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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07:35:07瀏覽1866|回應0|推薦35 | ||||
七歲的二哥阿磊最好玩了,都會幫我編故事,常常在我要回家時說:「妳不是說要留下來過夜嗎?」說得好像我真的答應過他卻在食言耍賴一般。九歲半的大哥凜凜則比較實在,訴諸溫情,說:「如果妳留來住,我早上煎蛋給妳吃。」 這種對話太多次後,我終於實現了他們的願望。 在老公出差後,我幾乎天天去他們家報到,上禮拜三,因為梅媽媽烘焙麵包與餅乾,時間拉得比較長,要我享受其成品,遊說我留下來過夜,於是,我成為梅家第一位非親戚多日的留宿客人。 (其實,先前還有一位竹科新貴「罐頭先生」下塌過。去年夏天,他從台灣追「梅家公主」追到美國來,因為處處表現優異,大家都打勾贊成,一回台又隨即寄包裹來繼續收買民心,也包括我的,喜獲公主首肯,成為梅家駙馬,今年完成婚禮,公主與罐頭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了。) 言歸正傳。 當晚,梅媽媽下樓來,一邊洗衣服,一邊和我看 American Idol ,因為梅家幾乎不看電視的(只偶而看球賽),不像我乃電視兒童,那是梅媽媽生平第一次看 AI 。然後,我用電腦讓梅媽媽看誰是 Lady gaga ,三個 MV 過後,梅媽媽只有一句話:「還好我們家沒有 cable 」 那晚,我和梅媽媽聊天聊到半夜一點多。 隔天起來,已經十點半了,上樓去,梅先生上班去,凜與磊也相偕上學了,梅媽媽與小樂子則在二樓睡回籠覺。我看到灶上煎鍋內有個漂亮的荷包蛋,凜凜真的幫我煎蛋了ㄟ! 那個美麗的清晨,我一人在窗邊陽光照射下,享受了一起床就有早餐可吃的感性時間。 這一住竟住出豹膽來,開始接受「續攤」的建議,但表明必須先回家打點其他家事與打包衣物。 原先,我只準備禮拜五去,禮拜六回家的,因為教會牧師娘回台,只剩下牧師和他們一個上高中的兒子,我想回去炒個海鮮,禮拜日帶去,所以,我僅準備一天的換洗衣物。 禮拜五一整天,梅家大小因為有朋繼續自「遠方」來(兩家相隔十五哩,開車二十五分鐘而已),舉家普天同慶,不亦樂乎!我跟著他們進進出出一天,吃喝玩樂。 禮拜六起床,依然是感性時間,由多才多藝的凜凜當大廚,改為大家炒蛋,加蕃茄醬。 然後,唱片「跳針時間」開始,重複討論我的去留問題! 我想回家,理由是我沒多帶換洗衣物,但梅家人不依,梅媽媽甚至拿出多件衣物來讓我選。 最後,我們決定趁大家南下到倪家眼科配眼鏡時,路過我家拿些我要服用的藥物與換洗衣物。 結果,我竟然過家門兩分鐘而已,蜻蜓點水。我不是大禹過家門不入,而是大禹之妻趁丈夫治水不在,再次「離家出走」吃喝玩樂去。 本來說好禮拜日便回家的,卻在主人熱情邀請下,一不做,二不休,禮拜日晚又留了下來。 禮拜一早上起床,我再次看到桌上又有一盤荷包蛋,旁邊一張用鉛筆寫的大紙條:「給岱安,凜凜留」。桌上還擺有蕃茄醬備用。 怎麼有這麼體貼的小孩啊! 凜凜每日都要自己起床,穿衣,吃早餐,趕校車(不是媽媽失職,是兒子孝順堅持的。)竟然在如此匆忙時刻,仍花時間幫我煎蛋,還留紙條表示此蛋已有主人。 誰說女孩才貼心?凜凜這小男生比女生還細心、貼心,平常不只都會主動幫媽媽管理全家大小(是的,管理,嘿嘿),連客人也一併照顧起來,梅媽媽真是賺到了。(哈哈) 禮拜日晚上睡前,凜凜問我禮拜一是否會留到他下課回來後才走,我說:會。他便:「一 ㄟ!」歡呼起來,多麼讓人喜歡與疼惜的小孩啊! 禮拜一回家前,阿磊問我是否要再留下來住? 我說不行了,因為沒衣服穿了,身體會臭臭的,他竟然回說他可以把他的衣服借給我,如果太小了,可以把幾件衣服接起來後穿!天真到不行,可愛到不行吧! 梅家五口梅大梅小都是讓人窩心「可」愛的人,日子有他們為伴,輕鬆、幸福。謝謝你們。 只是,要讓我回家喔,不然我哪有時間寫部落格留下我們共同溫馨、歡樂的回憶,是不是? 後記:梅媽媽在臉書上的回應: 禮拜一,他第一個煎給阿磊,第二個煎給自己,第三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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