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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16:16:58瀏覽737|回應2|推薦5 | |
首先,感謝噗友Kmtsai提出這樣的問題,給小弟撰擬這則政策建議的靈感!! 噗友Kmtsai所開噗連結為:http://www.plurk.com/p/1s4uei,筆者整理內容如下: 林邊、佳冬地區的海水防治,如果比照台北防治基隆河、淡水河的標準,鐵定可以解決,就看政府決策者有無決心去作。漁業養殖以生產維生價值來說,是值得花巨資去維護的。 筆者於回噗後,決定擴增原噗內容,撰擬成本篇政策建議,希望能與其他網好們廣泛交換意見。 台北防洪經驗 不適用於林邊、佳冬 首先,筆者必須很實在地說:林邊、佳冬地區的海水防治,若比照台北防治基隆河、淡水河的標準,有相當的困難! 原因如下: 台北盆地雖曾因都市發展、人口增長,因而發生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但是,在政府封井與立法嚴禁抽取地下水之後,情況雖有些許改善,但經由增築堤防、增設抽水站、開闢「二重疏洪道」、基隆河截彎取直,以及開通瑞芳員山仔疏洪道之後,台北市的水患才獲得初步的紓解。 但是,由於林邊、佳冬地區的水產養殖,超抽地下水問題太過嚴重,再加上又位於沿海地區,光是海水漲潮,只要有一不慎(防潮閘門太晚關,或是抽水站的抽水機當機),各村落馬上就能「路上行舟」了!更何況:要是碰上此次的破紀錄豪雨與潰堤(*),就算是提防再高、房屋地基再如何墊高,恐怕也無濟於事! 因此,解決林邊和佳冬的淹水問題,不能只是用台北防洪的築堤與設置抽水站的方式解決! 搶救養殖業與防洪的平衡點 據悉:全台(也應該是全世界)最大的龍膽石斑育種與養殖戶,由於「八八水災」,光是一個漁塭,就可能損失近千萬元以上!而且,至少要4-6個月,才能恢復以往的量產! 面對如此重大災害,筆者建議:農委會可以提供無息或低利貸款,使其加速恢復產能。 這是台灣目前最有競爭力的養殖水產品之一,農委會獨厚此產業,相信社會大眾應該可以諒解。 不過,若是有哪個笨蛋檢察官,敢拿這件事,以「圖利他人」起訴農委會官員,筆者建議:我們就到法務部抗議! 筆者想以趙耀東先生的一句名言,送給部分好事者:公務員不圖利他人,難道要圖利自己嗎? 此外,再談養殖業者配合防治的問題。 對於如何不讓如此重大的災害重演,有人建議:若是重新進行城鄉規劃,將聚落填高與築堤,再把魚塭都建在堤外,是較為可行的方法。 但是,若將聚落填高與築堤,不但施工成本龐大,民眾是否願意配合,也是問題。此外,大水一來,不但可能會讓水患區的民眾被分別圍困在一個個孤島之中,也會讓搶救困難度提高!而且,若是民眾不顧危險,前往堤外搶救養殖財貨,反而更容易造成傷亡!! 因此,筆者以「安居」與「樂業」為前提,提出以下的建議: 「安居」:人不與天爭-「遷村」 筆者建議:應將居民的「安居」與產業的「樂業」分開處理。 林邊、佳冬地層嚴重下陷,甚至已無法解決,與其讓民眾把淹水當家常便飯,見怪不怪,甚至到災禍來臨時,又要讓救難人員疲於奔命,還不如先顧及人民生命安全,先進行「遷村」。 「遷村」的建議做法如下: 一.釋出台糖土地: 與其讓台糖土地閒置或被財團與特定人士低價租用,甚至被賤賣,還不如借此次機會,一方面整理台糖土地目前的使用狀況,並收回被侵佔與賤賣的土地外,更可以釋出部分台糖土地,作為此次部份受災落的遷村用地。 二.與居民確定遷村地點後,應考量「節能減碳」措施,以「綠色造鎮」方式進行新市鎮基礎建設。 三.以台糖土地與目前災區民眾(含宗教團體)所持有的居住區土地互換。 互換的比例,可以經協商確定。但是,台糖與居民的換地,至少為1:1-台糖不能佔居民的便宜! 這麼做的目的,一方面是讓民眾減輕「遷村」的經費負擔,同時,也是為配合以下的「樂業」規劃。 「樂業」:產業向前進-規劃「生態養殖專業區」 在遷村完成後,將原地的漁塭與原聚落土地,依以往「農地重劃」的方式,重新整合規劃,除了業者的漁塭外,另設置道路、水電線路、「疏洪池」、堤防及「疏散池」,成為「生態養殖專業區」。 一.「疏洪池」: 在「生態養殖專業區」內,依所在地的地勢與水文,設置「疏洪池」。 設置「疏洪池」的土地面積,即為與民居和寺廟、教堂交換的台糖土地面積。若是面積不足,則再進行徵收-如此,政府即可減少徵收土地的經費支出! 「生態養殖專業區」內的「疏洪池」周邊,可以規劃造林、設置人工溼地或小型潟湖,與養殖業者的漁塭景觀配合,成為屏東沿海的特別景致,也可以成為吸引國內外觀光旅遊的景點。 「生態養殖專業區」內,可參考現在推廣頗有成效的「養水種電」方案,設置太陽能與風力發電機組,就地提供本地的用電需求。 二.「疏散池」: 筆者必須先聲明:這是一個天馬行空的想法。 「生態養殖專業區」除了由養殖業者設置漁塭,更建議養殖業者,於堤防內規劃與設置「疏散池」-一旦大水來時,養殖業者經由堤下設置閘門的水道,將養殖魚驅入避難。如此,也許可適度減少養殖業者在面臨住大天災時的損失! 三.視養殖戶情況,推動「循環水養殖」 : 因養殖產品的不同,使用的養殖水質、設備與方式也有差異。 就筆者了解:林邊、佳冬地區養殖業者的慘重損失,除了產品因洪水沖入流失外,也有一部份,係因大量淡水或海水湧入,造成養殖池含鹽量改變,造成養殖魚蝦死亡! 因此,建議林邊、佳冬地區養殖業者,若係採淡水且較粗放式經營的養殖產品者,可參考台南縣經驗:使用「循環水養殖」,以適度減緩地層下陷。 深入探究「遷村」問題 此次「八八水災」,把「遷村」的問題吵得火熱!! 反對「遷村」的人士所提出的理由,筆者整理與回應如下: 一.轉業問題: 雖然遷村,民眾仍維持原先經營的事業與工作,因此,絕難發生因轉業不順而造成失業的問題。 二.距離問題: 需多反遷村者與網友認為:讓沿海養殖業者、山林農耕業者遷村,民眾一定會因增加前往工作地點的距離,來往耗費時間,反而意願不高。 回應: 政府必須從「人身安全」與「財產保全」的角度出發,以「讓家人住得安全,生活環境更舒適,不再有淹水(或山崩)的威脅,生命財產更有保障」的理由,說服民眾,再加上透過台糖土地進行於己有利的「以地易地」誘因,應該可以完成這項艱鉅的工作! 以宜蘭大同的四季(四季薰)與南山(碧雅南)高冷蔬菜區為例:當地除了有從平地前往向原住民租地耕種的漢人外,也有在地部落的泰雅農友。當然,漢人都沒有攜家帶眷。不過,當地的泰雅朋友,倒是有不少人,在賺到錢以後,到平地置產,而且讓子女在平地學校受教育! 因此,馬總統同意許多山區受災農民,繼續在山地耕作謀生,應該是這樣的考量! 可見:距離並非遷村後不能解決的問題! 三.文化傳承問題: 許多部落反對遷村,幾乎都是站在這樣的立場! 不過,筆者的看法是:文化的傳承,應該是在「用心」與「方法」,而不是在於「是不是在原鄉」! 筆者除了以第二項所提「宜蘭大同高冷蔬菜區」泰雅農戶的例子來提出不一樣的見解外,再提出一個國外的例證: 上個世紀中葉,一場颶風,讓加勒比海島國牙買加遭受重創!因為牙買加是大英國協的成員,所以有許多大英國協國家除了前往救災,更設法將一些已因地貌改變、無以謀生村落的災民,接到該國安置。 作為大英國協的領袖國-英國,自然率先拋磚引玉,需接納5百多位災民,並將其安置於倫敦。 隨著時間過去,這批因風災而到倫敦落戶聚居的牙買加民眾,雖然已在此超過30年,但是,因為持續保留原有的生活禮俗,使得倫敦出現了一個有「小牙買加」稱號的街區。 其實,只要部落的南島朋友有心傳承部落文化,無論遷村到何處,都可以把原本部族的固有文化,做完整而美好的傳承!而且,只要有台糖或退輔會山地農場的配合,願意釋出安全的土地與部落的居住區交換,讓在重災區與危險區的南島部落民眾遷村,不致破壞其原有的人際網絡與文化傳承,再加上仍讓其維持在舊部落附近的耕地,以繼續謀生,這不但無損其基本的生活,更可以在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下,維持其固有文化,這其實是兩全其美的最佳辦法! 當然,若是部落有特殊祭儀,必須有在原鄉聖地舉行的考量,則建議將該活動,納入遷村後新學區學校的固定鄉土教學活動,讓學生參加,學校可以配合調整授課時間。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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