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九十六---「當政者陷害百姓犯罪」
2014/02/17 16:25:18瀏覽233|回應0|推薦2

 

 

百姓犯罪實屬可惡,應該治罪。但真正陷害百姓犯罪的是政府。 為政者不知從小教育百姓綱常倫理,克己復禮,造成百姓長大後犯下不可原諒的過錯。

 

曰:「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為能。

孟子說:「沒有食、衣、住、行民生的滿足,卻還能『安貧守道』的人,只有賢德的人才做得到。

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

假如是一般百姓,沒有民生的滿足,也因此無法忍受生活困窘的辛苦。

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

百姓無法忍受生活困窘的辛苦,就容易偏離綱常倫理的正道,做出偏離本性的行為,完全都只為了自身的利益。

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

直到百姓犯下罪行,然後以國家的刑罰來處罰百姓,這如同是當政者陷害百姓犯罪一樣。

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

怎麼會有行仁德之政的君王陷害百姓犯罪,卻認為這樣的做為是對的呢?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d2d2d2d2002&aid=1119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