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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問題之我見-兼與 破軍兄 商榷
2009/09/17 19:38:31瀏覽702|回應0|推薦3

  小弟對 破軍兄 大作-〈2009聽奧閉幕式表演觀後感〉中,主張「『公視』應成為中央政府宣揚政策的頻道」,有不同的看法。

  基本上,所謂的「公共電視」,應該是在非營利的狀況下,以頻道的設備、資源與節目時段,提供給社會各類團體演出非政治宣傳與非營利性節目。

  因此,「公共電視」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就是為平衡社會稀有資源與非主流另類聲音的一種方式。

  也因為前項因素,讓「公共電視」成為由政府出資設立的「公共電視文化基金會(簡稱「公視基金會」)」所轄,以出售節目的收入、接受捐款贊助及相關法令規定的財源作為收入,但是卻完全難以插手其內部事務的機構。

  所以,要「公共電視」成為中央政府宣揚政策的頻道,基本上,已經完全違反「公共電視」設立的目的與宗旨!

  其實,真正可惜的是:台灣的「公視」已淪為被特定社運團體假「弱勢」與「非主流聲音」之名,行自我宣傳與當「二房東」再搞資源分配的場域!

  一年多前,筆者曾撰文一篇,痛斥「公視」的墮落,更主張如無法改革,乾脆解散「公視」(煩請參閱:被綁架的"公民提問" 看不下去的總統候選人辯論!! )!

  不知 破軍兄 與諸位網好是否記得:去年曾發生的這個事件:

 立院決議:因「公視」接受僑委會(「宏觀電視」)、原民會(「原視」)及客委會(「客家電視」)的預算補助與委託,製播專為華僑、原住民及客家族群所收視的電視節目,卻以「維持獨立性」為由,拒絕到立院報告,而遭凍結「公視」預算。

 結果,「公視」總經理不但出面放話,向立院抗議,甚至那些在「公視」拿到好處的社團,還透過動員,包圍立法院,搞人體骨牌抗議?

  以上事件,不但已印證筆者一年多前的憂慮,甚至:若是連到立院報告「公視」接受政府委託製播節目的經費使用狀況,你「公視」負責人都可以拿翹,若是等「公視」正式完全掌控了資源更大的「華視」,豈不更要為所欲為?

  不過,對於 破軍兄 大作文中所透露「政府必須有所屬的喉舌」的看法,正好與去年筆者回應監委周陽山教授對「公視」及「公廣集團」改革的看法不謀而合,經整理改寫,請 破軍兄 與諸位網好賜教。

「公廣集團」改革之我見  

  為改革「公廣集團」,讓「公視」與接受政府補助,提供特定收視對象收視的其他頻道,有清楚的定位,特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一.「公共電視文化基金會(簡稱「公視基金會」)」與「公共電視台」脫鉤

 「公視基金會」成為「公廣集團」的「控股機關」,「公共電視台」成為「公廣集團」下的一個獨立運作的頻道。

 為維持「公共電視台」的公共性與獨立性,「公視」仍維持獨立的人事、財務、製播與組織架構。

二.「宏觀電視」、「原住民電視」及「客家電視」三頻道,改由華視接受委託經營

 華視公司已為由政府出資成立的「公視基金會」100%持股。既然如此,華視應已是「政府電視台」。

 因此,由華視接受僑委會(「宏觀電視」)、原民會(「原視」)及客委會(「客家電視」)的預算補助與委託,製播專為華僑、原住民及客家族群所收視的電視節目,理所當然。

 當然,由於以上3個頻道已是由具商業色彩的公司經營,建議開放接受商業廣告(若是有適法問題,則維持現行規定)

三.華視的董事長與總經理應到立院報告,並備質詢

 華視已是「公視基金會」完全持股,應如同其他國營事業,必須接受立院的監督。而且,華視接受僑委會、原民會及客委會的預算補助與委託,製播電視節目,理應向立院報告預算執行與決算狀況。

四.華視的董監事,應有僑委會、原民會及客委會指派的代表

 僑委會、原民會及客委會應比照教育部委由華視經營「教育文化頻道」,並派代表擔任董監事之模式,派代表出任華視的董監事。

(*有關教育部指派董監事一項可能有疑問,歡迎網友指正)

五.整合新聞平台及招募「在地(社區)公民記者」

 整合華視、「宏觀電視」、「原住民電視」及「客家電視」的新聞設備與人力,建構新聞平台,並建議設置「新聞頻道」

 其次,為配合海外華埠及部落新聞與訊息發佈,建議可招募與培訓「在地(社區)公民記者」,以增加新聞多樣性與深度。

六.待以上事項整頓完成後,建議「公視基金會」劃歸文建會(未來的「文化部」)掌管

  這樣的架構,就是「公視基金會」為「公廣集團」的財務支援與控股機關,下轄「公共電視台」和華視公司;目前直屬「公廣集團」的「宏觀電視」、「原住民電視」及「客家電視」3個頻道,改由「公廣集團」下的華視公司經營,成為華視公司的一個頻道。

  如此,「公視」既可維持其獨立性與公共性,「宏觀」、「原視」及「客家」也可以接受立院監督,何樂不為?

  不知 破軍兄 與新聞局蘇俊賓局長,以為然否?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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