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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30 02:40:04瀏覽546|回應0|推薦6 | |
馬、 看著記者會中馬、 但是,筆者出身於立委政策助理,也曾在黨政機構擔任4年多的政策研究工作,對這份相當龐大的建設計畫,自然有一些「技術層次」的看法。在此,僅藉網路的一角,提供馬、蕭團隊參考,也歡迎方家指教與斧正。 整合既有資源 早日完成「無線寬頻」國家願景 雖然, 眼前最顯著,也幾乎天天見諸地方版新聞的例子,就是:哪裡有手機基地台,哪裡的民眾就會鋪天蓋地的抗爭!! 當然,任何建設,絕不能「有抗爭就停擺」。但是,小弟從「捷運新莊線」因樂生療養院的爭議,工期被迫延宕數年的例子,心中那種「馬先生的這項政見,恐會變成一張『芭樂票』」的預感,不禁油然而生! 因此,小弟提出幾項變通與漸進的作法: 一、加速「通訊傳播管理法」的立法: 透過立院平台,加速完成整併《電信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後三法即俗稱的「廣電三法」)的「通訊傳播管理法」立法工作,讓通訊傳播服務業者可透過契約關係,租用既有的「基礎網路」,無須自建網路,即可提供服務。 二、全面調查公、民營企業既有的「電信基礎網路」: 責成NCC,全面調查公、民營企業既有的「電信基礎網路」。 除了「中華電信」及其他民營電信業者的「固網」建設外,舉凡中油、台鐵、台電等國公營事業所自建的「自用光纖線路」或一般電信線路,有線電視(CATV)的線路網,均應列入調查之列。 這項調查的目的,是讓政府充分瞭解: 這些公、民營企業的既有線路網,與未來的擴增計畫。 這些公、民營企業可以釋出多少閒置頻寬? 這些「電信基礎網路」,到底已經涵蓋全國多大的範圍? 有哪些地方尚未涵蓋? 哪些地區雖然有「電信基礎網路」,衡諸未來需要,必須增加建設投資? 未涵蓋與不敷使用的地區,基於成本考量與不擾民原則,應採取「固網」或「無線」方式涵蓋? 此外,都會地區可能有較密集的「電信基礎網路」,基於民眾大量使用與便利性的考量,增加「無線寬頻」建設在所難免。 孫塋寊建議:在完成以上的調查與統計後,再決定投入「無線寬頻」建設的區域。因為:這不但是「把錢花在刀口上」,更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由NCC統一管理 儘速完備NCC的組織法規與組織,該歸併入NCC的交通部郵電司電信業務、電信總局、新聞局廣電處等機構,應儘速合併,以避免「一國三公」、「政出多門」。 孫塋寊認為:待完成以上的三項工作後,可以達成以下的效果: 1.妥善運用既有資源,早日實現「無線寬頻」國家的理想。 2.解放公、民營企業的閒置資源,使其以往的投資能更充分的被利用,並為其創造利潤,不再是「坐在黃金堆上的乞丐」。同時,因為有經濟效益,進而讓這些擁有「電信基礎網路」的業者,以其收益再進行擴充與投資。當然,這樣是為了讓消費者能夠能享受到便利、快捷的網路服務。 3.既然已解放公、民營企業的閒置資源,讓更多的競爭者投入競爭,當然可促使目前的網路費率調降。若是沒有,公平會自應主動調查,懲處業者的「聯合壟斷」行為。 孫塋寊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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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