。交易的貨品有蔗糖、鹿皮、瓷器及胡椒等,漢人、原住民、荷蘭人和日本人都在城內尋找商機,儼然成為一個國際性的商務中心。(熱蘭遮城是荷蘭東印度公司職員主要住所,中國人則居住在熱蘭遮市/台灣市鎮/大員市 )
荷蘭人治台前,因為漢人多屬暫居台灣,不會蓋磚造房子,熱蘭遮城城牆用紅磚砌成,是磚造建築技術首次出現在台灣。為了避免火災發生,加強市鎮管理,荷蘭人曾命令居民將原有的茅屋或竹屋全部改成磚屋,對台灣整體建築發展產生莫大影響。
明末清初之際,中國蒙受長年旱災和飢荒侵襲,又爆發鼠疫。加上大規模民亂及1644年清兵入關,明清交替之際,天災、戰爭、人禍不斷,中國南北皆成廢墟。
中國民生凋蔽,影響台灣荷蘭人的貿易收入至鉅,荷人乃動念對在台對漢人苛增各種名目繁多的新稅(如人頭稅、漁撈稅、稻米十一稅、屠宰稅等),增加收入。其中以只針對漢人抽取的高額人頭稅,就佔內地總稅收一半以上,也最受漢人厭惡。到了1655年,稅賦收入甚至超過貿易收入,成為殖民地政府非常重要的財源。
荷蘭在台灣是殖民統治,盈餘和稅收不用在內部建設,而是送回阿姆斯特丹分配給股東。所以荷蘭總督得意洋洋地說 : 『台灣真是公司的一頭好乳牛』
荷 西 時 期 台 灣 的 政 治 版 圖
『漢人是台灣唯一產蜜的蜂』 食髓知味,當時如此說的總督Nicholas Verberg,沒料到苛徵稅賦會引起漢人的反撲…..1652年,發生了荷蘭統治時期最大規模的民變事件….『郭懷一事件』….動搖荷蘭人的統治。
雖因郭懷一弟告密,『郭懷一事件』在短短12天內就被平定,但武裝起事者高達四、五千人(約佔當時漢人的四分之一),被殺死的漢人高達四千多人,使得漢人人數銳減,不敢再來,直到鄭成功來台後,始再有大規模來自閩南的移民。
『郭懷一事件』讓荷蘭人非常恐懼。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1653年,在赤崁蓋『普羅民遮城』(現赤崁樓),加強防衛。
荷蘭人來台時,原住民約有15萬人。在台江內海附近的平原上,有四個主要的西拉雅族村莊,分別為新港社、蕭壠社、麻豆社、目加溜灣社。由於荷蘭人佔台旨在通商致富,治台初期專心致力與中、日建立良好的貿易關係。加上兵力單薄,最初僅有180人,1634年時兵員也只有400人上下,所以對原住民採懷柔政策,盡量避免衝突。
西拉雅人與其住屋 (原住民男子20歲前不得結婚,若中意某女子需請姨母輩親友攜帶聘禮至女方家示意,女方若喜歡則留置禮品;無婚禮或喜宴,次日晚,男子便可與他同寢。婚後,男女各自留在自己家中,當先生想和妻子同房時,偷偷溜進妻子房間,不敢和他人照面,天亮前丈夫需偷偷離開屋子。白天不可留在妻子房間,在人前也不可一起說話。夫妻雙方各住在原生家庭中,沒有共同財產,丈夫也不負擔婚姻的責任,若生小孩,與母同住,直到23歲.。男子年滿50歲後,就可以和妻子一起住在田中小草寮中共同生活。不過當時原住民男子常拋棄妻子,另結新歡,平均每人有過12個『妻子』。) 貿易和傳教,是荷蘭人入台的兩大宗旨。有鑑於漢人文化悠久淵博,難以接受新宗教,於是針對質樸無文的原住民展開一系列的宣教活動,啟迪民智。
1627年開始先後派遣甘治士Candidius、Junius等27名傳教士,對原住民傳教。當時未設教育機構,教化工作實際上是由教會推動。1635年麻豆事件後,歸順的原住民部落,常會要求派遣傳教士到村社裡傳教、建造學校,表示歸順的誠意。
(當時原住民婦女負責耕種、釀酒、捕魚蝦蟹等工作;男子40歲之前很少從事家計,大半為狩獵與戰鬥。獵獲的鹿肉買給漢人,或跟漢人交換衣物。)
甘治士 被推崇為『臺灣文明化的開山祖』,是來台的首位牧師,在台10年。他見原住民沒有文字,只靠結繩記事及口授傳承,遂利用羅馬拼音將西拉雅語文字化,這種新創文字被後人稱為『新港文書』(又稱紅毛字)。他編撰『新港語字典』,翻譯出西拉雅語的『聖經』、『祈禱文』、『十誡』等,並以新港文書編教材,試辦宗教教學活動,影響至鉅。後來平埔族使用『新港文書』來記事,訂定土地、房屋等的買賣契約。流傳近170年,直等到沒有人會說新港話,才失傳。
此外,甘治士著有『台灣略記』一書,闡述當時原住民的風土民情,與1603年隨沈有容來台征討海盜林鳳的陳第所寫的『東番記』,為窺探當時原住民風貌的第一手文獻。(本文原住民相片下相關風土解釋均出自甘治士所寫的『台灣略記』)
以 漢 文 及 『新 港 文 書』並 列 的 土 地 契 約 書。
1629年理加事件,麻豆社殺了60名荷蘭人。當時荷蘭人因兵力不足,加上要處理與日本的『濱田濔兵衛事件』,無暇他顧,沒有立刻反擊,導致其氣焰高漲,更影響其他原住民對荷蘭人的態度,使得荷蘭人威信盡失。
西 拉 雅 人
1635年初,麻豆社騷擾漢人,燒蔗田、毆打農夫,逼使農夫棄田廢耕。荷蘭人擔心無法提供出口所需的稻米、蔗糖,乃從巴達維亞派兵475人剿平麻豆社,並締結和約。次年又與鄰近部落締約。規定每年原住民部落首領到指定地點舉行地方會議 (landdag),與荷蘭駐台長官會面,宣示效忠,表示接受荷蘭人的統治及任命部落頭目。
地方會議召開的情景。此圖出自德國人司馬爾卡頓(Caspar Schmalkalden) 1642-1652年的遊記《東西印度驚奇旅行記》
隨著荷蘭勢力的擴張,全島地方會議劃可分為四區,每年集會一次。此四區為 : 一、北路(臺南以北至大甲溪);二、南路(臺南以南地區,約高屏溪一帶以南至恆春);三、東部(卑南地區,以今臺東縣為主);四、淡水(北部臺灣地區,包括今宜蘭、臺北以及大甲溪以北一帶的番社)。
荷蘭人除任命部落頭目,給予權力,維持原住民部落的次序外,還派駐社政務官和傳教士,了解原住民社務情形,更便於監督管理。
在新港社成立台灣第一所學校的傳教士Junius
1635年,Junius (第二位來台牧師)在新港社成立台灣第一所學校。透過正式的學校課程,對原住民實施宗教教育,當時約有70個男孩,60個女孩入學 。
學生的來源主要為原住民的男女青少年,也有部分成年男子和婦女到校學習。擔心父母不讓孩童上學,留在田裡工作,荷蘭人還給予稻米、布匹等予以獎勵,如: 每個上學的學生每 3 個月可獲得米半擔(約 50 斤),合 0.625 里耳。
1636 年在原住民部落普設學校後,大多使用 Junius 編纂的教科書,包括祈禱文集、教義問答、講道文、儀式文和字彙(新港文書)等。
台灣原住民自古有出草獵人頭的習俗….用獵到的頭顱來祈福,或展示其英雄氣概。 依據甘治士所著之『台灣略記』中稱:年輕男子一旦獲得頭顱,即擁有相當威權,備受尊敬,十四日之內幾無人敢公開與他對話。房子失火時,最先搶救的是這些戰利品。
雖然教學著重在宗教的閱讀和背誦,但由於受教育比率極高,除了讓原住民篤信耶穌基督外,更在行為舉止上變得較文明….不出草獵人頭、不淫亂、不墮胎、不毀齒、衣蔽體、實行一夫一妻制等。
打獵的山地人 (最右圖為早期歐洲人所繪製的台灣原住民,充滿歐洲人的想像,並不符合事實)
有鑑於歐洲人混血兒對歐洲殖民當局較忠誠,對荷蘭人較有安全保障,加上當時在台荷蘭人男多女少,遂鼓勵荷蘭人與原住民通婚。
西拉雅婦女 西拉雅人(母與子) 西拉雅少女 已婚的原住民婦女37歲前不得懷孕(此一年齡有爭議),若懷孕則由尪姨(女巫)施行墮胎。
鹿皮與鹿肉,一直是原住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物質。自古原住民禁止私自獵鹿,要到冬季才能捕鹿。狩獵方式為全社出動,攜帶獵犬,先包圍住獵物,再用標槍射殺。由於捕鹿方式不是全年獵殺,也不濫捕,因此可維持鹿群的數量。
荷蘭人入臺後,需要大量鹿皮售予日本(當時為日本的戰國時期,武士需更多的鹿皮製作甲冑),就以日常用品或奢侈品與原住民交換鹿皮做為誘惑。為滿足需求,原住民就獵捕更多鹿來交易,破壞了原有的傳統禁令與規則。
原住民獵鹿圖…日本政府為慶祝始政40週年紀念,委託小早川篤四郎的畫作
荷蘭人未來前,漢人會到原住民村落去,以日用品換購鹿皮、鹿肉等製品。再將鹿肉、鹿茸運往中國大陸;鹿皮則轉售給日本商人或居住在日本的華商,出口到日本。
荷蘭人見鹿製品獲利十分豐厚,欲增加產量,獨佔市場。先是將日本商人驅逐出境,規定鹿製品只能出售給荷蘭人,後又於1636年設置『獵鹿證照制度』,准許漢人在鄰近部落的獵場獵鹿。反倒是原住民不是獵鹿鹿場縮小,就是每兩個月只能獵鹿一次,權利受損。直到1645年因鹿群減少,才全面禁止漢人獵鹿。
由於漢人設陷阱獵捕效率高,鹿皮產量劇增(1637年輸出量高達15萬多張 ),但獵得的鹿皮沾有血跡,售價較低,1639年荷蘭人規定禁止使用陷阱捕鹿。 荖儂村落裡的西拉雅人 ( 原住民死後,將遺體用火烘乾,用草蓆包裹,放置在家中的架上,四周以衣物圍之,形成布幕,3年後取下埋在屋內。)
1642年開始,規定漢人必須付費 (每張許可証月費1里耳),申請許可,才可進原住民的村社貿易,。
1644年,原住民村社的貿易許可証的價格 (贌金),改由公開競標決定,時間通常是每年四、五月,狩獵季節結束後舉行。這就是有名的『贌社制度』,算是專屬於原住民部落的特殊稅賦制度。(『贌』臺語發音為pak,為歐洲字”pacht”的音轉,意為雙方取得協議、條約;『社』指『番社』。)
得標商人(又稱贌商)可到得標的村社,收購所有的鹿皮與鹿肉,並售給原住民日常生活用品,如衣料、鐵鍋與鹽等。鹿皮必須賣給荷蘭東印度公司;鹿肉與其他鹿製品則可自行出口。
平埔族人狩獵圖(繪於18世紀)
『贌社』未實施之前,收購鹿製品的商人會彼此競爭,原住民可將鹿製品賣給出價最高者。『贌社』實施後,獨佔交易權的贌商可以任意低價收購鹿製品,卻高價出售日用品,使原住民因此生活日趨困苦,落至『雞、犬、牛、豕、布縷、麻菽悉為社商所有』的慘狀,造成原住民對漢人的仇恨心理。
贌金表面上雖是對承包商課徵交易稅,因上述實情,變成稅額實是由原住民與贌商共同負擔。『贌社』是荷治時期行政人員稀少,人手不足,無法直接徵收稅賦,所產生『利官不利民』的制度 ( 其實當時對漢人的賦稅也是採取承包制度)。
其實除了『贌社』這種間接稅外,荷蘭當局原想對原住民徵稅,後因其生活貧苦作罷,改以繇役,主要負責信件、行李的運送,在軍事行動中提供協助….如共同平定『郭懷一事件』。
西班牙人在和平島建造聖薩爾瓦多城的模型
1624年,荷蘭人佔據台灣南部,威脅到西班牙人在東亞的勢力。為了阻斷荷蘭人的商業通道,並吸引華商和日商前來貿易,好將台灣的鹿皮與硫磺輸出海外。1626年西班牙人也於占領台灣東北角,做為對中、日間貿易的跳板。不但在基隆和平島上建造聖薩爾瓦多城,更於1628年,在了滬尾(今淡水),建造了聖多明哥城,1635年擊退噶瑪蘭人,統治宜蘭地區。
可是西班牙始終無法打開對中國的貿易(中國實行海禁),加上1633年因日本開始鎖國,只准許荷蘭人在長崎出島進行貿易,痛失對日貿易機會。西班牙在台灣沒有經濟收入,卻要花大量經費維持駐軍,為了減少開支,決定削減台灣軍力,因此給荷蘭人可趁之機。1642年,荷蘭人揮軍北上,西班牙軍無力抵抗,投降退出,將北台灣拱手讓給荷蘭人。
淡水聖多明哥城又稱紅毛城,曾為英國領事館
1661年,明朝遺臣鄭成功北伐南京失敗,欲以台灣做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轉戰台灣,耗時九個多月,終將荷蘭人擊敗,退出台灣,結束荷蘭東印度公司對台灣38年的統治。
1663年,荷蘭人欲奪回台灣,聯合清朝軍隊進攻鄭氏王朝的金門、廈門,戰勝,逼使鄭經(鄭成功兒子)退守台灣。1664年,荷蘭人趁機奪回雞籠(基隆),並以此為貿易基地,與鄭經對峙。
1668年,因補給困難,加上清朝為斷絕沿海居民接濟鄭氏王朝,實施海禁及遷界令,將山東至廣東沿海居民內遷30到50里,並將房屋焚棄,不准百姓復界。對中國貿易無望,加上軍事負擔龐大,荷蘭人決定撤離雞籠,結束4年的占領,台灣自此全歸明鄭管轄。 166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台灣長官揆一(Frederik Coyett)向鄭成功投降
安平古堡自助遊攻略
1. 大眾運輸 *在台南火車站,搭 2 路的台南市公車,至安平古堡(安北路)站。 路線、時刻表詳見官網http://tainanbus.info/urban/2.html *在台南火車站,搭台灣好行公車 88 安平線或99台江線的,至安平古堡站。 路線、時刻表詳見官網http://tainanbus.info/tourist/88.html http://tainanbus.info/tourist/99.html 2. 安平美食 *文章牛肉湯 : 708台南市安平區安平路590號;06 228 4626 *阿財牛肉湯 : 台南市安平區古堡街5號;06 226 1252 *周氏蝦捲 : 台南市安平區安平路408-1號;06 280 1304 *同記安平豆花 : 台南市安平區安北路433號 *依雷特(布丁、奶酪) : 台南市安平區安平路422號 *王氏魚皮店 : 台南市安平路612號;06 228 8095;營業時間:04:00-14:00 *正合興蜜餞 : 台南市安平區古堡街47號;06 226 8330
3. 周邊景點 *安平老街(延平街) : 在安平古堡東側,是300年前荷蘭人在台灣建立的第一條街道。建築有土角厝、紅磚矮屋、西式洋樓,夾雜現代鋼筋水泥建築。洋樓多是白粉牆或洗石子面牆,欄杆、柱頭或屋簷上飾以手工精緻的浮雕。 *安平樹屋 : 古堡街108號 *安平劍獅埕 : 安平區延平街35號 *安平開台天后宮 : 台南 安平區國勝路33號 *夕遊出張所 : 安平區古堡街196號 *奇美博物館 : 台南 仁德區文華路二段66號 *億載金城: 台南 安平區光州路3號
朱穎立完稿於風城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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