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罷免的條件限制不應高於競選
2014/05/15 23:11:08瀏覽144|回應0|推薦7

立法權力不在小百姓手中,是在有權力的政治人物手中,他們自然會想盡辦法護衛他們自己既得權益,所以,孫中山先生想要罷免他們,免談!


立法委員把罷免的門檻訂得很高,限制條件一堆,則你我在監視下短時間內如何湊足必需的人力物力與財力?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說罷免的條件應該和競選一樣才公平,我反對!

因為想參加競選的人他有很長的準備時間,萬事具足,認真的經營,充分的人脈,足夠的經費(不管是合法或非法取得,跨選區取得,有否隱藏來源),得以廣為宣傳編排。

可是,當某個政治人物出大狀況卻賴著不走時,卻規定不可以宣傳罷免,募款受限制,除非像郭台銘有錢,可以獨力推動罷免,否則你如何短時間在選區內湊錢? 而它又不准宣傳罷免,郭老闆恐怕您自己一個人也會大嘆難為! 至於連署被監視,還要影印身分證,甚至要切結書,這不是擺明要苟且偷生怕死的死老百姓縮手不敢參與嘛!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ve400223&aid=1336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