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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00:15:44瀏覽110|回應0|推薦4 | |
這就是 典型的公文書打高空戰法. 她故意不理基礎上的不對,刻意把主題扭曲到另一個方向,拋棄本體專攻枝葉末節.然後倒打一耙:數落你一番, 自個就下決論. 以前在當公務人員的時候就常碰到這種無賴,所以對這種黨國作風非常無奈與憤慨! 如同蓋房子地基一定要打好,卻叫包商偷工減料,當檢討時略去地基,直接講二樓要如何裝潢,以後就一直談這房子多氣派美觀. 沒出事就天下太平,若出事就拿經辦與驗收開刀. 今天李慶安的案子有兩部分:一部分是李慶安未誠實登載雙重國籍的偽造文書罪,另一部分是薪資的詐欺侵占罪.一審為什麼把第一部分抹去呢?留下可以爭執的薪資部分,讓二審可以倒打一耙數落一番,無罪定讞. 李慶安知法犯法本來就不對,上訴是她的權利.不過,法院與相關機關就太過份了. 民國八十六,七年,很多單位都清查公務人員有沒有雙重國籍,迫使許多膽子比較小的人選邊站.李慶安膽子大登記參選時沒有誠實申報,台北市議會很混說他們只查員工有沒有雙重國籍,不查民意代表,那選罷法規定不可以有雙重國籍是訂好玩的?專門訂給膽子小的人用的?僅供參考? 楚材晉用本無可厚非,但要 公平 誠實. 尤其立法委員中央官員一個決策對國家社會的影響很大,豈可讓他們這樣胡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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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