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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智慧-六祖大師法寳壇經-機緣品第七-2
2009/02/20 14:05:33瀏覽636|回應0|推薦2

機緣品第七-2

僧志道,廣州南海人,請益曰:『學人自出家,覽涅槃經,十載有餘,

未明大意,願和尚垂誨.』

師曰:『汝何處未明?』

曰:『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於此疑惑.』

師曰:『汝作麼生疑?』

曰:『一切眾生,當有二身;謂色身、法身也.色身無常,有生有滅;

法身有常,無知無覺.經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者,不審何身寂

滅?何身受樂?若色身者,色身滅時,四大分散,全然是苦,苦不可

言樂.若法身寂滅,即同草木瓦石,誰當受樂?又,法性是生滅之體

,五蘊是生滅之用;一體五用,生滅是常;生則從體起用,滅則攝用

歸體.若聽更生,即有情之類,不斷不滅;若不聽更生,則永歸寂滅

,同於無情之物.如是則一切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尚不得生,何樂

之有?』

師曰:『汝是釋子,何習外道斷常邪見,而議最上乘法?據汝所說,即

色身外別有法身,離生滅求於寂滅;又推涅槃常樂,言有身受用,斯乃

執吝生死,躭著世樂.汝今當知,佛為一切迷人,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

;分別一切法為外塵相.好生惡死,念念遷流,不知夢幻虛假,枉受輪

廻,以常樂涅槃,翻為苦相,終日馳求;佛愍此故,乃示涅槃真樂.『

刹那無有生相,刹那無有滅相,更無生滅可滅,是則寂滅現前,當現前

時,亦無現前之量,乃謂常樂.此樂無有受者,亦無不受者,豈有一體

五用之名?何況更言涅槃禁伏諸法,令永不生,斯乃謗佛毀法.聽吾偈

曰:「 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凡愚謂之死,外道執為斷.

諸求二乘人,目以為無作,盡屬情所計,六十二見本.

妄立虛假名,何為真實義?惟有過量人,通達無取捨.

以知五蘊法,及以蘊中我,外現眾色相,一一音聲相.

平等如夢幻,不起凡聖見,不作涅槃解,二邊三際斷.

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

刼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

吾今強言說,令汝捨邪見,汝勿隨言解,許汝知少分.」』

志道聞偈大悟,踴躍作禮而退.

  

願 您智慧常照,法喜充滿^-^】﹝延伸閱讀- -講堂﹞ 

                                          

 § 祭禮-清明祭祖 § 夫子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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