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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遭綠批炒地皮 朱立倫飆:不看條文只會污名化-2008/04/16 13:41 nownews.com 記者方思危、龍宗緯/桃園報導
2008/04/16 15:43:40瀏覽2827|回應7|推薦2

(上圖摘自蘋果日報)

  桃園航空城是桃園縣長朱立倫力推的計劃,預計可以創造6000億的產值,和8萬個工作機會,但昨(15)天送交立院審查時,卻被綠營批評是炒地皮,朱立倫今天就大發雷霆,認為根本就是污名化。

  藍營立委連署力推,希望將桃園機場打造成國際航空城,除了機場本身,附近週遭一共擴展成貿易和觀光產區,提升競爭力,就像漢城和仁川機場一樣。但結果在立院送審時,卻被綠營立委猛烈批評為炒地皮,圖利特定財團,讓朱立倫十分生氣。

  朱立倫表示,「條例過了,主管機關是誰,行政院,監督機關是誰,行政院,我們有沒有任何一席董事,沒有,官員不看條文,大家就這樣,只會用污名化的角度。」

  其實航空城是希望將周邊一共6150公頃的土地,分成自由貿易港區、航空產業區、經貿展覽園區、濱海遊憩區等8大產業區,預計能吸引招商超過1兆元,年產值超過6000億元,以及超過8萬個就業機會,而且未來盈餘也是歸國庫所有,也不是進桃園縣政府口袋。

  朱立倫說,「都是公庫啊!又沒有私人所有,這百分之百行政法人,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問題。」

  朱立倫不滿,這個計劃已推行了2年,結果官員和綠營立委還搞不清楚,而且本來航空城就應該由國家規劃,弄到縣政府自己規劃,就已經很不應該,民進黨政府抗拒改革,還用污名化的想法來阻撓,令他不能接受。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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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nsun571008&aid=178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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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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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 靠國營公司打造-1
2008/09/02 17:40

2008-08-27-中國時報-黃如萍、甘嘉雯/連線報導

  為了提升桃園國際機場的運作效率,交通部法規會昨日討論新增訂「桃園航空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將成立國營事業的機場公司,藉由企業化經營導入機場專業經營及進行園區開發,打造桃園航空城,落實馬英九總統的競選政策。

  交通部預定下周將該條例草案提送行政院審查,希望趕在立法院下一會期前完成審查,以和立委版機場條例併案審查。

交通部立法院 兩版本不同調

  「桃園航空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最大特點,是突破現有作業程序,縮短現行各項法令的繁瑣、耗時,並突破現行法令限制,提供縣市政府自行規劃申設自由貿易港區並納入園區的程序。

  此外,目前由交通部民航局桃園航空站主管的航站,未來將改由新成立的國營機場公司負責,營運範圍則從目前的航站、機場專用區,再加入國際機場園區;機場公司的設立、資產及人員聘用等,交通部將另外成立管理辦法規範。

  交通部表示,新加坡、香港及日本關西機場都有採用類似國家經營的機場公司營運,成立機場公司將可透過企業靈活的商業營運策略,提升及擴大桃園機場的服務品質及入駐商家,讓桃園國際機場的國際服務評比名次可以好看一些。

  不過,交通部和立委的機場條例有很大不同,交通部版本將航空城排除國營機場公司的營運範圍;交通部版的機場公司營運範圍只有1千公頃左右,立院版本則高達6千1百多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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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 靠國營公司打造-2
2008/09/02 17:38

2008-08-27-中國時報-黃如萍、甘嘉雯/連線報導

提升競爭力 朱立倫樂觀其成

  由於航空城非屬中央政府主管的國際機場園區,租稅或土地開發等均須受中央及地方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現行法令辦理,即不得享有租稅優惠或排除土地法相關限制;這和立院版的訴求相差甚遠。想在下一會期通過立法院審查,┌問題仍大┘。

  針對交通部提出將桃園機場以一家國營事業型態公司來經營,桃園縣長朱立倫認為,只要是對國家競爭力有提升的任何方法,他都樂觀其成,會全力配合中央政策。

  朱立倫透過法制處長何采純進一步指出,行政院版以國營事業來經營桃園機場,比縣府所提行政法人方式更跨進一步;若以國營事業來經營桃園機場,桃園機場就與民航局是平行單位,這不失是一個提高桃園機場層級的辦法,往後縣府都會全力配合中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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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設特區 初審通過-2008/04/16.中華日報記者黃翠娟、陳中興/綜合報導-下
2008/04/16 23:16

  根據委員會初審通過條文:

   「桃園國際機場」(名稱未定)為行政法人,

   監督機關為行政院,

   「桃園國際機場」(名稱未定)設董事(包含董事長)9人,由行政院長聘任,

   「桃園國際機場」(名稱未定)董事長僅可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桃園國際機場」(名稱未定)業務範圍包括:

     機場特區的規劃與開發、

     投資或轉投資經營國內外航空、

     運輸或貿易港區相關業務,

     經營與提供機場航空運輸周邊服務等。

  有關機場特區劃分權限,根據初審通過條文:

   「桃園國際機場」可視實際需要,擬具機場特區可行性規劃報告及營運計畫書,徵詢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財政部、內政部、交通部及有關單位意見,完成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呈監督機關核定為機場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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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設特區 初審通過-2008/04/16.中華日報記者黃翠娟、陳中興/綜合報導-上
2008/04/16 23:15

  立法院交通、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15日初審通過「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部分條文,將「桃園國際機場」(名稱未定)行政法人做為桃園機場與周邊區域開發的營運主體,並可擬具機場特區計畫,徵詢財政部等有關單位意見,完成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後,呈監督機關核定為機場特區。

  由國民黨立委陳根德等所提「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經由訂定特別法,將桃園國際機場行政法人做為機場與周邊區域開發的營運主體,草案共分8章,內容包括:

   機場法人定位、

   業務範圍、

   各項機場特區事業審查程序等。

  經立法院交通、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昨天全天審查通過部分條文,保留條文則將於4月18日再審查。

  為該草案催生的桃園縣長朱立倫,昨天也出席會議,針對該條例,數度上台發言,希望立院儘速通過該法案,以提振經濟,繁榮地方。

  朱立倫發言時特別釐清: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不是專為桃園縣所制訂,而是為全國民眾所訂定,目前主導及監督也是行政院,桃園縣祗是全力配合。

  朱立倫並感慨的指出:

  日本關西和成田機場,早在25年前就完全採行類似的行政法令及機場特別條例,來打造他們成功的航空城並把機場推向國際化;

  新加坡、香港、南韓的仁川等機場,也從10年前就完成國際機場的行政法人組織。

  但是,桃園機場卻遲遲未有相關法令,使桃園機場發展受限,更無法提升國際競爭力。

  朱立倫也表示:桃園將敞開雙臂,迎接兩岸通航,未來不論是週末包機、定期包機、每日航班的延伸到第五航權等相關工作,桃園縣都已準備好了。

  審查時,因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認為:

  草案內容明定機場特區範圍並不限於現今桃園機場範圍,與立法目的不符。

  民航局也指出:

  「桃園國際機場」不是一個機關,建議名稱應為「桃園國際機場管理公司」或「桃園國際機場管理局」,因此,法案名稱及正式名稱予以保留,將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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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炒地皮? 朱立倫:媒體不用功 官員不看條文-2008.04.16.中時電子報轉引中廣新聞/陳雅君報導
2008/04/16 22:39

  「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昨天在立法院進行審查,事後有人提出質疑:有炒地皮的嫌疑。

  對於這樣的批評,桃園縣長朱立倫今天表示:桃園航空城是依多元生活需要規劃,核定哪些區域是機場特區,也是由行政院所決定,外界不要片面看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就把他污名化。

  朱立倫痛批:媒體不用功、官員不看條文,只會阻礙台灣發展。

  桃園縣長朱立倫日前赴立法院大力推銷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不過,外界卻出現反對聲浪,有平面媒體甚至質疑有炒地皮之嫌。

  朱立倫在縣政主管會議反應激烈地表示:桃園縣是秉持對國家的立場提出法案,因為機場發展是全國獲利。

  朱立倫還舉例:週邊國家都已開始這麼做了,也都是以行政法人或公司型態經營,但是談到民營化,就被貼上標籤,說是圖利財團。

  朱立倫強調:要阻礙改革很容易,但這樣台灣會被拖垮。

  「惡意的媒體說會炒地皮,但這是由行政院核定那邊是機場特區,初步應該是機場跟機場週邊自由貿易港,未來要不要擴大,行政院根據政策決定,桃園縣規劃的桃園航空城是希望多元發展,桃園航空城並不是特區。」

  朱立倫指出:有人擔心這個條例會嚴重排擠民航作業基金,甚至還有人說,交通部官員這兩天才拿到草案。

  對此,朱立倫強調:

  桃園縣辦過多次座談會,也準備了2年的時間,怎麼能說是這2天的事?

  擔心補助國內其他機場的錢會不見了,也是官員沒有把條文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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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規劃與立法進度-97.04.16.蘋果日報
2008/04/16 15:55

※總開發面積:6,150公頃

※土地分區構想:

  自由貿易港區、

  機場專用區、

  航空產業區、

  經貿展覽園區、

  生活機能區、

  濱海遊憩區、

  精緻農業發展區、

  機場相容產業區

※預計效益:

  招商投資金額超過1兆元、

  年產值超過6千億元、

  超過8萬個就業機會

※立法進度:

◎昨初審通過重點:
.桃園國際機場改為行政法人,由行政院監督,不須至立院備詢
.機場特區不限於原桃園機場範圍,以外的公私有土地可自願納入,管轄權力範圍甚至可擴及全台

◎昨保留,後天續審重點:
.機場業務可涵蓋特區規劃與開發、投資航空運輸業等

註:

  桃縣政府配合航空城構想,提出《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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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改行政法人? 恐成大怪獸-2008.04.16.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8/04/16 15:47

  桃園國際機場,將變成全台最大的行政法人!

  立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55條立委版的「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將民航局主管的桃園機場,改由行政院長派任的行政法人經營。

  草案中規定:未來該行政法人可轉投資航空、運輸或自由貿易港區相關業務,不受民航局等單位監督,享有多項稅費減免優惠,卻仍要政府補助。

  對此,交通部、財政部都不表認同,官員私下大罵:這已牴觸現有行政法,執行上更「窒礙難行」,並憂心一旦該法通過,未來的桃園機場行政法人,恐成政府難以控管的大怪獸。

  桃園縣長朱立倫昨天率隊到立法院列席,朱立倫指出:該項特別條例,並非只為了桃園人,而是為了全國人民。

  交通部次長游芳來回應:該條例應跨部會討論,且桃園機場為民航作業基金主要收入來源,可彌補其他機場虧損,並負擔飛航服務總台與航空警局支出,若改為行政法人,民航作業基金恐無法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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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塋寊(dansun571008) 於 2008-04-16 16:03 回覆:

  交通部次長游芳來低調表示:桃園機場改行政法人經營,脫離民航作業基金,桃園機場一年盈餘有81億元,但其他機場虧損55億元,機場建設經費支出52億元,都是靠桃園機場盈餘支撐,若脫離民航作業基金,中央政府將入不敷出,到時候還是要由國庫彌補和全民埋單。

  還有官員私下痛批:根本是假借航空城之名來炒地皮。

  機場所在的桃園縣大園鄉鄉民陳文慶認為:桃園航空城的口號已喊多年,希望朱立倫和政府勿「畫餅充飢」,令地方期待再度落空。鄉民方家祥說,總統大選過後,很多外地人到大園鄉買地、看房子,主管單位宜早日定案,避免掮客和投機民眾炒作。

  中華大學校長、交通部前次長張家祝表示:並未聽說國外機場有以行政法人經營的案例,未來機場特區企業享有減稅或免稅,及周邊土地開發須經機場同意,須注意是否可能將出現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