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對症下藥 改革公務員考績制度才有望
2010/03/22 18:46:23瀏覽1556|回應2|推薦2

 

落實主管權責 應以單位為對象 考評公務執行度

民意代表自律不關說人事 是改革成敗主要原因

  考試院針對社會上對政府單位行政效率不彰,提出改革公務員考績評等方案。

  因為現行的公務員即使被撤職,依然保有公務員任用資格。因此,考試院擬議全國各級政府的每個單位,均必須有3%的公務員考績為丙等,如果連續3年考績被評為「丙等」,在經過二次救濟途徑仍不能改變考績評等後,將失去公務員任用資格,藉以淘汰不適任的公務員,建立公務員除了退休或遭司法判决之外新的退場機制。

  這項議案,雖然可以彰顯馬英九總統推動政治改革的决心,但方案不佳,甚至方向也不對,所以行政院認為:這項方案,不公允也難執行!

  行政院認為:因為政府組織龐大,各級單位編制不同,功能互異,職責並皆相輔相成,推動政令自上而下,橫向分工,即使發生重大暇疵,也必須由相關單位主管負責,如果採用齊頭式每一個單位每年均須有3%的人員,被評為考績丙等,則在人少事繁的單位與人多事簡的單位服務的公務員之間,又多了一項「不公平」!

  考試院是取用人才、賦予公務員任用資格的最高機關,行政院則是任用公務員,賦予職責的最高機關,現在因為改革公務員考評制度,各抒所見,坊間媒體抄新聞,又以「吳敦義槓上關中」為題見鏠插針,而不深入探討公務員為什麼怠惰?怎麼會效率不彰?

  公務員是常任文官,就是官吏之「吏」,是代表政府最貼近民間,為民服務的「公僕」,他們承「官」命行事,推行政務,在今日「台灣化民主」社會特色的「病態」中,求存於「病態的議會、病態的媒體、病態的民意」之間的夾縫之中,如履簿冰、如臨深淵!因此,事事以「不必担負責任」為原則,所以事事以組織任務性的「委員會」、「小組」等集體負責方式處理公務。既然是集體負責,把責任歸咎於某一單位的某一公務員,把他的考評打丙等,怎麼打?所以,「改革吏治」這個大工程,不能只用打小算盤點鈔票這種百分比的方式着手作規劃!

  出身行政院主計處,又長期担任中國國民黨財務大掌櫃的詮敍部長張哲琛,用賣黨產付佣百分比的套路,套在為全國公務員評比考績的規劃基礎,可謂「錯把馮京作馬凉」,而且錯到離譜!

  試想:狹義的公務員,現已有30多萬人,廣義的公務員人數,則在百萬之譜,齊頭式的3%丙等考績,連帶造成的問題有多少?即使有配套的申訴救濟措施,日久生頑,何濟於事!

  公務員的效能不彰,甚至牛步化,並不是僅僅因為有多少公務員工作不力造成的,原因很多。

  譬如:政府機關架床疊屋,事權重複,以致職責劃分不清,產生爭功諉過的空間;又如各級民意代表挾「代表民意」之名,干涉公務員執行公務,甚至關說人事,以致在各單位內部,造成派系鬥爭;又如因為藍綠政爭,公務員被貼上標誌,甚至對立,這些都是公務員無能為力的不可承受之重!試問:管詮敍的考試院內,難道沒有這種情况麼?不改變以上的弊端,要公務員全體的3%作為代罪羔羊,是否更不公平?

  民間較具規模的大企業,多實施「利潤中心制」,考評以單位為對象,由單位主管承担責任,可以借鏡。

  例如:各個政府機構,以所轄單位為基礎,先丈量各該單位使用的辦公室面積是多少平方公尺,配置的人力薪給總金額是多少?公務用的公共財總值若干,作為該單位執行公務的成本,再以年度完成預算執行量及工作任務,規劃執行量比重換算值,是否達到要求…等,作為考評基礎。而後,再加上如:民衆滿意度、與相關單位工作配合度,以及政風報告、人評會決議等等有關的規定,評定該單位、機構的考績,由下而上,由逐級主管担負主要責任,全單位人員負連帶責任。

  如此,單位主管既須承担主要責任,也須被賦予調整所屬不適任人員的權力!有了必須負担的責任,主管才會影響到公務員的升遷及年終獎金,才能使各個政府單位的公務員動起來,才不敢怠忽職守!

  馬英九在參選總統時,就以改革為號召,只是在當選後,一直沒有表現推動改革的魄力,直到劉兆玄為「八八水災」的失誤,扛起政治責任,內閣總辭後,才啟動了改革的脚步,跨出的第一步就是由吳敦義宣示施行「庶民政治」,推動「庶民經濟」,此舉對中國國民黨內傳統的「菁英治國論」的既得利益者,當然不樂見,只是碍於馬英九現在的低民調數據,不敢反對。但是,吳敦義不可避免的成了箭靶,且看最近政壇藍營大事,從金溥聰要把吳敦義也列入提名五都參選人民調、楊志良未告知即公開宣佈辭職、王清峰發簡訊反對執行死刑,NCC主委彭芸在立院先爆6月底走人的談話,接着就是張哲琛先到總統府向馬英九簡報「3%丙等考績條款」,最後「老」立法委員丁守中還補射一箭,直指政府無能!

  有了這麼多不尊重政府體制,視行政院院會為無物,事無大小直接找總統兼執政黨主席的大小官員,民意代表,政府怎能「有能」?楊志良公開說:「政務官沒有尊嚴」,沒有被他尊重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在政務官中位階最高,宜乎最沒有尊嚴麼?

丙等公務員寫真

見人:一臉堆笑

看事:兩眼微睜

開會:三緘其口

擬案:四平八穩

表態:五體投地

人脈:六親皆認

處世:七巧玲瓏

視察:八面威風

原則:九轉陰陽

公務:十項無能

(台海兩岸三地皆適用,傳統文化嘛!)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fr2009&aid=3876404

 回應文章

隨便說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的想法
2010/03/23 08:06
您提到的許多觀點也是該改革的地方
但是
我必須說
您提的問題與考績法
雖然都是整頓公務體系的方法之一
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是兩回事

禮敬 師儒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一抓就靈
2010/03/22 22:08

千萬不要忘記階級○爭 一抓就靈

何謂 政治○爭 階級○爭 階級矛盾

不知道 下一波 輪到○

 

矛盾 是要靠揭發出來的

分化 才能製造有利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