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聽說:彰化縣政府有意頒獎給林書豪??!!
2012/02/20 13:13:37瀏覽313|回應3|推薦16

聽說:彰化縣政府有意頒獎給林書豪??!!



  大狼聽到這樣的傳聞覺得莫名奇妙、詭詭異異!請問,彰化縣政府在林書豪成長過程、努力階段給過他什麼樣的幫助!該不會是,因為,彰化縣政府不夠好,所以讓林家決定離鄉背井移民美國吧?醒醒吧~想要沾光的大官們!林書豪目前是美國籍!而且!台灣的記者再繼續騷擾他台灣的親友!台灣應該會讓林書豪引以為恥、討厭至極吧!現在看到的是林書豪希望台灣媒體饒過他臺灣的親友!下一次,林書豪該不會拒絕台灣媒體的採訪吧??到時候,台灣媒體該不會又到處亂罵吧?

  只能期望,彰化縣政府想要頒獎給林書豪這樣的傳聞是假的!


  上一篇的作者,抱歉,標題不雅,本人實不願再次污染自己的部落格!文中提到很多台灣應該關注的議題,大狼深表認同!就如同大狼所發表的第一篇與林書豪有關的感想中提到的,台灣政府根本沒有資格想要沾林書豪的光!中華民國政府的大官們往往都是在選手有了優異表現之後,積極的想要吃人家的豆腐、佔人家的便宜!就如同傳聞中,彰化現政府想要頒獎表揚林書豪(目前僅止於傳聞!)


  中華民國偉大的大官們為何不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檢討自己的教育制度、選手培養制度、職業比賽制度、社會風氣、家長觀感呢?看到的僅是莫名奇妙的想要消費林書豪的新聞!如果,頒獎給林書豪的父母,表揚他們優良的家庭教育,表揚他們教導了如此優秀的傑出籃球選手,應該會好很多!對於很多盲從的家長可能略有提醒作用,對於很多很用心教導小孩的家長應該會有激勵作用!再者!林書豪的父母應該都還是彰化縣民!頒獎給優良彰化縣民總好過頒獎給美國人充滿了想沾光的念頭好多了!彰化縣政府還是一樣可以沾光,而且,少了很多媚俗的意味,更可以改善台灣的錯誤教育觀念(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哈哈~~感謝傑出的彰化縣民林書豪的雙親!
  把他們的兒子教育的如此成功、如此謙卑!




引用文章從林書豪現象談集體自慰症候群一文作者可能不懂”人不親土親”的道理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sjulius&aid=6134447

 回應文章

小樹rabenta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說得好
2012/02/24 16:19
說得好,訂定縣長自律條款,這樣看能不能減少拿行政資源大搞個人行銷的歪風,不過,現在大多數的首長不都這樣嗎?一定是行銷效果好才會這樣搞的。
墨爾本
福山植物園
C.S.Julius(csjulius) 於 2012-02-24 16:37 回覆:
難阿難阿!
縣再的政治人物超愛這一套的!

大剌剌的花納稅人的錢,
1、假借政策補助民眾,實際上是買票行為!
2、假借辦活動名義,無所不在的積極作個人曝光!

1、假借政策補助民眾,實際上是買票行為!
如:生育率低?競選政策就會出現生育補助。
  不思改善民眾收入的根本、不思改善教育環境
  只會隨便補助 5000元?一萬元?
  那五千元花完,小孩子怎麼辦?
  五千元根本不夠一個月的褓姆費用,也就罷了!
  這些錢是政客掏出來的嗎?不是ㄟ!
  是政府國庫裡,老百姓辛苦納稅的錢!
如:老農津貼、老農補助、老人補助 ... 族繁不及備載。
  接受補助的老人真的都需要這些補助嗎?有排富條款嗎?

真不曉得是哪個爛黨開這類型假社會福利行買票之司的惡例!

2、利用辦活動名義,無所不在的積極作個人曝光!
如:高雄到處可見的菊嬤!
  個人深度懷疑,阿興就是因為不懂得這樣惡搞!
  所以才會選輸!
如:彰化阿源仔!
  君不見國慶煙火到台灣燈會各類型文宣中猶如鬼魅般無所不在!
  為何不能用大佛?不能用彎彎?不能用九把刀?

再來!菊嬤要接黨魁,哈哈哈~~
菊嬤豈是省油的燈!

感情騙子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2/02/23 03:47
他會說是信仰讓他謙卑, 所有榮耀歸於神.  哈!

小樹rabenta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可能是真的
2012/02/21 08:43
哈哈~同學說的可能會是真的喔!難得彰化繼九把刀之後又出了個林書豪,當然要趁機會再搏一下版面,不然大家會說政府部門對自家的縣民不聞不問,了了嗎?
墨爾本
福山植物園
C.S.Julius(csjulius) 於 2012-02-23 10:27 回覆:
同學,以目前狀況而言!你最後一句話就錯了!
自家縣民?林書豪可不是彰化縣民喔!
前兩天,美國議員當眾向馬英九先生強烈表示,林是美國人!
馬英九先生也只能電電!

再者!
其實,我深深的認為各個縣長必須要訂定自律條款!
縣長自律條款!
舉凡縣府所舉辦各類型活動使用於散佈於各媒體之文宣
皆不得大量使用縣長之個人資訊,假藉公部門之經費,圖利私人之政治形象行銷!
惟一縣之長出面邀請各地朋友參與該縣活動實無可避免!
因此,縣長本人之影像、圖像、名字及創作文字等私人資料

皆只能佔整體文宣之 3%以下!
以電視廣告為例:每一百檔廣告,有縣長出現之廣告不得超過三部!
        且精華時段之廣告皆不得使用縣長出現之廣告!
    惡例如:彰化阿源!
以平面廣告為例:不得假藉Q版畫像大量散佈個人形象。
        每張貼一百幅廣告,包含縣長圖像之廣告僅能出現三幅!
        且精華地段之廣告,皆不得使用縣長出現之廣告!
    惡例如:高雄菊嬤!
餘待補~

哈哈~~我離題了?
沒!沒!沒!
如果真的有搏板面!應該是"伯"版面吧!
彰化可能剩下不到四十%!

而且!幫彰化搏板面是好事!絕對是好事!
比如說幫彰化爭取大型的國家級活動,國慶煙火、台灣燈會等,都是好事!
證明了縣長有一定能力!
可是!結果搞成了"伯"版面!我就完全無法認同了!
但是,廣宣中出現了大量的縣長!
這樣幹!跟民進黨亂搞菊嬤有什麼兩樣!
假藉政府之名,大打個人政治置入性行銷!
而且,就阿源仔的文宣而言!影響更超過菊嬤!
因為,他花政府的錢,大量的製造個人電視曝光!
他??!應該很想選總統吧?!!

回到林來瘋現象,他?如果燈會文宣多少想幫自己打廣告的話!
那這樣的政客頂多只是毫無意義的消費林書豪光環罷了!
對於,台灣的教育環境、社會觀念、父母教養態度等能有多大幫助?
還不是一樣,浪費公帑,造就個人利益!
這不會是幫彰化搏版面,根本就是增加"伯"板面!
個人完全無法認同!