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醫療保險真是怪胎. 组個小單位就可以跟保險公司談個別的合約. 整個美國的醫療保險合約可能上萬種. 誰能管理? 不是迷糊仗嗎 ? 可是公司.保險和醫院三方管理費可花不少.
美國是一個有權勢者架構出讓你生活的環境. 很少人能自外於她. 多數人乖乖的默默的承受. 明知醫療費用離譜. 保險費離譜. 看醫師預約要一兩個禮拜以上. 還要隨醫師定價比例的自負額(保險公司卻打了折扣付費). 但是一點辦法抵抗都沒有.
早年公司給付的醫療保險很慷慨. 大家看醫生不用花錢不會心疼. 近幾年來. 醫療及醫療糾紛費用使保費增加. 保險內容越來越不像話. 看醫師要付掛號費.而且一直在涨 . 診療費還要付沒有折扣的自負額. 這個自負額(每個合約可能不同)前幾年係每次只收一定比例(保險公司還幫您打了折扣). 現在卻要你先把合約規定的一年最高自負額(例如US$2500)付完後保險公司才付.
許多合約規定要看醫師須在同一個組群裡. 否則保險可能不支付. 而為了方便作業. 有的保險公司會定期支付一定金額給您的家庭醫師來養醫師. 反過來. 保險公司要求醫師針對某一個病就只付多少. 他們計較的是將本求利. 可是保險人卻被放在刀俎上.
美國有錢怕死的人很多. 他們要求無微不至的照料. 豈知人本來就會死. 百分之七十幾的病到現在還沒法治. 強求就是增加負擔.
醫藥界想方設法讓病人終身服藥. 理由是提高生活品質與壽命. 不過.藥價卻節節高昇.譬如: 簡單的門診看醫師報價二百元. 藥費兩百多元. 您除了繳保險之外. 還要自負約七十元. 而一些慢性病者一年的藥費要好幾千元. 所以縱使六十五歲有聯邦保險. 還要買藥費保險每月約一百元. 若想免費看醫師及免自負額(住院治療很嚇人的. 可以叫人破產). 那還得再買每月約三百元的保險.
生過某種病以後. 若失業自己要買保險. 那保險公司可不賣你喔 ! .
你說你從來不看病. 他們也不會感激你. 說這樣沒有防微杜漸. 生大病的風險反而高.
醫師怕律師告. 除了要你每年身體檢查. 生病時各樣檢查儘可能的作.免得被認定有誤診而告翻. 像台灣的成人健檢台幣五百元. 美國要一千美元. 您說這樣的要價有沒有道理 ?
還有撘救護車掛急診也是美國的特色. 因為醫院不可拒絕緊急醫療. 可是費用很貴. 很多小車禍急病都會用 .更有些沒能力買保險的窮人生病也會用這招. 但不付賬. 這也增加了整體的醫療成本.
看來美國是積重難返. 台灣應珍視目前健保不易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