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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1 17:20:15瀏覽3319|回應0|推薦0 | |
p. 04505正行分二 ~ p. 04607亦當消滅。 論之本文——p. 04505 正行分二:一、總共修法;二、此處修法。 今初
紀錄—— 正行分二:實際修持階段分成二部分。 一、總共修法:總說修持方法。 二、此處修法:現階段的修持方法。 今初:現在開始闡述第一部分,也就是先闡釋總共修法。
我對這段科文之理解—— 這是本論慣用的總別二分法。先闡釋綱要,也就是總論,然後就現階段的情況,闡釋合宜的修持方法。
論之本文——p. 04506 所言修者。謂其數數於善所緣,令心安住,將護修習所緣行相。蓋從無始,自為心所自在,心則不為自所自在,心復隨向煩惱等障,而為發起一切罪惡。此修即是,為令其心,隨自自在,堪如所欲,住善所緣。p. 04508
紀錄—— 所言修者:所謂修的意思是……。 謂其數數於善所緣:就是(修行者)他不斷地在善的所緣境上。 令心安住:使自己的心安住在上面。 將護修習所緣行相:(並且)進行守護修習所緣境的行相。行相,(心與心所)緣境時,於能緣的心上有似所緣之相。 蓋從無始:從無始以來。蓋,發語詞,無義。無始:「一、無有元始。諸法皆由因緣生,因上有因,因因無始,如是展轉推究,一切眾生及諸法之原始,皆不可得,故云無始。二、指距今極遠的時間。」 自為心所自在:自身被心控制主宰。 心則不為自所自在:可是心卻(不但)無法自我控制主宰。 心復隨向煩惱等障:(反而)跟隨著煩惱等障礙。 而為發起一切罪惡:造作起(身語意等)一切罪障惡業。 此修即是:那麼,這裡所說的修就是……。 為令其心 隨自自在:為了使修行者的心 能夠隨著自我控制主宰。 堪如所欲:能夠依照自己所希望的造作。 住善所緣:能夠安住在善的所緣境上面。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在闡釋總共修法之前,為修行者開示修的定義、原因和目的。
論之本文——p. 04508 此復若隨,任遇所緣,即便修者,則於所欲,如是次第,修習爾許,善所緣境,定不隨轉。反於如欲善所緣境,堪任安住,成大障礙。若從最初令成惡習,則終生善行,悉成過失。p. 04510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在闡釋了修的原因和目的之後,緊接著教誡修行者,不能隨便遇到什麼相應的境,就貿然修持,否則,即使按照次第修習了相當數量,不但無法生起善所緣境,反而會對於安住善所緣境形成很大的障礙,以致於善行變成了過失
紀錄—— 此復:其次。 若隨任遇所緣即便修者:如果遇到任何相應的境就隨便修持的話。文者按,文中的即便修者,舊版作即使修者。 則於所欲:那麼,(即使)對於自己希望的境。 如是次第修習爾許:依照次第修習了相當的數量。 善所緣境定不隨轉:善的所緣境一定生不起來。 反於如欲善所緣境堪任安住:相反的,如果希望能夠安住在善的所緣境上面。 成大障礙:(將會)形成很大的障礙。 若從最初令成惡習:如果一開始修行就養成「任遇所緣即便修」的壞習氣。 則終生善行悉成過失:那麼終其一生所造善行,全部都會變成過失。
論之本文——p. 04510 故於所修諸所緣境,數量次第,先須決定。次應發起猛利誓願,謂如所定,不令修餘。即應具足憶念正知,而正修習,如所決定,令無增減。p. 04511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叮囑修行者,千萬不可以一開始就養成任遇所緣即便修的壞習氣,否則一生的善行全都會變成過失。所以開始修行之前,一定要對於所緣境、數量和次第有澈底 的了解。一旦決定以後,就應該猛利發願,表達自己絕對依照決定的內容修行,不會修習其他的。換言之,就是應該具足正念正知而正確的修習,已經決定的修行內 涵不作任何變動。
紀錄—— 故於所修諸所緣境、數量、次第:所以對於所欲修行的種種所緣境、數量與次第等。 先須決定:必須先有確切的認知。 次應發起猛利誓願:然後應該發起強而有力的誓願。 謂如所定:誓願內容表達自己必定依照前面所認知的所緣境、數量和次第去修行。 不令修餘:絕對不會修行其他的。 即應具足憶念正知:也就是應該具足正念正知。 而正修習:而正確的修習。 如所決定:就依照所確切認知的內涵去修行。 令無增減:不作任何變動。
論之本文——p. 04512 此處修法者。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及不親近所有過患,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次應……。次應……。)p. 04513
紀錄—— 此處修法者:庚二、此處修法。這是科判正行分二之二。 文者按,這一大段文章的結構是以先應……。次應……。次應……。的形式表現,由此可以了解宗大師將現階段的修持次第分為三部分。 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首先應該思惟依止(善知識)的殊勝利益,譬如能夠很快成就佛位等。 建議複習親近勝利者 。 及不親近所有過患:以及不親近(善知識)的所有過患。文者按,建議複習不依過患者 。 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譬如會遭致現世與後世的無量時無量苦等。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闡釋了總共修法之後,接著來闡釋現時應該如何修法。這修法分為三部分,這段本文揭示先應思惟依的勝利與不依的過患。
論之本文——p. 04513 次應多起防護之心。謂不容蓄,分別尊長過失之心。隨自所知,應當思惟,戒定智慧聞等諸德,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應恆修習。p. 04601
紀錄—— 這段本文以如下標點符號形式理解之: 次應多起防護之心。謂不容蓄分別尊長過失之心。隨自所知,應當思惟戒定智慧聞等諸德,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應恆修習。 次應多起防護之心:其次應該經常生起防護之心。 謂不容蓄分別尊長過失之心:也就是說,不容許存有執持上師過失的心。消文者按,這句句型為謂不容〔蓄……之心〕。 隨自所知:就自己所知道的範圍。 應當思惟戒定智慧聞等諸德:應當思惟上師在戒定慧聞思修等方面的功德。 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在自己生起清淨行相的信心之前。 應恆修習:應該常時持續不斷地修習。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開示過思惟依止勝利與不依過患之後,接下來闡釋現時修法的第二部分,也就是對師長不容起尋求過心,要常時思惟師長功德以修信。
論之本文——p. 04601 次應思惟如前經說,於自已作當作諸恩,乃至未發誠敬而修。p. 04602
紀錄—— 次應思惟如前經說:其次應該根據前面提到過的經文所說思惟。消文者按,前經是指《十法經》與《華嚴經》。 於自已作當作諸恩:(上師)對自己已經做過的和正在做的種種恩德。 乃至未發誠敬而修:一直到自己發起恭敬心之前,都應該持續修習。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再闡釋現時修法應當如《十法經》與《華嚴經》所說,隨念深恩而起敬重。 文者按,複習意樂親近軌理和加行親近軌理,可以加深理解宗大師所闡釋的此處修法意旨。
論之本文——p. 04603 後時如何行者。應將所集眾多福善,以猛利欲由普賢行願,及七十願等,迴向現時畢竟諸可願處。p. 04604
紀錄—— 後時如何行者:(正行)結束之後應該如何做。消文者按,這是本段落的標題,也就是科文當中的完結。 應將所集眾多福善:應該把修習所積累的眾多福德善根。 以猛利欲由普賢行願,及七十願等:藉由強烈的願心,依照《普賢行願》以及《七十願》所述內容。七十願。 迴向現時畢竟諸可願處:迴向現在與究竟諸希願處。請參考於完結時共作軌理。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闡釋正行結束之後應如何作結行,此時可複習卷一之完結軌理,以加深理解。
論之本文——p. 04604 如是應於晨起,午前,午後,初夜,四次修習。此復初修,若時長久,易隨掉沉自在而轉。此若串習,極難醫改,故應時短,次數增多。p. 04605
紀錄—— 如是應於晨起,午前,午後,初夜,四次修習:依照以上所說的方法,應該在早晨起來、上午、下午和剛入夜等四個時段修習。消文者按,古印度之曆法,晝夜之分依佛法為晝三夜三合稱六時,是為常法,例如《阿彌陀經》:「晝夜六時,雨天曼陀羅華。」。此六時除本論所述四時之外,餘二時為中夜、後夜。【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名數)晝三時夜三時合為六時也。晝三時為晨朝日中日沒,夜三時為初夜中夜後夜。」
此復初修,若時長久,易隨掉沉自在而轉:此外,剛開始修習的時候,如果時間太長的話,很容易陷於掉舉、惛沉而不自知。掉沉,掉舉與昏沉。掉舉:「心所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指浮動不安之心理狀態。」惛沉:「心所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指內心惛昧沉鬱,使身心不能實踐善行。」 此若串習,極難醫改,故應時短,次數增多:這種情形如果養成習慣,非常難改正過來。所以應該採取時間縮短,次數增加的方式修習。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事實上在前一篇消文結行就已經完結了,接下來的本文到未修中間如何行者之前,消文者認為是宗大師諄諄教誡的表現。深恐初修行者貪多不爛,養成壞習慣之後,要糾正就很困難了。所以,再次提醒修行者,剛開始修習時應該採取「少量多餐」的方式。
論之本文——p. 04605 如云:「有欲修心,即便截止,則於後次心欲趣入。若不爾者,見座位時,即覺發嘔。」若待稍固,時漸延長,p. 04606
紀錄—— 如云:譬如俗話說。 有欲修心:當心中有想要(繼續)修習的欲念時。 即便截止:立刻斷然停止(的話)。 則於後次心欲趣入:那麼,在下次修習時,就會很想修習。 若不爾者:否則的話。 見座位時:到下次修習時,一見到修習的座位。 即覺發嘔:立刻會覺得厭惡想嘔。 若待稍固,時漸延長:如果等到(修習)比較堅固之後,再把時間漸漸延長。固,堅固;守護善根,令不斷壞之謂也。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引用坊間流傳的說法,教誡修行者修習時要適可而止,以免過度修習而產生厭惡心,等到比較堅固之後,再把時間延長
論之本文——p. 04606 於一切中,應離太急太緩加行過失。由此能令障礙減少,疲倦惛沉等亦當消滅。p. 04607
紀錄—— 於一切中:在(修習的)整個過程當中,無論如何,……。 應離太急太緩加行過失:應當遠離太急或太緩的加行過失。「加行過失者。謂或有不發精進。或有精進慢緩。」文者認為 加行過失不是加行的過失,故引〈攝事分〉之解釋供作參考。 由此能令障礙減少:照這樣做的話,能夠使得障礙減少。 疲倦惛沉等亦當消滅:(另一方面,)疲倦、惛沉等現象也應當可以消滅。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開示過初修宜時短次數多,但是並非在整個修習過種中一直如此。只要等到修習稍微堅固的時候,就可以把修習時間延長,不過,在整個過程當中,無論如何,仍舊應該避免太急或太緩的加行過失。照這樣去做的話,可以減少障礙,消滅疲倦惛沉等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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